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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沒了呼吸心跳!護理師輪番CPR慶幸救活 然後她們就被告了|壹蘋新聞網

之前為了考證照去上急救課的時候就被教官提醒,就算有人需要急救,但可以的話最好不要去救

尤其是人越多的時候,寧可打完119就走人

萬一你救了,萬一沒救活,萬一群眾路人裡剛好有人也要執照甚至本身是醫護,說他本來想救但看到有人在救了就沒出手,就算你的過程都標準也沒疏失,也得陪家屬上好幾次法院

不要救任何人,是急救課教官不停提醒的一句話
pita4067
我們相反耶
救人被告不會成立
放心去救
pita4067
那還開這急救課幹嘛
bat9846
pita4067: +1
我們CPR也是被教官教說救人被告不成立
banana713
救人被告不會成立+1
pig5269
但還是要上法庭
gin464
救人被告不會成立,而且到底是多想要人死啊被救了還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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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機會免責,不是不會被告
家屬真的告下去,你還是要上法院
swan3243
我上急救課是說被告不會成立喔
swan3243
也有被說放心去救
bacon6891
但還是要跑法院啊
這個看起來比較像因為失能後續費用太龐大
想找人出錢
pony2438
圈外人聽也是放心去救 被告不會成立
swan3243
反之,噗主你自己編的案例,有問題會是有責任的醫護而非急救的路人喔
pita4067
swan3243: 那個醫護也沒有責任啦
沒有道理醫護就得幫無關的人急救
pita4067
被告不會成立
但不成立前要跑流程
我是覺得寧願賭對方是好人
也不要讓自己後悔有能力沒做
不過這本來就看人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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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想救個人還要賭對方是不是好人啦
話講得再好聽,終究還是要賠上時間,我只是工作需要這證照而已
worm2527
只要不是醫療人員,所有一般民眾不管有沒有照去壓被告都是不會成立的喔,也沒有什麼旁邊的醫護看到有人在壓沒去就變你有責任,而且完整的ACLS最好要有5-6人,身為醫護根本不可能講出這種話,那個教官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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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哪個教官不重要,重要的是不救人就不用跑法院
walnut6006
法律系路過,在路上救人是緊急避難
所以就算被告也不會成立
但被告要跑法院很麻煩
walnut6006
但如果今天躺在路上的是自己的親友還是會希望別人伸出援手啦
所以我遇到的話也還是會救
gin464
鼓勵誰都不救放給他爛就是中國那種狀態啊
不過台灣也不像中國那樣隨便碰就判救人的有問題
toro2176
剛上完Acls完全沒有噗主講的這樣ㄟ 不過要我壓30下後對嘴吹兩口氣...我可能真的無法....
worm2527
toro2176: 在沒有確認病人是否有傳染性疾病之前,都可不給予口對口呼吸,呼吸道的建立已經不是優先,救人之前要先保護自己
另外高品質的心臟救命術要兩分鐘換一個人,研究顯示沒有兩分鐘換一個人深度會不夠
所以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多拉幾個人下來壓,會想告的人無疑就是想找個負責的拖下水,讓他無法判斷誰該負責就好,除非他要一次告很多人那也沒辦法
pita4067
壓胸比人工呼吸重要的多就是了
我們急救已經拔掉人工呼吸了 只有AED加壓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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