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不談賠償先談都更…更你老木,大家來互搞10年打官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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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
王大媽明的數十萬,暗的不知若干?
ChongPoLiao
我覺得吧 都更可以但不能1:1換
ChongPoLiao
先把賠償金算清楚,再來1:1 兩邊分開萬
ChongPoLiao
分開算
John Smith
ChongPoLiao : 建商為何喜歡都更?就是欺負住戶沒法計算那些複雜的容積比例換算
John Smith
然後一戶配一戶,多的樓層全部歸屬建商…
ChongPoLiao
所以我說要分開算,我家本來有40坪那就是無償陪我40坪,都耕的條件另外算
ChongPoLiao
畢竟都更本質是拿土地換建設費,所以要分開算
John Smith
以後要都更,全都濫挖就好
ChongPoLiao
還又在完工前的 安置費用
ChongPoLiao
這樣什麼1:1 怎麼可能 最少要1:1.5~1:2
John Smith
ChongPoLiao : 不同意啊!
John Smith
先談賠償的原價,再談都更才是
ChongPoLiao
對 就是這樣,要分開算,絕對不能蠢蠢的蒜再一起
豆腐妄想≠D
這個工地因為事故,這應該是動不了。
建商必須跟受災戶全部談妥市政府才能給動工許可。
不同意就耗著,賠償還是得賠。
豆腐妄想≠D
賠償包括受災戶安置費用,這也必須是建商出。
John Smith
起碼是房屋市價加上賠償。都更再說
豆腐妄想≠D
所以建商不同意,耗著吧
豆腐妄想≠D
房子遲早要蓋回來,
但依照現在的法規,要蓋回原樣應該是不行。
John Smith
法規是死的,容積都能轉移了!
John Smith
地方政府要不要的問題啦!
豆腐妄想≠D
你就是喜歡講自己要的,完全不鳥法律的。
John Smith
豆腐妄想≠D : 蓋回原樣當然不可能,但是市政府可以讓利益歸住戶。
ChongPoLiao
當年城中城火災是後重建,就是用轉移的方式處理
ChongPoLiao
找了旁邊一個廢棄學校重建,然後原址變成公園,唯一問題點是,原先城中城的住戶有些只有地上權沒有土地權,這些人要自己補錢
滷蛋不是蛋
只要有一戶不同意,整個工地都不能動工,看誰拖得久
John Smith
滷蛋不是蛋 : 還是要100%嗎 ? 還是超過一定比例即可 ?
豆腐妄想≠D
工安事件沒有理由,
已經牽涉到刑法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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