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HAGI:
昨晚有家人被警察抓去做筆錄,因為他被匿名檢舉性騷擾......
他因中風有一手一腳無法很好控制,搭公車時他只能用可以控制的手抓住扶桿,然後那隻無法很好控制的手擺動碰到坐在位子上的兩名女性,就被匿名跟警察舉報性騷擾.....
胡不歸
舒 跑
KUROHAGI:
我能想到的就只有找醫師出診斷書證明他那手無法控制.....
他那手都只靠另一手幫忙來移動的
KUROHAGI:
搭公車也沒有人要讓座 所以只能站著握住扶桿
天光已現 | pee
性騷擾(警察哥哥,那個噁心男人用手碰到我。。)是違犯那個法律?好像只有公共秩序法?
KUROHAGI:
是不是以後搭公車得把那手跟身體綁在一起就不會發生這種事?要不然很可能會一再發生
雛咲深羽
碰到的當下幹嘛不道歉?
John Smith
雛咲深羽 : 中風的人知覺差
KUROHAGI:
那手沒什麼知覺
John Smith
雛咲深羽 : 他那手都只靠另一手幫忙來移動的
千羽宗次郎
雛咲深羽 : 中風影響的不只是運動功能,連感覺神經都受損
John Smith
KUROHAGI: : 沒事啦
嘉南阿圳
哎呀,這真的是天外飛來無妄之災
千羽宗次郎
說不定要接近用力捏一把才有感覺
John Smith
是碰到女生哪兒 ?
KUROHAGI:
John Smith : 還不清楚...連他本人都不知道碰到人了
雛咲深羽
如果只能自己搭公車又常沒位置的話 就注意自己手的位置 碰到人就趕快道歉 (? )
KUROHAGI:
聽說還要通報他的公司
John Smith
雛咲深羽 : 他就不知道碰到人啊
雛咲深羽
我說全程注意自己手的位置 到底有沒有在看
雛咲深羽
如果自己都知道手沒知覺會亂擺 又不想注意 不就是會發生這種事?
KUROHAGI:
或許用魔鬼沾固定吧? 我覺得
John Smith
KUROHAGI: : 不會有事啦,致歉應該即可。不然我以前幫我祖母排糞不是變性侵了(LOL)
John Smith
KUROHAGI: : 身上掉個牌子,寫個中風患者比較快
John Smith
KUROHAGI:
John Smith :
病人的個人自尊....中風後個性就變了 應該也不想被用異樣眼光看待
afsj
公車看有沒有監視器可以調
John Smith
KUROHAGI: : 沒事啦,去調病例解釋啦
天光已現 | pee
aleonayagami: 性騷擾防治法算是行政罰則,跟交通違規或是丟紙屑一樣法律地位,警察伯伯連這個都要處理,真是辛苦了
天光已現 | pee
afsj : 有啦。。警察辦案應該就是調車上錄影帶,找出可能人選,再去查悠遊卡刷卡紀錄,由悠遊卡找到個人資料(寫到這裡想到還有人在反對數位身分證)。。。這個程序比找回遺失的手機要麻煩很多,但絕大多數的警察不會去幫你找回遺失的手機,因為太多工作量
KUROHAGI:
警察也不知道他是中風患者 就算知道 警察也不會為此去找醫師諮詢
天光已現 | pee
一般案件警察應該是打電話來,叫你去派出所報到。。。如親自來抓人,未免太小題大作,把這當作是重大刑事犯罪來處理
KUROHAGI:
天光已現 | pee : 聽說是走在路上抓去警局的
KUROHAGI:
所以警察應該是只知道長相 尚未拿到個資
天光已現 | pee
KUROHAGI: : 這樣不是不小心遇到就是埋伏來抓人。。。不管哪一樣,顯然警察伯伯很重視這個案子
天光已現 | pee
KUROHAGI: : 有啦。沒有個資怎麼會到他家(?)附近抓人?
天光已現 | pee
找記者更快。。。
John Smith
調病例就好了
John Smith
天光已現 | pee
對,現在沒必要。如果被處罰才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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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ura
性騷擾防治法是告訴乃論 所以應該是被碰到的人直接去報案吧
KUROHAGI:
akura : 聽說是匿名報的
不過對方也沒錯啦 無緣無故被別人的手碰到 這不能怪對方
akura
反正就資料備齊 到時再看要如何申訴
天光已現 | pee
akura :
性騷法告訴乃論那部份是很嚴重的才適用。。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KUROHAGI:
天光已現 | pee : 這不是朱學恆??
天光已現 | pee
性騷法整部法都在講組織架構處理準則等等,突然插進這25條有點奇怪,可能立法大員發現有些行為刑法褻瀆罪不適用,又不想去改刑法,所以塞在這裡
天光已現 | pee
KUROHAGI: : 對。甚至猥褻罪都有可能。。所以要自稱:我已經喝到斷片,這樣即使強吻他人,猥褻罪就不適用了
KUROHAGI:
天光已現 | pee : 如警察要來抓他 他也跑不掉的
因為中風 走路很慢的 太大條的路 紅綠燈要分兩段走吧
有時候不小心跌倒 還要旁人幫忙才爬得起來
發生在公共場合 很尷尬
天光已現 | pee
事在風頭,警察不能輕心,尤其是派出所所長分局長官,不想把自己一輩子的前途毀於一案
天光已現 | pee
還有,會不會上電視新聞?有的話就很故意了
KUROHAGI:
就不知道了 他住在台北市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天光已現 | pee : 喝醉以後跑去進行性犯罪還是會適用法條喔

刑法有總則有一條原因自由行為
把自己灌醉再犯罪不是免除刑事責任理由,不然每個要搶銀行要偷東西要殺人的都去灌一瓶啤酒就可以脫罪了
天光已現 | pee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 對,不過強制猥褻罪有個前提是要基於滿足性慾之主觀犯意,宣稱自己已經喝到斷片,這個強制猥褻罪可能就不成立 (喝到斷片已無性慾)。。但不是說這樣不犯法,只是要找其他法條,例如較輕的性騷罪25條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嗯 ...我不認為主觀犯意會因為聲稱自己喝醉就可以pass掉,這次朱做的並不是‘’因為喝醉突然站不穩導致碰到人家‘’那類客觀上有疑意不能保證基於性欲義的行為,而是明確的“抱住強吻”...
說到底 “喝到斷片已無性欲”是當事人的說辭,但‘’強吻‘’本身就是非基於性欲不會去實行的行為,這種藉口要說服路人都難了能說服法官嗎

&性騷25條和強制猥褻的差別主要在於強制力的部分
afsj
警察要賺業績嗎?
天光已現 | pee
KUROHAGI:
我覺得這事兩邊都有委屈....就看對方能否接受了這說法不予追究了
昨天他去做筆錄三個小時多 就等著看後續是如何了
我不覺得是匿名 只是為了保護當事人 警方不願意透露當事人的名字罷了
墨黥°工作貓咪一直線
KUROHAGI: : 不是匿名啦 但是規定性騷擾都要用代號,不能用姓名
KUROHAGI:
KUROHAGI:
女生是坐在公車最前面的位置,那位置比較高?然後是大腿被碰到....另外家人在公車上做腿部復健動作上上下下....是嫌自己嫌疑還不夠重嗎??
KUROHAGI:
另外應該是走在外面路上接到警方來電,然後警察不爽家人語氣不好......自從中風後,脾氣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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