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ಠ_ಠ - 今天去法院開庭 我是告訴人 然後我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然後希望對方賠償我時間+精神損失得疾...

這種就是典型的當事人自己認為很重要,但實際根本就不重要
20頁就嫌多了,更何況200頁,不是只有你這件欸
bread149
對啊
就很自以為 看起來沒重大損失硬要鬧上法庭其實只是走個過場增加人生經驗吧 (沒有特指原噗主 就是很多人覺得自己很重要做很多功課但其實比起那些幾千萬幾億 幾條人命的法官來根本浪費時間)
crepe5870
cola2955
monkey9853
pepper1309
200頁
orange340
真的太多了,當初我開庭的時候只準備了驗傷單跟必要文件而已,庭上根據詢問再回答就好,其他的證據是如果有答辯環節拿出來保護自己用的
bee2505
看到後面不知道他還有沒有救
是有跟他說請律師啦
但不知道情況怎麼樣了
spider9265
(app-eat)
star9386
200頁是怎樣哈哈哈 每一頁都夾敘夾議ㄛ
star367
看他噗文描述的方式感覺200頁裡面一定很多贅字讓人不想看
ginger4875
star367: 他的敘述好多不必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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