ಠ_ಠ
姊遭砍39刀棄屍 王欣儀淚訴:還要選廢死的立委嗎?
-
但死刑只用一槍,就讓加害者解脫了。
他或許可以接受加害者的命和受害者的命等值的說法。
但我若為受害者家屬,我無法理解:憑什麼我的親友痛苦而死,而他可以那樣簡單的解脫?
一命抵一命?
加害者的命輕如鴻毛,罪惡深重。怎能跟我那未曾剝奪他人生命的摯親,相提並論,相互抵消?他的性命沒那個價值,如果不能讓加害者在痛苦中死去,就該讓加害者活著受苦。
salmon149
畢竟在廢死的人眼中
受害者家屬只是擋路的石頭
uranus1001
我才不要花稅金養垃圾,亂殺人的垃圾就該被火化消失
ಠ_ಠ
https://images.plurk.com/4Z60qMmE7mMl0sc9Z4ROQH.png
https://images.plurk.com/4GyAy9EMeR7o4DuZUymgiT.png
butter5496
反對廢死,不過關在裡面不是被養,他們也在勞動的
ಠ_ಠ
受刑人在牢裡,除了伙食外,從肥皂到棉被都是要靠自己買,錢出自其作業所得或家人提供。(作業所得不屬於薪資收入,應該沒有符合最低薪資之必要)
另一方面,其作業所得只能拿到60%,其餘用於賠償受害者,伙食補貼等等。
ಠ_ಠ
個人支持延長無期徒刑至40年(目前25年後可假釋)並廢死,加害者沒有資格輕鬆解脫,活在人間地獄才是他們的歸屬。
newt1394
我覺得不可以假釋...假釋真是爛機制
如果我是受害者跟我說罪犯表現良好所以讓他提前出獄,我只想等他出來砍死他
ಠ_ಠ
newt1394: 我同意應該要有真的無期徒刑,一輩子不得假釋的那種。

但想想,如果他活到60歲,監獄外又應該比監獄內痛苦。
監獄裡,他起碼有吃有住,出獄後,60歲遊民,大概活不過五年。
butter5496
那就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uranus1001
聽聽真正受害家屬的心聲唄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