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精靈之森公關組
【小精靈公告】
因有旅人向主辦反應發現有攤位主報「原創攤位」但除了原創自製商品外還混有材料包成品或是另外批貨(非自製)的商品,還請各位攤主如攤位上有以上兩種商品混賣請擺攤當日「額外註明此商品非原創商品」,並請注意當日商品比例,原創商品勿少於總攤位商品之80%
如當日發現有將材料包成品或批貨商品當作原創商品並超過20%者,為避免壓縮真正的原創社團之名額,未來小精靈將不受理此社團以「原創」名義報名

另外補充,早期制定規則時是因為知道有原創社團會有自己或是親友的二手寄賣,才會規定原創設計佔比。
並非「原創攤可額外販售20%的材料包成品及批貨商品」,這點會再更新至招攤種類規則中。
以上,還請各位報名原創種類之社團主注意。
BJD OB11 娃場 娃娃市集
掰噗~
真是解了我多年的疑惑!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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