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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靠著懲罰男性而獲得精神上(也許也有道德上)的滿足感時,必定有女性為此付出代價,而且付出代價的,往往是生活最不穩定的那些女性。

在反娼女性主義者的幻想中,人們根本無須選擇:懲罰那些濫用父權權利的男人時,也是在為狀況最糟的女性謀求福利,兩件事會組合出令人滿意的趨同現象。[然而] 對性工作者來說,「懲罰男人」和「讓自己生存下去」,絕對是個二選一的單選題,而不是複選題。

以懲罰糟糕男人為主要目的的女性主義政治行動,永遠都不會是解放所有女性的女性主義,因為這種女性主義,掩蓋了大多數女性無法自由的原因。
book 書摘 性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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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主義當然重要,父權主義不僅建立在身體層面,也同樣建立在文字和符號。但這種要求,很可能不符合那些必須付帳單、養孩子、有時還被嫖客毆打的真實女性所需。

這些女性在受到攻擊時,能獲得資源嗎?還是說,她們會和暴力的男性一起困在封閉空間裡,在這場象徵主義的戰爭中,變成沉默的犧牲品?

一旦我們理解了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中,必定有許多女性會被迫從事性工作,也理解在當前的狀態下,必定會有許多男性進行性交易,那麼,接下來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我們要怎麼做才能為這個行業的女性帶來更大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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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辯論有關性工作的話題時,常會論及性工作的象徵。象徵層面上,性交易被視為父權主義下的女性縮影,性工作者完美代表了女性的次等地位,而皮條客則表示男性統治。

性交易的最基礎定義就不平等,而且通常伴隨暴力,此外,性交易也意味著男女性關係的普遍狀態。性工作者應該要大聲呼救並被拯救,皮條客則該被懲罰,性交易應該被全面禁止,而且這一切都是為了全體女性的利益。

反娼女性主義者認為,應該把性工作罪犯化,也就是使性消費(甚至販賣性行為)變成非法行為。但整體而言,將性工作犯罪化,並不會為性工作者帶來幫助,更不用說拯救他們了。設立性工作相關法律限制,反而會使性工作者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危險、暴力且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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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者之所以會使性工作者的生活變得更糟,是因為心中充滿矛盾,而懲罰男性嫖客的渴望──懲罰嫖客個人,也懲罰所有暴力男性的替身──解釋了這種矛盾。

我認為,我們不能否認,反娼女性主義者確實象徵性的把情緒投資在「懲罰有性權利的男人」這件事上,這樣的投資使她們無法承認,人們必須在懲罰男性嫖客和改善從娼女性的生活條件之間做出選擇。

她們回應的是另一個同樣真實的單選題,而且這是支持性工作者權利的人忽略的問題:人們要為現在的從娼女性創造更好的生活,還是要創造一個沒有性交易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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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把所有性工作或部分性工作犯罪化的每個地區,都沒有成功根除性交易。無論政府實施的是哪一種法律制度,性工作都能蓬勃發展,這些法律制度帶來的唯一差異,是性交易的環境條件,而其中最明顯的環境條件,就是客戶和性工作者是否為國家強制權力能管理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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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兩方爭論,一方是在象徵主義的廢除性工作,投資了情緒,一方則是努力想改善性工作者生活,爭執使用的辯證法,非常像是墮胎的正反雙方爭論,唯一的差別在於,性工作者與多數反娼女性主義者都積極支持墮胎權。

女性主義者一直以來,都在努力向反對墮胎的人解釋,把墮胎犯罪化並不會減少墮胎的數量,反而會增加死於墮胎的女性人數。若想使墮胎消失,社會應該大量投資性教育、提供有效、安全且免費的避孕措施、訂定國家保證的育兒假、提供全民兒童照護和孕婦健保等。

如果大多數反墮胎者說的都是實話,他們關心的其實不是懲罰女性,而是保護未出生的嬰兒。這麼說來,反墮胎人士同樣參與了象徵主義的政治行動,而與其說這個政治行動的目的是根除墮胎,不如說是用法律譴責墮胎。
(因為我們都很清楚,將墮胎犯罪化並不會根除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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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讓社會在政治上承認性工作者是勞工,而勞工需要的是法律保護,而不是譴責和拯救,性工作者才有能力拒絕他們不想要的性行為;而且,資料顯示,在紐西蘭將性工作合法化之後,該國的性工作者覺得自己拒絕客戶的能力逐漸提升。

並且引用了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者費德里奇的論述。基於美國作家詹姆斯和科斯塔在一九七○年代初期發起「家務有償運動」(Wages for Housework)的基礎上,費德里奇指出,把一件事情稱為工作,是拒絕做這件事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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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更廣泛的政治視角來看,辯論關鍵在於,哪些要求是真正的革命,哪些要求則只是改良主義;簡單來說,就是哪些要求能為廢除統治體系奠定基礎,哪些則會在緩解最糟糕的症狀之後,反而使統治體系的掌控變得更加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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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罪化支持者認為,加強性工作者的勞工權力,不僅會改善他們的生活,還能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去要求經濟和社會關係進行重新調整,進而使他們不再需要為了維生而從娼。

從這個角度看來,他們的政治行動具革命性,然而,從反娼女性主義者的角度來看,除罪化充其量只是一種改良主義的措施,只能略微改善性工作者的生活狀況,同時卻支持父權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對性的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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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女同性戀女性主義團體康比河聯盟,在一九七七年四月的宣言中,解釋了他們的政治方法論:

在我們的政治實踐中,我們不贊同「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許多人打著「正確」的政治目的為名,做出各種反動行為與破壞行為。身為女性主義者,我們不想藉著政治的名義,用不公正的方式對待他人。

這個基本原則「不為了政治目的而用不公正的方式對待他人」,代表當我們必須選擇改善現有人民的生活,或是為了更美好的未來堅守立場時,我們必須支持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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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和窮困的女性、公民和難民、白人、黑人、棕色人種女性、高種姓和達利特女性⋯⋯所有女性都因性而受到壓迫,但是,與此同時,也有許多因家境、種族、公民身分或種姓制度而被邊緣化的女性受到傷害,這明顯不是所有女性都會共同遭受的痛苦。

這些女性會陷入政治困境,有很多原因,性的壓迫只是其中之一。若我們的女性主義只願意解決性的壓迫,那這種女性主義追求的策略,對這些女性而言沒有太大的用處。

若女性主義聚焦的重點,是女性遭受的共同壓迫,那這樣的女性主義追求的,只會是以性別平等的方式,接納如今的不平等結構,無法對抗使多數女性陷入最悲慘處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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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罪犯化性交易能幫助性工作者,基礎假設是,性犯罪者還有其他選擇,等於在說,性工作者的根本問題出在他們去做性交易,而沒有想到許多使他們成為性工作者的因素。

認為社會可以靠著監禁來解決家暴時,並沒有考慮到,有些女性的命運和施暴者綁在一起,這些女性在經濟上依賴那些毆打她們的男性,她們的生命會因為警方、法院與監獄如何對待同社群的男性,而受到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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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四年,紐約基進女性主義者(NYRF)出版《強暴:女性的第一本手冊》(Rape: The First Sourcebook for Women)。他們在書中寫道:「我們必須明確指出,強暴不是法律與秩序的問題。女性不要求政府閹割強暴犯或處死強暴犯……我們不希望政府把強暴法變得更嚴厲。」他們說,只有透過改變家庭、經濟體系和男女心理,才能使性剝削變得無法理解,並使強暴消失。他們認為,強暴不是改良主義問題,而是革命問題。

美國早期女性解放運動的女性主義者,就像歐洲和第三世界的女性主義者一樣,並沒有向國家的強制機構尋求性別暴力的解決方案。他們對國家權力抱持懷疑態度,設立並經營自己的基層強暴危機中心、家暴庇護所和墮胎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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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們想要的方式設立日間托兒中心,並要求國家支付費用,這是一回事。但若我們把孩子送到國家手上,要求國家每天控制他們十五個小時,而非五個小時,這又是另一回事了⋯⋯前者的狀況下,我們可以重新獲得對生活的部分控制權,後者的狀況下,我們則是在擴大國家對我們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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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懲罰糟糕男人為主要目的的女性主義政治行動,永遠都不會是解放所有女性的女性主義,因為這種女性主義,掩蓋了大多數女性無法自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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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們喜歡與否,女性主義對監禁主義的擁護,都必定會為監禁化的體制提供進一步的掩護,而監禁化體制的其中一個功能,就是防止人們對物質上的不平等,進行政治上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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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女性主義式廢除主義的理論學家和實踐者(通常都是貧困的有色人種女性),正在世界各地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民主機構,專門應付人際暴力(包括性暴力),並且拒絕在過程中向國家的強制機構求助。他們追求的,是用新的方式來要求男性負責,同時堅持男性不該以他們受到國家的何種待遇,當成暴力行為的藉口。

在全國各地成立附屬團體,為暴力受害者提供社區支持團體、進行健康的男性氣質訓練和旁觀者訓練、創建「無暴力」區,並推動施暴者和暴力受害者之間的變革性司法程序。

雖然這個計畫在許多方面都取得成功,但事實也證明了,這是一項非常艱鉅的計畫,畢竟若要實施這個計畫,就必須號召那些很容易受到性別暴力侵害的女性,創建結束性別暴力所需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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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世界各地的女性都能獲得有保障的收入、住房和兒童照顧的話,她們將能解放,並在這樣的自由中,思考該如何讓她們的社群變得更安全、更公正,像是該如何教導她們的兒子、兄弟和伴侶,與女人和女孩平等生活,代表著什麼樣的意義。

但無論如何,這都是一項非常艱鉅的工作,這項計畫是在要求女性做法律沒有做到、也做不到的事情:改變男女之間最基本的互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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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是一場社會運動,而在這場社會運動中,總會有一些人特別難獲得權力,這些人尚未獲勝、目前只能認為活下去就是一種勝利;她們是處於權力最末端的女性,而我們這些並非處於最末端的女性,必須轉過身,看向她們、追隨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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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也整理了完全除罪化性工作的轄區和國家,和性工作已合法但尚未完全除罪化的地區,性產業的規模以及獲利者狀況。

*記得之前看過一篇討論德國性產業的文章,但一時找不到在哪裡,找到再貼過來(德國屬於性工作已合法但尚未完全除罪化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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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書摘真的太多沒有貼,但花了很多篇幅討論的監禁女性主義段落,我看得蠻心驚的:

社會學家伊莉莎白.伯恩斯坦(Elizabeth Bernstein)創造了「 監禁女性主義 」(carceral feminism)一詞,來描述一種依靠國家強制力,如警察、刑事法庭、監獄等,來實現性別公正的政治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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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五十年間,越來越多國家認為,遇到性交易、家暴和強暴時,就該將加害者監禁起來。

部分巴西學者指出,瑪利亞達佩尼亞法使家暴的通報數量下降,但不是因為新法律減少了家暴案件,而是因為遭家暴的巴西貧困女性,不再認為自己可以向警方求助:她們擔心自己的伴侶會被監禁在惡劣的環境中,也擔心在沒有國家補助的狀況下,無法靠自己養家糊口。

事實上,無論在全球的哪個地區,男性的失業都和女性受家暴有所關聯。但是,受到暴力對待的貧困女性,往往沒辦法要求國家僱用她們的丈夫,也沒有國家會提供離開丈夫所需的費用。

她們唯一能要求國家做的,只有把丈夫關起來,因此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什麼許多女性不願意向國家求助。有時候,在這些婦女向監禁化的政府尋求幫助後,自己反而會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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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後的報復性暴力,其實和貧困、失業、吸毒和酗酒等因素有關聯,而有大量黑人和拉丁裔的社區,都深受這些因素所苦。

在美國的強制政策和雙重逮捕(dual arrest)政策下,最終被逮捕的,很常是有色人種女性,而不是施暴者。

監禁化的處理方式,也忽視了全球各地五十多萬名被監禁的女性,她們在監獄中遭性侵、暴力、羞辱、強制絕育,並失去她們的孩子。美國被監禁的女性數量,占了全球的30%,相較之下,中國占了全球的15%,俄羅斯占了7.5%。近幾十年來,女性監禁率的增長速度是男性的兩倍。

女性的過度貧困,代表她們比較不可能有錢保釋自己、不受審前羈押,因此增加兒童與主要照顧者分離的案例。美國的受監禁女性中,有80%是母親,女性監禁率能與美國相媲美的只有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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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結尾章節,這章過了幾個月讀起來還是讓我既感慨又激動,作者 Amia Srinivasan 將她所見的歷史與規範和社會變化列出來,一邊提醒「任何改革⋯⋯都有可能會被資本主義清除其中的革命意義,再重新吸收」,並再一次要求讀者思考,當「懲罰男人」和「改善性工作者(或其他社會底層女人)的生活」是個二選一的單選題時,我們到底想要的是什麼?

她對女性主義者的要求真的是蠻高的,但看完之後真的會想一想:也許有些男人確實應該受到懲罰,但用更多暴力真的是解決暴力問題最好的方法嗎?我有沒有辦法想像一個沒有性的不正義的世界,然後設法建立出那個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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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個書友的說法:

2022年喜歡的書及其他 – 停止思考的話,會______喔。
今年讀完覺得「最重要」的一本書。
但這不是一本很好懂的書,或者說,它是一本「越讀越好懂」的書,作者會先敘述一件事實,然後從對立面的女性主義者(或對立面的其他論點)去拆解,所以讀起來充滿挑戰(或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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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還是大摘特摘了一頓XD
為此整理每章書摘的時候都費了一番功夫,以及行文雖然不到無法理解,但也稱不上白話易讀,要花一點時間適應。
對我來說就是很喜歡,很希望更多人可以讀到的書吧。
Aither 埃忒
謝謝噗主分享

之前聽過一些性工作者及八大行業從業者分享,他們想要的是工作獲得保障,而不是繼續把性工作視為犯罪行為,因為把性工作視為犯罪不只無法改善他們的處境,還使得他們無法在法律上捍衛自己的權益。

如果有人對實際從業者的想法感興趣,蠻推薦關注 酒與妹仔的日常性產業勞動者權益推動協會 (簡稱性勞推)。

前者會不定期舉辦活動,分享大眾迷思跟他們的需求有何差異,發起人也努力建立受保障的工作環境。

後者則致力於關心情慾產業勞動者處境,之前參加過他們的活動,他們關心的情慾產業涵蓋的層面很廣,不只是性工作者,舉凡跟情慾相關的從業人員,例如網黃或創作者也涵蓋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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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her 埃忒 :
這本書雖然當代(討論 MeToo、討論色情內容在網路上的傳播等等),不過還是以英美關注的主題為主,閱讀過程也很想看看台灣現地出發的討論與活動,先來關注這兩個粉專~感謝分享
O__O
謝謝新新摘要!不只很完整細緻,也很能感受你對這些文字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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