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下士酒吧與人衝突 遭記2大過興訟獲判撤銷 | 社會 | 中央社 CNA
Peterarthur
空軍防空暨飛彈作戰管制中心的楊姓下士,涉在去年4月26日凌晨2時多外宿期間,漠視防疫規定及深夜冶遊禁令,在酒吧飲酒後與人發生衝突,遭警方帶回,軍方認定其行為有損軍譽,去年4月27日召開評議會,決議核予大過2次懲罰。楊男不服而委任前士林法院爭議法官、現任律師陳梅欽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軍方的認定不分情節輕重,楊男其實只是與人口角,而且沒有審究雙方當下已握手言和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空軍防空暨飛彈作戰管制中心去年4月26日尚未約談及調查,當時權責單位也還沒實施調查,權責長官批准並召開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