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peterArthur
Wed, Aug 16, 2023 8:04 AM
Wed, Aug 16, 2023 8:04 AM
一、吳明達、劉偉元、劉志偉預備殺人犯行,及吳明達圖利聚眾賭博犯行,罪證明確,依法予以論罪科刑。
二、
張修名收受本案槍彈及現金8萬元後,旋即尋找並告知黃清源本案暗殺計畫,甚至勸說並帶領梁建偉與黃清源見面,是難認張修名有何殺害黃清源之決意,故判決張修名無罪。因卷內事證不足以證明檢察官所謂之威震聯盟為犯罪組織,而前述認定有罪之預備殺人犯行,乃因吳明達與黃清源間之私人糾紛所生,無從據此認定吳明達確有主持、操縱及指揮威震聯盟或劉志偉、劉偉元確有參與威震聯盟之犯罪組織而持續為檢察官所認槍擊殺人或槍擊恐嚇等情,故判決吳明達被訴主持、操縱與指揮犯罪組織,以及劉志偉、劉偉元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均無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668號、111年度訴字第1291號被告吳明達等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
Peter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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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Aug 16, 2023 8:05 AM
吳明達因不滿原生開發工程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暨臺北市萬華區艋舺青山宮主任委員黃清源介入調處債務而對其萌生殺機,出資500萬元作為殺害黃清源之酬金,指示劉志偉及劉偉元招募殺手,經劉志偉、劉偉元於111年2月18日與梁建偉見面討論,劉志偉表示願提供500萬元酬金殺害黃清源,梁建偉則收受劉志偉提供裝填子彈之手槍1把及報酬前金50萬元,然梁建偉因不敢親自下手,又於同(18)日晚間8時許聯絡張修名,該2人再於同年月19日凌晨3時許與劉志偉、劉偉元見面,由劉志偉、劉偉元傳達欲殺害黃清源之意思,及謀劃討論暗殺黃清源計畫之細節,梁建偉並交付上開槍、彈及前金中之現金8萬元予張修名以執行暗殺計畫,然張修名僅拍攝青山宮之照片,並經由梁建偉傳送予劉志偉,而未下手實行該計畫,吳明達、劉志偉、劉偉元及梁建偉之殺人犯行均僅止於預備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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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Aug 16, 2023 12:42 PM
涉買凶槍殺宮廟主委未遂等案 男子遭判1年8月 | 社會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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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張修名收受本案槍彈及現金8萬元後,旋即尋找並告知黃清源本案暗殺計畫,甚至勸說並帶領梁建偉與黃清源見面,是難認張修名有何殺害黃清源之決意,故判決張修名無罪。因卷內事證不足以證明檢察官所謂之威震聯盟為犯罪組織,而前述認定有罪之預備殺人犯行,乃因吳明達與黃清源間之私人糾紛所生,無從據此認定吳明達確有主持、操縱及指揮威震聯盟或劉志偉、劉偉元確有參與威震聯盟之犯罪組織而持續為檢察官所認槍擊殺人或槍擊恐嚇等情,故判決吳明達被訴主持、操縱與指揮犯罪組織,以及劉志偉、劉偉元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均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