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我真的很討厭那種找律師又完全不聽律師的勸告只想要完成交易的人。每個都自以為是、每個都毫無根據相信律師以外的人。

要相信律師看過太多這種自以為是最後自討苦吃的人,我每個月都在處理一堆把事情弄得一團亂的人,在那邊信誓旦旦一定可以處理好事情就自願簽合同然後天天對著我吼為什麼他的2萬美金拿不回來,在那邊說事情很簡單要拿了我們準備好的合同就去簽名結果對方拿了兩張紙自己也不看內容就簽下去,在那邊房東一定會同意租約結果到現場房東當場拿出無限擔保的擔保書不簽不給租約⋯⋯族繁不及備載。

我每天都很想吼客戶你是哪來的白癡覺得自己比較幸運不會遇到這種狀況,要找律師就要相信律師堅持的程序就是為了保證你不會出事。

客人今天在那邊一直堅持不管房東同不同意都過戶,風險就是過戶下一秒房東告上法院未經允許的租客要求法院同意驅趕啊!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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