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Fri, Nov 24, 2023 5:19 PM
144
11
Nijisanji
因為一些事情所以重新研究了一下二創規則,有一段我很想討論或者說是問問大家意見的:
[Google翻譯]
這些準則與我們公司獨家擁有版權的內容的衍生作品活動有關。 如果任何衍生作品活動作為原始作品,任何內容我們公司不完全擁有版權(或我們公司不再擁有此類權利),那麼您自己有必要自行負責從權利持有人那裡獲得許可證。
我認為粉絲形象應該符合Nijisanji不完全持有copyright的原創作品,想問問大家的看法~
ಠ_ಠ
Fri, Nov 24, 2023 5:33 PM
小等一下?為什麼四個語言的guidelines翻譯長度差這麼多
就英文的最少,少寫了好多內容
pitaya7789
Fri, Nov 24, 2023 5:57 PM
首先我是這樣覺得的
你畫某公司名下ip一切相關的二次創作也可以被說成是歸該公司的版權,就只是看企業方動不動你,當然條款每個企業的線劃得不一樣(日企很常不說太死免得後來想改又麻煩)
你在說Wilson那個粉絲形象的事的話,你可能看一下那個被委託的繪師就知道了為甚麼會這樣,那個繪師還仿過不少東西做收錢的委託(例如EN常用的搖搖風的那個東西) 不管Liver知不知情可能這個繪師過度參考也好,這種情況這個繪師已經不是第一次
ಠ_ಠ
Fri, Nov 24, 2023 6:09 PM
pitaya7789: 原來問題有可能出在繪師
rice8672
Fri, Nov 24, 2023 6:33 PM
之前以為只有封面圖跟配件類會遇到需要看規則,但看到那個幾乎一樣的形象真的有震驚到😥
pamelo2965
Fri, Nov 24, 2023 8:28 PM
pitaya7789: 原來原繪師是這樣子啊⋯⋯
soup2830
Fri, Nov 24, 2023 9:45 PM
Yu Q. Wilson 🥽 NIJISANJI EN (@YuQWilson) on X
Wilson有回覆是
他
讓繪師「參考」的了
rice2494
Fri, Nov 24, 2023 11:45 PM
我畫圖的想法是,只要畫了和liver相關的二創,就要有心理準備版權不在你身上,因為彩虹的二創條例有一條
霸王條款
,
但我忘記是哪條了
,所以「參考」我是沒什麼意見,只要有講就沒差
但wilson這件事的回覆方式方向錯誤,讓人觀感有點不好
soda8328
Fri, Nov 24, 2023 11:58 PM
pamelo2965: 不不不,上面是說Q"這次委託"的繪師有仿過別人的東西,不是原繪師
pamelo2965
Sat, Nov 25, 2023 12:00 AM
soda8328: 對 我指的原繪師是指那位委託繪師 抱歉造成誤會
bee1428
Sat, Nov 25, 2023 2:52 AM
soup2830:
這個道歉感覺好輕描淡寫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2:59 AM
rice2494: 條款的部分正好是我很想討論的問題
我昨天把二創的條文內容看了一遍,我認為彩虹社指的二創應該是liver本身的創作,例如:把Liver畫成寶寶、Liver的插圖等等
但是粉絲形象的圖其實脫離了Liver就是一隻獨立的小生物,我總覺得彩虹社應該是不完全持有這個形象的版權的
frog1728
Sat, Nov 25, 2023 3:00 AM
之前有包含粉絲形象的企劃或商品不是都要跟作者要授權嗎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3:01 AM
補問一下大家,請問我需要上YuQ相關的tag嗎?想請問有沒有人知道應該怎麼打比較好🙏
pamelo2965
Sat, Nov 25, 2023 3:26 AM
我覺得不用上liver的tag欸 反正你要討論的是彩虹版權 彩虹tag有上就夠了
worm2620
Sat, Nov 25, 2023 3:29 AM
不用上主播tag吧,我覺得以後可能也會發生,討論彩虹社條款就好了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5:29 AM
好,謝謝大家!想說後來討論的內容都有相關,怕有人介意😂
moose7735
Sat, Nov 25, 2023 8:16 AM
我記得彩虹不讓人做立體商品(棉花娃那類)
但之前看到有人徵集做不破那個甜甜圈吉祥物的娃娃,所以吉祥物有可能不被歸入對象?
也有可能那些人在雷沒在意版權我不知道
shake4710
Sat, Nov 25, 2023 8:17 AM
ICHIKARA二次创作准则3.0
這邊有彩虹社b站官方公布的二次創作準則,供噗主參考
shake4710
Sat, Nov 25, 2023 8:18 AM
ANYCOLOR二次創作ガイドライン
另外附上彩虹社官網公布的二次創作準則,方便旅人閱讀原文
(文章拉到底可以切換英文/韓文/印尼文版本)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8:22 AM
shake4710: 謝謝您!目前看了應該就是官網準則的翻譯,
我自己的理解問題比較像是前面有提到的公司沒把界線畫得很明顯這件事,所以這邊的內容到底有沒有框到粉絲形象是我很好奇的部分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8:24 AM
另外我也想提一下在另外一個噗有提到「上了tag就視同把版權交出去」的這個是在準則內沒有提到的。
所以我覺得這比起規定,更像是一個不成文的約定,應該不具有效益才對🤔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8:26 AM
就如同準則裡提到鼓勵使用tag來更近的互動,但有沒有tag應該是不影響繪師對自己原創物的權利?
lord6207
Sat, Nov 25, 2023 8:26 AM
看了日英中三個版本,二創的定義都是"基於官方角色"創作的才算,這次的粉絲形象不是官方,所以不算二創而是完全的原創
shake4710
Sat, Nov 25, 2023 8:31 AM
ಠ_ಠ:
「把版權交出去」這講法好像不太準確,liver可以用在直播之類的地方,但不代表liver對那些FA擁有所有的權利、能夠為所欲為
lord6207
Sat, Nov 25, 2023 8:31 AM
tag那段我跟噗主理解的一樣,那個條款是在強調"不管有沒有加上tag,適用於彩虹社二創的規則依然適用",用意是在告知創作者不能因不加上tag就躲掉所有二創規範
lord6207
Sat, Nov 25, 2023 8:34 AM
不知道為甚麼外面普遍理解成 上tag=彩虹設有所有權,但實際上官方沒有這個規定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8:34 AM
shake4710: 這個我理解,我是在回覆別的討論噗裡的這類留言:「加了tag就是彩虹的東西了」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8:35 AM
lord6207: 之前與繪師朋友討論過這類話題,他也是有這樣的想法,不確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觀念誤差
希望可以趁這次機會讓多一點人知道自己有保護自己作品的權利
beetle1154
Sat, Nov 25, 2023 12:34 PM
pitaya7789: 這點要留意,在版權法下
版權方可以禁止你使用他的版權物,但不代表版權方可以擅自拿走你的創作物
pony8547
Sat, Nov 25, 2023 4:11 PM
你畫二創作品,會侵權(二創對象/公司的版權),但是對於你的二創作品還是保有著作人格權(不可轉讓)&著作財產權(可轉讓),它仍然是你的創作,這樣?
ಠ_ಠ
Sat, Nov 25, 2023 4:18 PM
pony8547: 首先,在符合官方規定的情況下進行二創並不會侵權~
但如果你指的是畫了一些圖被官方告知必須撤下圖,那那些圖確實還是你的創作,有人拿去貼到別的平台或是改製改作,你仍然有權利去要求撤圖
lord6207
Sat, Nov 25, 2023 5:28 PM
順便整理一下,兩件事要分開講:
1. Kitty繪師繪製的粉絲形象是原創還是二創?→原創
2. Kitty繪師有上tag,只要上tag就代表權力轉給彩虹社嗎?→否
因此就造成了現在的爭議點:
Liver委託他人設計的官方粉絲形象與Kitty繪師的原創作品高度相似
ಠ_ಠ
Sun, Nov 26, 2023 4:17 AM
lord6207: 這個爭議點Liver一開始出來解釋過一次,高度相似的原因就是他把Kitty繪師的圖拿去給委託繪師參考了
目前根據Liver的發文,是正在商討中後續的處理方式
載入新的回覆
因為一些事情所以重新研究了一下二創規則,有一段我很想討論或者說是問問大家意見的:
[Google翻譯]
這些準則與我們公司獨家擁有版權的內容的衍生作品活動有關。 如果任何衍生作品活動作為原始作品,任何內容我們公司不完全擁有版權(或我們公司不再擁有此類權利),那麼您自己有必要自行負責從權利持有人那裡獲得許可證。
我認為粉絲形象應該符合Nijisanji不完全持有copyright的原創作品,想問問大家的看法~
就英文的最少,少寫了好多內容
你畫某公司名下ip一切相關的二次創作也可以被說成是歸該公司的版權,就只是看企業方動不動你,當然條款每個企業的線劃得不一樣(日企很常不說太死免得後來想改又麻煩)
你在說Wilson那個粉絲形象的事的話,你可能看一下那個被委託的繪師就知道了為甚麼會這樣,那個繪師還仿過不少東西做收錢的委託(例如EN常用的搖搖風的那個東西) 不管Liver知不知情可能這個繪師過度參考也好,這種情況這個繪師已經不是第一次
霸王條款,但我忘記是哪條了,所以「參考」我是沒什麼意見,只要有講就沒差但wilson這件事的回覆方式方向錯誤,讓人觀感有點不好
我昨天把二創的條文內容看了一遍,我認為彩虹社指的二創應該是liver本身的創作,例如:把Liver畫成寶寶、Liver的插圖等等
但是粉絲形象的圖其實脫離了Liver就是一隻獨立的小生物,我總覺得彩虹社應該是不完全持有這個形象的版權的
但之前看到有人徵集做不破那個甜甜圈吉祥物的娃娃,所以吉祥物有可能不被歸入對象?
也有可能那些人在雷沒在意版權我不知道(文章拉到底可以切換英文/韓文/印尼文版本)
我自己的理解問題比較像是前面有提到的公司沒把界線畫得很明顯這件事,所以這邊的內容到底有沒有框到粉絲形象是我很好奇的部分
所以我覺得這比起規定,更像是一個不成文的約定,應該不具有效益才對🤔
就如同準則裡提到鼓勵使用tag來更近的互動,但有沒有tag應該是不影響繪師對自己原創物的權利?
「把版權交出去」這講法好像不太準確,liver可以用在直播之類的地方,但不代表liver對那些FA擁有所有的權利、能夠為所欲為
希望可以趁這次機會讓多一點人知道自己有保護自己作品的權利
版權方可以禁止你使用他的版權物,但不代表版權方可以擅自拿走你的創作物
但如果你指的是畫了一些圖被官方告知必須撤下圖,那那些圖確實還是你的創作,有人拿去貼到別的平台或是改製改作,你仍然有權利去要求撤圖
1. Kitty繪師繪製的粉絲形象是原創還是二創?→原創
2. Kitty繪師有上tag,只要上tag就代表權力轉給彩虹社嗎?→否
因此就造成了現在的爭議點:
Liver委託他人設計的官方粉絲形象與Kitty繪師的原創作品高度相似
目前根據Liver的發文,是正在商討中後續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