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ಠ_ಠ - 之後是不是討厭的大大 就默默關注對方的河道 看到雷包言論趕快截圖備份 柴火get #咒術
看到這噗有點好奇,所以網路公審是能告成功的嗎?還是我誤會噗主的意思
ಠ_ಠ
https://images.plurk.com/44Jwm2nNBw2GVcdinqcPg3.jpg
然後這段意思是告不成沒關係但能知道對方是誰,真的假的
whisky6031
可以提告啊,應該說什麼都能提告,但不一定會起訴
whisky6031
不起訴書上面會寫告訴人姓名、被告人姓名和被告人戶籍地址
whisky6031
所以原噗主說的「能知道對方是誰」是真的
fig1608
告到上新聞 告到讓原作作者看見
ಠ_ಠ
whisky6031: 但是告不成為什麼還要告?拿到對方姓名跟地址有什麼意義,散佈出去反而會觸法吧,知道對方網路帳號搞不好還比較有用
whisky6031
ಠ_ಠ: 不用散佈啊,他可以以不違法的方式搞你啊
libra4443
簡稱訟棍
告成當撿到,告不成拿到個資+害人跑程序也有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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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sky6031: 哇我沒想過⋯⋯
jelly6503
儘管告不成,但還是很麻煩
得跑程序
whisky6031
p/pdrz36
可以爬一下這噗的soba9567的文
ಠ_ಠ
whisky6031: 謝謝,我去看看
whisky6031
jelly6503: 但可以聲請移轉管轄,至少不用跑到外縣市去開庭
orange3767
whisky6031: 好好笑,怎麼覺得有些人都覺得匿名就免死金牌
snake7436
光是可以告就很麻煩了,那些程序超級麻煩的,更不要說有些工作和學校不能有紀錄。
因為念的科系未來可能被告,所以大學系上還是有上一些相關法律課程
一般光是家裡收到信函就很驚嚇了吧
salt379
不過不會反向被得知自己的資料嗎?
ಠ_ಠ
被告公然侮辱、誹謗,會留下前科嗎? :: 李郁霆律師&蔡如媚律師
snake7436: 被告公然侮辱的話是不會留案底啦,我有親戚就被告過,所以有去了解一下
後來結果是不起訴,好像是在很前面的地方就被擋掉了
不過之前一直覺得不要口出惡言就好,對方想搞也只是耗點時間,反正最後還是不起訴
但現在發現會被對方知道個資,還是擔心會成為對方報復的工具啊⋯⋯
snake7436
然後開庭時間一定是平日上班時間,所以就等於一定要請假去處理。
有些我記得是連紀錄也不行,像警校之類的
prince9412
還真的有人以為不會被告喔? 而且有時候公審根本就是在嘲笑而已吧,自詡正義使者,結果在做的事也不公正
ಠ_ಠ
prince9412: 應該說知道被公然侮辱可以告,但不確定被掛(?)公審有沒有罪名可以告
ಠ_ಠ
上面都是有機率告成功的前提
抱歉之前沒考慮「即使知道告不成也要告,只為耗對方時間或拿不起訴書看個資」這種可能,所以用詞上可能有點模糊,有稍微修一下用詞了
ಠ_ಠ
snake7436: 原來如此
pear908
不是一群人抱團就表示這些言行沒問題,即便匿名還是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啊
ginger3798
有機會,台灣在言論方面已經相對寬鬆,但海外諸如此類因為匿名霸凌而判罰的案例也不是沒有
ginger3798
而且會幹這種事的通常是閒到發慌的未成年(或是心智未成年)
光是網路嘴欠住海邊被爸媽知道可能就會吊起來打
snake7436
ಠ_ಠ: 就算報名資格ok,但這類工作(警察、調查局....)還有面試+身家調查,在大家差不多的情況下,怎麼想都是有紀錄的會被刷掉....
bread7762
記得之前水星魔女的繪師是不是告過幾個網友?後續不知道怎麼樣
ginger3798
偷偷說的狀況是不知道啦,但小孩嘴欠的部分個人有經驗,前親友曾經在網路交易情緒失控,對方直接查到他大學系辦電話和年級姓名要求他不道歉就要告他+打去系辦投訴幫他父母教育他

後來前親友乖乖道歉了,不是因為怕被告成功,是因為怕被爸媽罵(
scone4155
檢察官起訴之前會有網路警察 在那邊就被刷掉的話不會去查資料
human9089
被告是可以被告的,但告不成功的機率很高,是要起訴什麼,如果真的搞到版權方出來對被告也沒什麼影響,畢竟畫二創的也不是他啊
whisky6031
scone4155: 集英社頂多對大型盜版網站提告,這種同人謀小利的他們不會甩
scone4155
可以告民事 起訴了更刺激 被告會因為「你是不是在網路上說人家賺錢回踩」被迫舉證他轉述的同人繪師有用二創盈利並辱罵原作的事實成立 (然後因為繪師公開資料+有盈利同時滿足公眾利益可受公評跟適當評論還是告不成)是等著鬧大上新聞方便版權方收割嗎

被告拿到不起訴判決左轉羚邦或東立法務部就有現成資料給他們看了
ginger3798
scone4155: 你說的做法成本太高,版權方不會浪費生命在同人小破事絲綢上
scone4155
原噗主引用的那篇都在鼓舞人勇敢告下去 但沒寫法條出來 看一下成立條件啊
scone4155
ginger3798: 前後兩半是兩件事 反正都是不成立 右轉電視台網路新聞爆料也是個方法 變成原告花錢去法院認證他二創駡原作
whisky6031
羚邦雖然有發表過禁止同人的聲明
但有真的提起版權訴訟過嗎?
orange3767
whisky6031: 各版權方連早雷跟盜版都少有動作,二創大概率是很少管啦
soba6200
scone4155: 你怎麼說的覺得網路警察跟版權方還有網路新聞一定就不幫原告方的樣子?僥倖心態nono喔不要害人

不管最後成立不成立,報案受理後流程還是要跑,而且法院認證流程沒那麼快,回踩認證出來後熱度早就退了版權方跟網路新聞會想理你嗎?網路罵戰天天有,這點小破事未必讓人家覺得有報導價值

而且現實很殘酷,二創作者嘴再欠但帶來的吸粉效應和流量還是比那些被告多,很有可能版權方證據擺眼前還是睜一眼閉一眼

是建議大家自己克制
scone4155
soba6200: 沒有僥倖啊 只是就觀察 目前大多討論噗確實沒有誰在污言穢語人身攻擊作者本人(如果有駡的難聽的串那是我吃瓜不專業沒看見)根據事實的討論到底是能告什麼
法律單位必須中立,也沒有甚麼幫誰不幫誰的說法,拿二創可能帶來的熱度也大離題

克制倒是真的w原作要蹭她cp跟下下不配這種話對方確實說過,被傳唱你就忍耐吧w
whisky6031
呃⋯⋯所以我才問東立or羚邦有對讀者「辱罵作品/以同人作品牟利」提起訴訟過嗎?
scone4155
沒有XD 所以我只說是拿給法務部看 不是說版權方真的會怎樣
soba6200
whisky6031: 印象是沒有啦,也有可能是收到訴訟的人沒有張揚,這個只能問東立跟羚邦
virgo9793
好像有人崩潰得很難看
ginger3798
之前0邦中國版權砲二創結果被中國粉絲大軍出征到不敢再講啥
怎麼會有人覺得法務會浪費時間在二創上,他們會抓的大多是盜版
soba6200
scone4155: 中立沒錯,最後可能會沒事沒錯,但到那個沒事的「最後」之間,被告要花多少時間金錢去配合跑流程跟承擔最後可能有事的心理壓力?這不是現在替匿名開嘲的群體打安慰劑的好理由耶,真的不要讓人有僥倖心態,早點克制收手對大家都好

而且法務是公司裡的部門之一,公司決定視而不見的話他們也無權代表公司決定開鍘,所以說人家法務會受理這類案件目前真的僥倖心態偏多,現實很可能就是:受理後,石沉大海沒下文了。
orange3767
ginger3798: 236早雷上新聞484也只有發聲明而已?
soba6200
喔我說的受理指的是回訊息跟告知的人說:「我們知道有這個狀況了,請等我們公司內部討論後處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我說的受理並不是他們就會表明要積極處理嘴欠二創的意思喔不要誤會
salt379
想告的話時間成本原告也得付出啊,一開始不要崩潰就沒事了
salt379
變成原告花時間金錢擴大宣布自己說作者不配,說到網路警察等第三方都知道,最後告不成功說不定還會被拿回來再炎上一次
soba6200
salt379: 人家願意付出時間成本,被告未必全部會願意啊,前面回覆貼的案例備份不就有了

中間原告還是繼續他的行為,旁觀看還是被告們比較虧

二次炎上要看情況,誰能確保到時候熱度跟風向還是偏被告?現實很殘酷,真的不要有僥倖心態
gnu4932
看就知道那位是在崩潰?那喜聞樂見拿出來,匿名撩人一起譴責所謂「崩潰」的情緒發言的人是想達成什麼?要更多人知道?知道以後咧?沒得到想要的反應就要說包庇是不是?
立於不敗的道德高地,真好。
salt379
原告發公告說他願意花費時間成本了喔?
scone4155
我自己看見的啦 即使是最樂子人的那噗 其實參與者用詞也都蠻克制的 很長很長的虎黑噗就不知道了 太長了沒有看
soba6200
salt379: 重點是被告們吧?你要請被告們每一個都先出來聲明一下他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花時間金錢成本嗎?

scone4155: 我不能代言任何人,但我認為克制是你自己覺得,話題主角看了如果覺得不適想做任何動作的話誰都不能保證結果

結論還是:不要有僥倖心態,兩邊都行事自重
salt379
更多人知道,有不喜歡不接受的人可以選擇黑單和避開
我坑的如果有這種我也會傾向安靜黑單掉,不然買了感覺不舒服就太晚了
salt379
曾經收過有爭議的作者本子,後來看到科普發現對方做事方式我不行,後面新刊便全部跳過不再支持
科普沒有謾罵和扭曲誣衊就還好
閱聽者自有公評
salt379
soba6200: 重點初始是原告,不是被告
一開始越線的是原告
要告人的話也是原告
同樣,請兩邊都自重,最好原告這種一開始就自重,後面也沒事
scone4155
salt379: true 公開雷發言是她的言論自由 對雷發言表達適當感想同樣是 不要扭曲事實跟謾罵都還好
bacon2270
我真的快被笑死了
這一齣好好看
有些法盲真的很愛引用網路上法律農場文章,構成要件不是那麼容易用一兩句話就可以成立的好嗎
bacon2270
謝謝噗浪讓我假日不無聊
jujube3067
其實我不太懂,不是把名字碼掉了嗎,而且也沒有人身攻擊吧,這樣算公審嗎
很多人都是在說講出那句話很雷吧
身為至今都還不知道到底是誰講的人的想法
ant6749
jujube3067: 有些噗是理性討論啦 但有些噗就蠻過火的
ant6749
那些噗主明顯就樂子人
jujube3067
ant6749: 那應該是我還有幾噗沒跟到,因為目前看到的幾噗都還蠻理性討論的
salt379
ant6749: 過火的我也想看看,可以分享一下
ant6749
ಠ_ಠ - 奇文共賞 鵝不懂二創賣本賣商品有多高貴 但鵝大受震驚 #五條悟 #虎杖悠仁 #CP
這位噗主就是樂子人啊 說話模式很讓人頭痛(個人認為)
human9089
原告要告人一樣時間成本要花下去的,而且依這事件公開,名譽損傷更多的還是原告,這幾個噗的噗主說到底也就是看不慣他一邊靠原作賺錢一邊還罵原作不承認原作,與其說是要公審他,更多是讓多點人知道避雷而已
salt379
human9089: 同意
ant6749
反正不是想公審的話 如果真的被告 知道是誰也不用擔心吧 問心無愧啊╮(╯_╰)╭
ant6749
像樂子人噗主我就很樂意避雷他
soup2664
笑死人就是私仇想公審而已吧,說得好像自己很有道理一樣
salt379
匿名的可能怕騎士團
salt379
以前見識過騎士團,蜂擁而上十分可怕
ant6749
salt379: 反正噗浪又不用擔心被衝實名噗 大不了也被匿名討論而已啦 造福我等吃瓜群眾
human9089
除了那個比較偏樂子人的噗主可能跟大大有私仇,其他噗主發言看不出來有什麼私仇感
salt379
witch7953: 這個是其他人
ant6749
salt379: 所以有其他人也被實名掛?
oreo679
可以告不代表會成功
scone4155
放一天回來看 噗首騎士團超可怕
只有我能說你們曬我cp太太是霸凌
你們不能討論我cp太太情緒發言
只差沒說我cp太太全部都超棒的

做二創做到開除原作還污辱作者很超過好嗎
ant6749
嗯?那噗沒有說不能討論?只是不要匿名掛人
ant6749
裡面旅人也有說大大發言不ok是雷言論
scone4155
原本是那樣沒錯 吵到後面感覺已經有匿名討論都閉嘴的味道
sushi66
實名發言騎士團也會出來實名戰吧 真的炎上到那種程度只對吃瓜群眾有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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