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吉的卡比獸
我現在才看到潘柏霖的首獎散文(大家都以為我早就看過,殊不知我公布之後還隔了八個小時才看到),我在意的點倒不是有沒有切身經驗的虛構問題(散文獎的虛構與否很多年前大家就爭執過了),而是這件事情如果是真實存在的,那他有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代言與否雖然要看代言者的意願,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被代言者的想法。所以這一切在我看來不是技藝問題.是倫理問題。然後代言者要用甚麼體裁去將之寫出,就是各自想法了。
然後看到評審感言時,張瑞芬老師說的題材吸睛我真的是:「?」
多年前我覺得文學獎是擲筊,多年後我覺得文學獎比擲筊還奇妙。畢竟我可以猜到答案的是否,卻猜不到時代層層演進會變成現在這樣。
十吉的卡比獸
說真的我現在問問題之前有時候真的可以猜到是否
有時候還問就是 不甘願= =
十吉的卡比獸
畢竟寫作多年,也當過許多人的樹洞,難道我手上沒有一個兩個他人同意書寫的故事,有時候不願寫不能寫是有諸多考量,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的問題,也有可能ABC同意我寫出出來了但寫出來時D卻誤以為我在寫他並問我怎麼可以將其寫出來,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
靈體
我覺得當牽涉到主觀的時候,各種難以理解無法想像或猜測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擬像真實
還是覺得,如果這樣為什麼就不去投小說呢
犬五。心向癲火
因為當閱聽者帶著「這是真實經歷」的前提時,受到感動的門檻是下降非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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