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豔陽
@fhying
Thu, Aug 10, 2023 10:26 AM
因無法認定有宜蘭分署所稱,建物已經滅失情事,且該拍賣程序已終結,分署不可自行撤銷拍定卻仍行撤銷,並重為查封,甚至在欠缺法源依據情況下,要求地政事務所撤銷原本已經辦妥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恣意剝奪林女財產權,確屬違法,符合國家賠償法國賠要件。
且林女取得所有權後,已另與他人議定以210萬元出售該不動產,並已收取定金,因此依國賠法規定,可請求喪失轉售該房產價差之所失利益74萬4600元,及法定延遲利息。
台北豔陽
@fhying
Thu, Aug 10, 2023 10:26 AM
2020年1月6日,林姓女子以135萬5400元得標買受,繳清價金後,宜蘭分署發函通知地政事務所塗銷該不動產查封登記,林女也於同年2月3日領得權利移轉證書,拍賣程序終結,同年3月26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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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林女取得所有權後,已另與他人議定以210萬元出售該不動產,並已收取定金,因此依國賠法規定,可請求喪失轉售該房產價差之所失利益74萬4600元,及法定延遲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