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_笙/李靡靡
千禧黑夜 - 冒業 | Readmoo 讀墨電子書
這是《千禧黑夜》的爆雷噗。以下會有劇情暴露,沒看得不要踏進來啊~
不過我在意的事情通常不是重要的推理謎底XD
顏_笙/李靡靡
顏_笙/李靡靡
顏_笙/李靡靡
顏_笙/李靡靡
顏_笙/李靡靡
顏_笙/李靡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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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_笙/李靡靡
我基本上就是個永遠劃錯重點的推理小說讀者,我在意的事情真的跟謎底沒什麼關係,所以我絕對不是要吐嘈哪個謎底不合理之類的,我的腦子不太講究邏輯,所以不可能有作者看不到我卻看得到的推理漏洞啦~(菸)
顏_笙/李靡靡
我看到最後最疑惑的一件事情是,楊愛做為一個三歲小孩,記性與理解力好像比普通三歲小孩好很多⋯⋯她媽媽竟然跟她講了那麼複雜的父母定情(?)過程,她聽得懂還記得住,這實在太厲害了。就醬。
顏_笙/李靡靡
這雖然感覺上怪怪的,但邏輯上來說,總是可能有人的智商發展超過平均值;很多實際存在的天才兒童,3歲就可以做很多大人都不見得辦得到的事情,所以這個還是可以硬是給過。
= 栞 =
其實我也問過作者為什麼三歲可以記得這麼多。XDDDDD
但我忘了作者講什麼說服了我。
顏_笙/李靡靡
但這個設定如果要改掉也是麻煩,很多年代計算可能就要重來,所以可以睜隻眼閉隻眼放過,楊愛反正就是腦袋+體能的天才兒童!跟吉田秋生的《Banana Fish》主角或者《夜叉》主角同等級!
顏_笙/李靡靡
這樣一想就覺得她爸太弱了⋯⋯坐牢的時候沒有鍛鍊(搖頭)。沒有做《囚徒健身》。
= 栞 =
這本的女生都比男生強很多呀!
顏_笙/李靡靡
不過夫妻打架的時候,太太輸了⋯⋯說到夫妻準備幹架的那段,我本來心中一驚,想說呃不會吧,接下來這裡的動作場面也要寫嗎!還好沒有(爆)
= 栞 =
我覺得那裡沒有很認真要打架,就是意思意思告訴彼此我們看法不同
顏_笙/李靡靡
對啊,因為那之前寫了一些打架場面,我讀到那裡覺得已經夠了,還好作者也覺得夠了XD
Faker(冒業)
我其實很想寫,辦公室作為動作打鬥的場地實在太棒了,文具、椅子、桌子、電腦之類的道具滿天飛
顏_笙/李靡靡
硬要雞蛋裡挑骨頭/劃錯重點的話,我會隱約覺得這小說裡的某些情感轉折還是有點⋯⋯渲染得不夠。比方說,我接受邏輯上「格雷森發現自己隨手幫忙,結果竟然害死人,為此產生罪惡感」,只是在閱讀的時候,會覺得他好像太快就接受了這套想法,馬上就覺得內疚了。這個很微妙,我的意思也不是說再多寫個五百一千字就會更好,比較像是⋯⋯感覺上好像有些別的描述方式或者前後烘托的方式,可以在同樣的字數內更有效果地做到這件事,讓讀者更能共感。現在這樣其實也可以了,我在概念上理解了,但總覺得情緒上沒能夠跟主角同步,就覺得有點遺憾。
顏_笙/李靡靡
Faker(冒業) : 下次就寫個為了辦公室戰鬥而生的作品吧!!!!!!
顏_笙/李靡靡
啊對。悉尼人質事件是怎樣,我想知道啊,是我漏看了什麼嗎⋯⋯
顏_笙/李靡靡
講到辦公室打架,我突然想到很久很久以前有個網頁遊戲,基本架構是:再過十分鐘(?)就要開會了!太可怕了!為了逃避開會,你要用辦公室裡的所有道具想辦法把自己弄死!(然後就在辦公室裡到處找道具,像是用釘書機砸自己的頭之類,血條會減少,減少到〇就贏了這一局)(想想應該至少有十年以上⋯⋯)
顏_笙/李靡靡
然後會想看楊愛的冒險。就是⋯⋯很關心她一個人在香港怎麼生存下去。總是一個人、總是這麼緊繃,日子過不下去的,希望看到她有可以鬆懈的地方,可以有同伴。QQ 現在這樣一想,就會覺得我應該是會攔阻她離開的那一邊,沒有人可以一直一個人!
= 栞 =
顏_笙/李靡靡 : 我大概跟作者講一百次我想看澳洲事件。XD
阿森🏕️mori
也有想到澳洲事件,回想兩次確認沒有,懷疑是不是以前出現過。看來並沒有 XDXD
顏_笙/李靡靡
對啊,島崎朝霞突然就變「我老婆」了,不能就這樣呼攏過去,我們要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XDDD
Faker(冒業)
如無意外明天會解釋。
顏_笙/李靡靡
Faker(冒業) : 期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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