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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噗浪國民法官討論噗一圈,
幸好殺子案國民法官是男的多
案子犯人就是一個差勁的爛人
還一堆北七女的在那邊亂投射幻想犯人是好媽媽密集母職太累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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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後不要抽到這些人
無處安放的幻想和自我感覺良好的投射拜託不要帶到法庭上
yam8701
先來問看看噗主有沒有ㄐㄐ
lizard6810
逆風但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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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8701: 沒但八成要被開除女籍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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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少情勒說但是真的有媽媽很累,密集母職真的存在
北七喔
那和這案子有啥關聯? -> 沒有? 那閉嘴好嗎??
sundae4440
蹲風向
walrus317
身分證拿出來啊,笑你不敢
earth3220
一言不合就要別人個資
噗浪旅人有夠凶
ibis3927
覺得很困難的點是,殺人是最高級別的罪,在討論審判時,無論加害者出於什麼樣的理由,或個人層面或道德層面,都很難合理化照顧者殺掉一個兒童這件事。

更何況此案諸多不利證據證明被告充滿道德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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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rot4637: 明明看個幾篇報導就知道這人超不ok的,還可以偏到完美媽媽真的荒謬
walrus317: 盡管笑~
chili9902
pomelo889
嗚嗚嗚 這種跟我想法不一樣的都是Y染色體啦(×
taro4039
我也覺得,而且如果他因此輕判會讓憂鬱症和單親媽媽污名化
lizard6810
補充一下同支持性別各半才公平,但一堆過度投射的文看了很受不了
pie1509
這人就是爛人啊,殺小孩完全是為了報復前夫,戒護就醫的時候還跟護理師說有看相關新聞,爸爸殺小孩的話要被關十五年,自己應該可以很快就出來了三小的。
lizard6810
而且這個案子父職(父親為小孩做的)占的部分說不定還比母職多......
tofu6554
犯人做什麼工作都不穩定,好不容易親友介紹瀝青廠會計工作,然後她盜用公司160萬
別說沒有公司敢用她,親友也不敢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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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一屁股債 盜用公司公款
(找不到工作意外嗎)
離婚後還持續欠債 真的不要鬧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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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眼睛不要護航同情這種把小孩當成所有物的爛人
好我差不多真的被開除女籍了
yam8701
ㄐㄐ快要長出來了
yam8701
你再努力一下
ibis3927
講真就算撇除國民法官,殺子最低刑期至少也判15年,

我很好奇老百姓分辨得出15年跟16.5年差在哪嗎⋯⋯
pamelo258
我看到兩篇文 第一篇的寫法把媽媽塑造成生活辛苦,不被原生家庭認同及尊重,又被前夫背叛虐待,這樣的結果是社會共業,是憂鬱症不被重視;而看完第二篇之後我就覺得我幹嘛浪費時間看第一篇,洗白不是這樣誒
yam8701
ibis3927: 法官不是還有大絕招叫做什麼情堪憫恕可以無視刑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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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貼其他殺子案說這次真的判太重的
有沒有一個可能是之前都判太輕??
幹今天殺子的就算是男方我也照樣砲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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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出來舒服多了 媽的一堆腦殘
yam8701
最常被用到的就是讓賣海洛因的不要被關到死,可以早點出來照顧客戶
lizard6810
pamelo258: 女方家好像幫還了兩百多萬......而且娘家婆家都各種照顧小孩,要說是其他人都對不起他根本說不過去
pamelo258
lizard6810: 沒錯不止父母跟弟弟 連舅舅也幫忙還錢
前夫也是被抹黑外遇 根本就沒有
ibis3927
yam8701: 能讓法官破例的被告都是真的真的很慘很可憐才有辦法吧,有爭議的不可能啊
tofu6554
對了
新聞有提到前夫做工地,我也算工地仔啦
她挪用公款應該是很難再被其他公司錄取了,但她可以來做工地喔,我們不看前科的。
工地很多夫妻檔的,這種工地夫妻檔通常比其他工人更穩定。
lizard6810
有看到檢方提出女方和男網友對話說是女方外遇
但是女方律師說 部分對話是在離婚後所以屬於交友自由......
tofu6554
女生相對之下不會派很重的工
yam8701
tofu6554: 那是因為包工程是工頭帶一整個工班阿,如果工頭被搞到,不讓帶老婆也是會有啦www
bison2639
小朋友其他家屬看到新聞會有多難過
他們在孩子生前已經盡力協助了
現在孩子走了 還可能要被某些帶風向的
指為害媽媽想不開的壞人
雖然我自己也是相關科系
但很不齒這種用他人痛苦當作主張自己正義的踏腳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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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學校請15天假沒讓小孩上學的原因
是因為身體不舒服要小孩陪自己

安安有病去看醫生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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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書寫 "前夫沒資格擁有我血脈的小孩"
這不是報復前夫什麼才叫報復前夫
頂級大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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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爽快多了先下班
bison2639
我看到有些法律系學弟妹也在那說媽媽可憐 我都覺得學弟妹你們大小前提完全錯誤是在涵攝啥?!
pony813
「幸好殺子案國民法官是男的多」其他不予置評,但這句話呃呃呃
bison2639
pony813: 他應該是想表達幸好不是噗浪上那些女的去當國民法官不然會吐血
udon9750
講出我心聲,受不了那個說因為男的國民法官比較多,不懂女性困境所以亂判的風向
sheep2287
看這噗讓我差點忘記嫌犯是自殺未遂🤔️
然後「幸好殺子案國民法官是男的多」⋯⋯嗯?
mule3896
盜用160萬……看來我吃瓜沒吃全
hen4649
自殺未遂又如何,有些殺前情人的也自殺未遂啊...自殺未遂能彌補殺人嗎
puma3023
本來還以為是什麼爸爸擺爛媽媽只好獨自撫養小孩的悲劇 沒想到這媽媽問題這麼大
sheep2287
只是覺得如果是完全是報復式殺人,那他也不用自殺了吧
wine3338
畏罪自殺也有可能啊
sheep2287
嗯 也是有可能啦
wine3338
不如說如果不是要報復 殺小孩做甚麼
這麼多人出錢幫他還債養小孩
hen4649
對自己人生絕望也可以自殺啦,總之光是帶小孩一起死就很有問題了
earth3220
parrot4637: 真的,挖眼案的時候大家可沒這麼友善
udon9750
遺書就直接寫前夫沒資格擁有這小孩了
ibis3927
我想提一件報導寫到的事,前夫帶警察破門而入的時候,小孩都長屍斑了,但是媽媽卻是短時間自殺被救回來
beetle5471
啊就一堆不看條文,不爽就說恐龍法官、恐龍國民,大家都恐龍,舒服
只要刑期不是砍到骨折都是重判
juice4818
lizard6810: 完全同意應該性別各半+過度投射。
小孩明明可以上學媽媽卻讓他請假,這扯什麼密集母職,我比較同意憂鬱症需要多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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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說沒有辦法同理本案犯人的人 一定是過得太幸福 很幸運
媽的智障
beetle5471
我被老爸拿刀攻擊過,我不能同理本案犯人一定是我太幸福
hen4649
有些意見,難聽的說,已經讓我有種他們是不是認為身肩母職的人對小孩的生命就是多一份掌控,就算隨自己狀態好壞,選擇終結孩子也不應該太受苛責
hen4649
cafe9528: 就憑這噗的訊息你就能鐵口直斷喔?真厲害欸,乾脆說全台灣的女人都可能落入被告那樣情境算了
但就算落入那樣的情境我想也不是每個人都要殺小孩啦,這才是重點
beetle5471
落入類似情境而沒有做出同樣選擇的人算什麼?
想說他們很幸運/不夠不幸,還沒被逼上絕境?
ibis3927
cafe9528: 不能代表噗主,僅代表我自己。

哪天不幸本人步入婚姻還失智生小孩不幸財務困難殺子畏罪自殺,請大家不要救了直接電死😅
hen4649
cafe9528: 你這種憑空指控才讓我覺得可怕。照你說的,這個個案的殺人行為就是100%因為情境(病情),而與個人判斷無關,但她的精神鑑定就不是這樣認為的啊
juice4818
每個人都可能?要不要乾脆說每個男性被戴綠帽都有可能會殺妻算了?好啦可能沙豬和偏激仇男者會這樣想,但事實就不是那樣啊。
earth3220
光不婚不生就有一堆人不會落到那個情境了吧
tofu6554
是女胎就墮掉也行之有年了,怎麼墮男胎就罪不可赦?比起生下來被父母嫌棄,還不如讓父母自己選自己負責
juice4818
udon8896: tofu6554: 兩位的部分,我覺得扯到墮胎都扯遠了,不論性別,胎兒是否應該被保證生命權屬於墮胎權之戰,根本議題無關
tofu6554
juice4818: 我也不明白烏龍麵扯這個幹嘛?
二來烏龍麵這麼重視胎兒怎麼只重視男胎,不對重男輕女墮女胎的現象講
juice4818
udon8896: 我懂你的意思,但是你的第一段的情境就是墮胎,還在子宮裡面的叫做墮胎,和本案攜子自殺還是不一樣。在刑責裡,墮胎,殺嬰,殺子,量刑的依據和情境還是不同。只能說,這不是一個很好的類比
juice4818
(是的,即使是殺小孩,親母殺嬰和殺子的量刑依據不一樣。嬰兒的範圍則是另一個討論議題)
juice4818
tofu6554: 所以我覺得這個類比不是很好。
大家回題吧
juice4818
不恰當的類比就不用再討論了啦
beetle5471
就典型的不能獨立生存的東西沒資格稱之為人的終極推展,那坨肉想怎麼處理掉也是個人自由
前夫日子過得比我好,寧可毀滅也不要給他
活了6年還是被當個人財產,可憐那
yam8701
ibis3927: 當然是拉起來讓你更慘XD
olive4636
原來第一噗牙膏沒擠乾淨
snack2100
為什麼要一直扯到墮胎 子宮裡的胚胎跟六歲的孩童能比嗎
yam8701
snack2100: 六歲好像保險就會賠錢了
snack2100
胚胎是能自己獨立呼吸還是自行覓食嗎?覺得胚胎跟六歲小孩一樣的麻煩移民去天主教國家,或是至少自己另外開噗,這是基本的禮貌
beetle5471
yam8701: 未滿15歲小孩身故最高死亡理賠上限為61.5萬元不過這個案大概也沒錢繳,免得有人殺小孩換現金
snack2100
父母殺子怎麼樣都不可能理賠吧被告應該沒在管就是了
snack2100
parrot4637: 也是不用做這麼惡意的猜想啦 況且再扯下去也跟噗首的案件無關,還是回歸主題吧
snack2100
是說不知道是不是男女性別的差異,我看到蠻多討論噗都把被告人的主觀陳述當作事實,被指出其他證據不支持的時候就退一步說覺得大家都有錯
snack2100
還是說噗浪上大家普遍比較能共情單親媽媽
beetle5471
現在看覺得87,有哪個瘋子會這麼幹的法條,就是過去有人幹過(保險:他家怎麼又又又出事了)才產生的
earth3220
保險業很多法規都是因為社會案件才加的
juice4818
snack2100: 還有不同報導著重的點不同。如果只看一兩篇容易被特定立場誤導
beetle5471
snack2100: 比較貼切的說是共情女性
看到幾個內文不看,大罵前夫死哪去、怎麼不顧小孩,默認媽媽一定是主要照顧者、男的一定隱形、娘家一定從小對被告不好,又是自我投射
snack2100
juice4818: 對耶,你提了我才想到這次被廣傳的報導都只有一兩家媒體
snack2100
beetle5471: 怎麼感覺很像山道猴子整天懷疑超商女友要綠自己
hen4649
還有好幾個是拿自己育嬰時也曾經有殺嬰念頭來說,但六歲小孩跟嬰兒根本沒可比性吧,照顧嬰兒的困境主要是因為睡眠剝奪、需要高度照護等事惡性循環而造成過勞、憂鬱;但這案件的小孩是明明應該去上學,加害者還不讓他去,前夫跟娘家也都有接手育兒,而加害者的困境主要在於精神疾病惡化、人際關係跟經濟狀態,且這些困境跟照顧小孩本身有多大關聯,有待商榷,這能放在一起談嗎??
yam8701
snack2100: 畢竟殺人而已沒什麼新聞價值
olive4636
怎麼不能共情一下小孩......他的生命被明知且故意剝奪了⋯⋯
beetle5471
原本想說這次跟家暴殺夫案一樣,檢方太狠、辯方經驗不夠
整理一下被告曾說過「爸爸殺兒子判15年,希望自己判6年,3年或許可假釋出來」、「我兒子遲早會被我殺死」、「想搶法警的槍,槍殺前夫,就可判死,我會很爽」
還繼續想殺人來滿足自己的死,有這種被告只能說辯方很慘
snack2100
hen4649: 也許是共情像殺無抵抗力的未成年人的部分
snack2100
beetle5471: 起碼還有精神鑑定可以扯
hen4649
snack2100: 我是覺得他們想殺的動機根本不可能相同,牛頭不對馬嘴,等到他們是在面對社會(求職等)、(前)夫妻關係、經濟等問題上遇到挫折,才回頭想自殺+殺已經可用語言溝通、生活作息固定下來的小孩,再來談類比。
光壓力來源就不一樣了不是有憂鬱症、或有憂鬱症的可能性就能混為一談吧
snack2100
hen4649: 他們搞不好根本沒想那麼多,或者是也是自認面對社會、伴侶、經濟的三重壓力
beetle5471
性別正確+憂鬱症對某些人是無敵星星,性別對調絕對是當畜生罵
被告的言語一再讓我覺得她眼裡只有自己,被救回來還說寶貝怎麼沒有帶走她,講的一副被殺的小孩怎麼沒讓她上路,糟糕透頂
olive4636
不是有婆家娘家帶小孩嗎.....怎麼不自己去死就好了⋯⋯
cow527
聖母要發作
從故事接龍開始
會瞎掰就是成功的一半
搶當人家肚子裡的蛔蟲比不要臉正夯
yam8701
我覺得吧,那幾噗很明顯的就是要帶風向去抹國民法官,不知道是有什麼利益衝突
beetle5471
國民法官判殺夫案那時候有人比較過去不同性別殺害配偶的刑期長度,也有噴酒駕撞死人才幾年,為什麼本案判X年?別指望情緒上腦的人還有case by case的概念
認真建議不滿判決的人更要用力支持國民法官,拉高女性佔比再把男性被告判好判滿
嫌XX法的刑期不夠長,請叫立法委員修法,平等從重判開始
beetle5471
yam8701: 我以為講的很明顯,你要我學裁量權做什麼?想說問題出在參與司法制度的人員因為個人偏見而對被告標準不一,還是認為打的量刑機制有錯?
難堪的事實是這些案件被大眾當獵奇或是聊天素材,理念不同互噴完繼續過自己的生活,當事人關幾年、幾歲出來那是他家的事。
覺得這人垃圾,給我把他關到1、20年以上,監獄人滿為患乾我屁事,關出來變廢物就去死啊,怎麼可以花稅金養米蟲;這人可憐,怎麼可以有罪?司法不公!
沒有要談犯罪預防和矯正,要的是感覺良好
說怕遇到恐龍法官、瘋狗檢調或菜鳥公設辯護律師,制度上路後還要賭抽到的國民立場傾向。看下來重大爭議案件拉國民法官上去坦炮火的效果挺好,只要抓幾個白癡提問出來打即可
yam8701
beetle5471: 整天喊修法修法的不讓你學個裁量權不然還要誰,什麼都推給修法,打刑期是基層在打的安安
beetle5471
yam8701: 刑期上下限多久不是依據法律條文規定嗎?要更改不是走修法途徑?
hen4649
有人是不是不曉得法定刑的意思
還有罪刑法定主義
yam8701
beetle5471: 說的是能不能打到法定上限的事情,這個是裁量權就能作的事情,不然你就算修法到很屌上限死刑,法官判兩萬還是只有兩萬
beetle5471
我知道最終是法官決定,重點是有人一直拿這類案子去扯不同法的下限太低,最膝跳反射的做法就是上修最低門檻
酒駕修再重還不是成天有人照幹,就說不是法律訂多重就能解決的事
beetle5471
他們要奶嘴就直接給奶嘴,不用講實務面的問題,反正他們沒打算聽
guava9415
訂很重但是沒有要判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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