啾💔有時是阿環♪
[筆記] 因為想了解每個平台的運作模式,剛才試著在米國度建立文章,後台有一些設置讓我我覺得很困惑。

1.在建立章節時下方有授權詢問,分別為獨家授權、非獨家授權和以後再說。

下方有說明,就是授權內容給米國度,讓他們團隊能洽談版權、跨平台宣傳、授權IP,在對第三方授權後將會和作者另簽書面同意書。

我是覺得算是立意良善啦,而且一開始就和作者講清楚明白,是否接受就看作者斟酌,不過我自己會覺得「獨家」這類用語若用在法律上可能會和一般日常上的認知不同。

平台觀察
林賾流
午安,我也最介意這一塊。這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要小心。不如用甲方的角度看看:無償取得某位作者或某部作品的版權代理資格,也就是說他們要不要給你資源或幫找簽約對象另說,但其他出版社有意商業化你的故事要先找該平台負責人談。晉江也是這樣,所以我一率點非獨家授權,但如果條款滲透了優先XX授權之類的,要嘛只貼不痛不癢的作品,要嘛乾脆放棄該平台。
林賾流
但也得說句公道話,給出專屬代理或連載授權,對方也的確更敢投線下編輯,網站廣告或插圖和其他資源給你(但不保證有沒有,因為不在制式平台合約上),所以我只能說在商言商,立意良善這個講清楚也不算錯啦。
啾💔有時是阿環♪
林賾流 : 感謝分享。
作者在這方面的確是相對弱勢,雖然說是一開始就說明讓作者自己斟酌,但這種程度的說明對一般人來說,仍是不清楚自己讓渡多少的權利義務出去。
所以可以的話,還是培養一下對法律用語的敏感度,至少看到這類用詞時可以思考一下,確認範圍之後再決定要怎麼勾選比較好。
林賾流
法務不會把用語寫死的,這邊乙方總是會有心理壓力,哪怕只是去免費貼個文。不過我國著作權法在合約中未標明的權利部分"推定為未授予" 實務上,出版方一但有意和作者合作也不敢踩得太硬,只是大家心知肚明真的會有很多沒經驗的作者主動割讓一大塊。大概就接近一支冰棒一元的感覺。授權貼文本身是OK的,這是讓平台本身不會惹上盜版爭議,只要不碰獨家或專屬通常都沒事。
林賾流
如果要和其他家商業化合作,甲方需要完整版權,那就是刪文結束與其他平台的合約授權關係。通常就是這樣啦~
林賾流
看過太多讓我暈眩的霸王條款,從鮮網初期開個專欄就要優先出版權到實體書出版要你全部著作權,我每次都覺得自己已經麻木了,但看到偸踩線的平台條款還是會牙起來。
林賾流
總之環大的平台測試精神給我很大的啟發,我也只能提供吐槽經驗了。
啾💔有時是阿環♪
林賾流 : 的確是XD 很多平台看起來很硬,其實也是在法律上要保護自己(ex.擷取作品部份文案和封面圖去宣傳,結果被作者指控盜文盜圖……),如果作者在後續不想配合,其實只要刪文就可以解決一切了。
啾💔有時是阿環♪
2.在上架新作品時會有「申請出版」,而發文時會有一個選項是完結宣告:
https://images.plurk.com/ItW1JeQH58XLarJ4tv6p0.png
所以上架/下架似乎都是必須經過申請,作者的自主性會比較低,不過也滿多平台會有這種機制,原創星球是上架時需審核,海棠則是開收費後下架需申請。
林賾流
有個違反我職人(直人)精神的賤招,如果真的被平台刁,也不是不可能做的,那就是把內文編輯為空白^_^ 目前沒有就是,也因為甲方家大業大,我又是透明作者,所以不太需要煩惱這個問題。不過倒是有在不同平台上看過,我在商業合作上是有點潔癖的,如果簽約就會維護甲方以及消費讀者的權益。也不想去佔免費平台的便宜,無償連載替雙方增加人氣或電子付費你情我願斗內這個大家互惠這都OK,每個作者心裡的尺度不同,但多了解不是懷事。
林賾流
作者自己也得清楚,如果電子版權已經部分釋出(例如線上收費),會減少其他家商業尤其是實體書合作機會,當然,實體出版困難,電子收費其實也是一種可思考的新出路。版權百百種,能合法談成賺錢的都是好交易。
啾💔有時是阿環♪
3.作者需要達成兩個條件才能開設收費功能:
.發表超過50000字
.作品總點擊數超過10000次
這其實有點門檻,尤其是對新手作者來說,或許字數門檻不難,但點擊數就真的需要一點時間才能到達。
林賾流
啾💔有時是阿環♪ : 長知識了!
啾💔有時是阿環♪
4.作者收費之後,平台的抽成比例會依照VIP等級而有不同抽成標準。
依據收到的米幣累計金額,VIP等級也會隨之提昇。
這也是個不低的門檻,但暫且沒找到詳細的升級所需數字。 站上說明文章
https://images.plurk.com/3JopkV1FR4QerolTI0J602.png
啾💔有時是阿環♪
以上。
也很期待有在米國度發表作品的朋友來分享一下使用心得。
啾💔有時是阿環♪
另外滿有趣的是,雖然大家一開始會覺得米國度是台灣平台,但其實米國度是境外公司,網站最下方的聯絡資訊是韓國地址,網站客服則是需要透過通訊軟體騰訊QQ,嗯…真的很國際化 XD
林賾流
如果負責人沒換人的話應該還是台灣人啦!因為威向出版是我的前東家:-P 但的確很熟中國業務,也會去法蘭克福書展,我待過米國度最早的雛形論壇,但那已經是很多年前了,然後我因為工作和健康問題脫離網路創作圈,近半年才復出,也不知道現在的米國度長啥樣子了。這邊要說句話,威向是目前唯一我有遇過在解約條件上有主動改善在制式合約上給作者保障的出版社(公司倒閉合約可以自動作廢)。更早以前許多作者的版權因為出版社倒閉拿不回來的情況屢見不鮮。當然,那是我的合約,而且我是會爭取和談判的,不保證威向其他作者以及現在的情況。真的脫離很久了。
啾💔有時是阿環♪
很多作者會覺得自己還是新人不敢和出版社談條件、合約條文。

但真的不要怕談合約,因為甲方提出的制式合約一定是先將自身利益最大化,不需要擔心說談條件就會失去合作機會。

除非是參加比賽,獎項越大,拿走的權利越多,但若是對條約不滿意也是可以拒絕獎項的。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