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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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把司法當遮羞布

侯友宜今天就幼兒園餵藥案,對賴清德提告加重誹謗!侯友宜嚴重欠缺民主法治素養,擺明浪費司法資源,簡直把司法當成掩飾侯市府「行政失靈」的遮羞布!

第一
法律上侯友宜明顯濫訴

賴清德醫師針對新北幼兒園案始終將重點劃在幼童健康,談話均引用當時的新聞報導,也正因為媒體報導,侯友宜市府對幼兒園「廢止執照」,這已是公權力機關所為的行政處分。

因此,對幼兒園的政治評論或建言,有新聞、乃至行政處分(幼兒園廢照)當基礎,不會構成加重誹謗,但侯友宜顯然欠缺民主法治素養,擺明濫訴!
掰噗~
No good, Bob (nottalking)
~龜苓膏~
憲法法庭最新判決(112年憲判字第8號)明確揭示「所謂「言論真實性」要求,非可逕解為係要求言論內容之客觀、絕對真實性。事實性言論,尤其媒體就公共領域相關新聞、事件之追蹤、報導,於報導時,往往尚不存在全知視角下之絕對真實性,於報導之事件尚發展或進行中時尤然;且報導主題涉及政治、經濟與社會重大事件時,牽涉之人、事、物範圍愈大,即愈難於揭露、報導該事件之初,求其所謂客觀、絕對真實性。」。
~龜苓膏~
因此,對於涉及公共利益之事,因往往還在發展,為了發現真實所做的評論,不以要求絕對真實為原則。但可議的是,當時連主管的首長侯友宜都自己對餵藥事件,痛批老師居心叵測,他將追究到底,甚至動用公權力對幼兒園廢照,外界均可認為具有權威性,而有相信為真的可能性。但侯友宜卻反過來告當時根據新聞的評論者與監督者,明顯無視大法官對「言論自由」的憲法解釋!

第二
政治上侯友宜市府常以提告轉移焦點推諉卸責

新北幼兒園案,侯友宜因「行政失靈」而進退失據,第一時間未周延行政調查,亦未協助幼童及家長檢驗,以即時化解疑慮。又在社會憤怒後,侯市府未經「正當行政程序」逕對幼兒園廢照,如今侯友宜市府恐面臨濫權廢照的國賠問題。

侯友宜每逢政治危機,常靠提告卸責、轉移焦點,恩恩案殷鑑不遠。
~龜苓膏~
侯市府當時自稱資料送檢調,更對消防局吹哨人提告,然後再以進入司法當藉口,哪怕最後監察院糾正侯市府恩恩案行政違失,侯友宜也已順利「避過風頭」。

侯友宜這次對關心幼童健康的賴清德醫師提告,法律上明顯濫訴,政治上也擺明是轉移焦點、推諉卸責的老套!

侯友宜提告難救民調老三
因社會明知侯慣以提告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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