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的書籍要重新被審查、尤其有提到男女兩性的書,因為這會冒犯跨性別。 One of the books that caught the attention of Chilliwack school trustee Heather Maahs is All Boys Aren't Blue, a coming-of-age story about a queer person of colour. Debate over book bans in classrooms highlights limit...
因為看起來是一定都會過,所以想設想一下
不希望有誇張或少數的案例,是對主流、足以引起主流討論的影響
去除少數個案,感覺對主流社會和多數女性日常生活就會跟同婚一樣,沒造成什麼明顯改變吧?
以後小女生泳池更衣被男性凝視也要裝不知道
沒有被壞人誘拐的兒童生活正常快樂無虞。
但被壞人誘拐的兒童終生陷入被當性玩物的惡夢。
同理,被父母保護良好和經濟身份地位崇高的女人沒有任何影響,但相反的,有些女人會被迫加入國家生育隊,就像生產口罩到機器一樣,不斷在受孕生產中輪迴。
看完之後可以說說看你覺得哪些你可以接受?
或是留在台灣當台諜。
「主流社會和多數女性日常生活」的影響喔
簡單來說就是一過就會讓一般女生日常生活整個改變的那種
長髮男闖女湯、男人應徵女性護膚員工,男人參加女性體育競技,哪個不是立即影響?
要知道,一般兒童有些是走在路上就直接被帶走,一般女人呢?
前有柬埔寨詐騙案去參考一下啦~
這樣算您指的一般女性嗎?
這完全就是大眾不會關心的項目啊,對日常來說這些數據有什麼影響嗎
普通女性發生子宮永久損傷也只是賠五十多萬,我記得很多車禍只是骨折也有機會拿到三十萬呢。
怎麼了?不能理解還要檢討旅人的態度嗎?
客觀理智的表述比起一觀點不合就崩潰、試圖引起焦慮,使用容易引起威脅想像的表述更容易得到支持
一直強調了「多數」和「主流」吧?
但是這些女性要是已經靠著代孕買房了,就不一定會看上普通人。
噗主為何覺得講出這種可能就叫崩潰呢?
女性政治人物名額被男人取代的時候說“又不是每個女人都關心政治”
代孕合法化的時候說”又不是每個女人都會代孕“
泡溫泉的時候說”又不是每個女人都會介意旁邊的男人有屌勃起看自己的裸體,會怕不要泡“
女性廁所開始有男人上的時候說”又不是每個女性都不敢上有男生的廁所,會怕不要上“
純女宿舍有男生入住的時候說”男女共居的住宅那麼多,會怕不要住”
要透過教育讓大家覺得全國就是一家人,男的跟女的一起睡一起洗澡沒什麼也行,但是要增加多少的稅金來支付教育,司法方面增加的成本呢?
我問你來,女人在女泳池的更衣室裸露很正常對吧?
這個情景的女人加入一個「自我認同女人(生理男)」進去呢?
想像不到會發生什麼嗎?沒關係,美國幫你演過了。
Woman banned from YMCA for treatment of trans employ...
80 歲老婦因為要求 YMCA 的跨性別工作人員(生理男,自我認同女)離開更衣室,而遭 YMCA 剝奪會員資格。
阿嬤表示,我看到一個穿著女泳裝的男人在盯著四到五個為了上廁所而拉下泳衣的小女孩!我問他是不是有陰莖,他說關你屁事!我立刻吼他滾出去!
YMCA表示,這是個欠教育的老番癲,多次頂撞我們的工作人員,我們決定剝奪她的會員資格來保護我們的(跨性別)員工。
一個男的站在廁間外面明目張膽的聽你小便
特別跟在你後面進廁所又排在你廁間外面
你不能趕他走,他實際上也沒犯法,但就夠能造成不適了😔
英國學校就是無性別廁所女學生被男學生嘲笑撕衛生棉很大聲,嚇到決定憋尿不用學校廁所
這樣不是更徹頭徹尾的表現出這些人根本從內到外都不是女人,才會不懂女人的心情。
因為看起來是一定都會過,所以想設想一下
不希望有誇張或少數的案例,是對主流、足以引起主流討論的影響
去除被殺的人的少數個案,感覺對主流社會和沒被殺的人日常生活就會跟同婚一樣,沒造成什麼明顯改變吧?
噗主現在是恐跨嗎?
男假扮長腿辣妹進女廁 偷拍私密照遭逮
照噗主的意思看起來,應該就是想說「少數、非主流女性的遭遇不重要」,反正噗主不受影響吧?
個人認為會影響到的不只是噗主認為中的人而已。
首先,用「對主流、多數人」不影響,所以才「無感、沒人會在意」這個邏輯來看,有失公允。
也許有些人生活已經太累了,或是從小受到的教育是不要管政治,所以只願意看看短影音、跟著新聞一起罵物價,但沒有體會到自己的關注跟選票能影響什麼。
許多跟民生相關的議題,難道沒影響到「主流、多數人」嗎?
但「主流、多數人」只知道要罵,罵完了,然後呢?
您這種發言態度也對開啟理性討論完全不會有幫助,假設噗浪支持您此類觀點的人都是這種表達方式,確實不難理解為什麼得不到支持。(這句話很熟悉吧,是您說的)
在完美的人人皆有「理性、自肅」的世界裡,要用法律追求平等是無妨。
但事實上是人都有貪欲,當定義放寬成「自我認定」即可,產生的問題就會很多,不只是「特定群體(例如您認知的主流)」會受到影響。
國外已經有發生男性員警為了得到補貼,而大量自稱為非二元性別,故受到調查;影響到的警局運作、浪費的公帑、追回的人力成本,不確定算不算在「主流社會」的範圍內。
放任的規矩,會讓不守規矩的人更加濫用,甚至還有要上他的SNS帳號看他心情決定今天要用什麼代稱稱呼他的。
測試他人容忍底線的行為,去擴張自己的為所欲為範圍,是常見的人類行為。
當不自肅的人知道自己想怎麼做都可以,而不會受到懲罰,甚至被法律保障;而提醒他們不可以的人反而會被懲罰。
這樣的會不會越來越多呢?被影響的人會不會有「主流、多數人」呢?
One of the books that caught the attention of Chilliwack school trustee Heather Maahs is All Boys Aren't Blue, a coming-of-age story about a queer person of colour.
Debate over book bans in classrooms highlights limit...
這一切身為父母的人無法得知,無法得知小孩子性向認同、服用賀爾蒙、切割身體的選擇,這樣被影響的兒童與家庭不曉得算不算「主流社會」的範圍內。
導致需要醫療的人收不到通知。
接著來看一些工作相關的,女性工作名額被占去。
今天是科技業的名額,下一次就能是任何工作、任何的名額。受影響的人不曉得算不算「主流社會」的範圍內。
要有討論度,是需要組織抗議嗎?還是新聞版面嗎?
俗話說「不見棺材不掉淚」,有些事如果沒發生在自己身上,往往會沒感覺。
如果不先舉例、先說明,一般人很難單憑自身經驗去想像之後會產生的後果。但講述的後果,必定有好有壞,壞的部分就難免會引起焦慮。
這沒有辦法,這就是討論和溝通的過程。
就跟人生各階段的開會討論一樣,有人提案了,也許會有不同的意見。
反面意見,就一定會提到後果。
至於國外討論度的問題,個人必須說很遺憾,歐美同樣也已經示範了一遍。
在前期,歐美社也許所謂「主流、多數」也不甚關心,自認不會受到影響,所以沒有討論。
至於開始發現不對勁的時候,也許有人(非指噗主)會說「那怎麼不討論?不抗議?」
許多人受到影響後,受制於無限擴張的「保護」法律、氛圍,壓抑了你說「不」的權力跟聲音,討論就很難繼續了。
目前受到影響的人想必不少。不然歐美等進步國的法律不會一再修正。
至於受到影響的人數、傷害程度、是否影響到一個人的一輩子,這邊就不再提,以免被誤會為「引發他人焦慮」
男扮女裝說自己認為自己是女性,即便有被攝影機拍到懷裡有東西,被害人尋獲手機的地方與嫌疑人行動一致,也完全無罪不起訴
實際上就是開放後你在任何原本認為應該是生理同性的空間,被進入的男性凝視或是逾越身體界限,你都不能感到不舒服或提出問題,會不舒服是妳歧視保守
現在男性如果碰到妳的胸部妳的腿根你可以喊他性騷擾,以後只要自我認同扣下來,「是妳太敏感」「他只是不小心」「妳只是歧視他」
綜合我開頭說到的議題關心問題,因為大多數民眾對社會、法律等相關議題沒有足夠的心力去關心,所以才有代議、選出民代、政治人物的制度。
但現在因為「多數、主流政治人物」未能代表反對Self ID和代孕的人們發聲,未能為「所有可能受影響者」把關,未能告訴大眾這個政策會造成的影響。
所以反對Self ID和代孕的人們是在為政策把關、提出擔憂。
法律、平等、包容、以及歧視的定義被「濫用」。
噗主要是自爆就沒有了~
那為什麼要為了”性少數”去推動一個影響快一半人口的政策哇?!
但是只要是好用的漏洞就會廣為流傳,會有越來越多的變態發現self id是降低犯罪成本的利器,而受害者會因為害怕「歧視」甚至觸法而敢怒不敢言。
如果受害變成主流,這個社會就是個非常可怕、治安極差的社會
通常正常的社會,在有少數個案出現後就會開始密切注意了,不會等到這些受害變成普遍案例才在那邊覺得「喔!真的會出事耶,那我們想ㄧ下要怎麼辦好了」
【同婚是兩個人事前彼此說好彼此同意就能進行的事情,所有參與在內的人都做了自己的選擇並接受,沒有影響到其他除此之外的任何人。
但目前最招人反感的是某生理性別想要進入異性生理性別的空間裡,例如純男與純女廁,這就沒有達成所有參與使用者的共識,這沒有辦法事前達成告知說「嘿,你會在這間廁所裡遇見異性的我,你先想好能不能接受再進來上廁所」,這在最一開始就是具有欺騙性的,暫不論後續衍生的其他問題。】
目前的看法是偏上面這樣。
對日常的影響的話,以前進女廁裡面有個女生頂多撇一眼,現在每次都要撇五眼不知算不算。第一個用跨當藉口的案例出來之後,要去廁所從走進去到出來都比之前更沒安全感。
通過之後是全民一起承擔的,並且被打臉的聖母回踩的力道鐵定比我大,那我急什麼。
稍微看到之後自己不會想主動關心、講的內容不夠恐懼到打入你心裡,那就表示那個結果沒有大到你不能承受,那麼我熱臉貼冷屁股幹嘛。
倒因為果
樂子人不要那麼文盲
那全部犯罪都該先修法無罪吧,除非犯罪率高達80%不然幹嘛要管,都是個案啊
台灣 2200 萬人,才498件嚴重的暴力犯罪,比跨的人數還少,看來法律太針對少數個案了,噗主是這個意思對吧?
內政部強調,近5年暴力犯罪發生數逐年遞減,2022年498件為近5年新低,較2018年減少495件、減幅49.85%。其中以「強制性交」減少164件最多,「故意殺人」、「搶奪」次之;暴力犯罪嫌疑犯以男性為主,近5年占比都在9成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