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特司
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

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

---少年法庭

現在兇手正是在覺得台灣法律很可笑
雖然我也這樣覺得
萊特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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