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ometrists warning over illegal and unsafe contact... 這是英國驗光師協會網站的文章,說明網路購買來路不明隱形眼鏡的危害。他們對1000名驗光師進行問卷調查,發現一半以上的驗光師都遇過1個月內高達9位以上的客人訴說上網買的隱形眼鏡害他們眼睛不舒服、感染,或永久傷害視力。其中有80%的人反應眼睛紅腫不適,57%的人說鏡片不合(這可能永久傷害角膜),57%的人說害他們視力模糊,36%的人說害他們眼睛感染,12%的人說他們差點失明。(這些是複選) 直接訪問在網路購買隱形眼鏡的人,也有67%反應他們配戴後遭遇問題,佔比最高的是眼睛不適(18%)和鏡片不合(18%),值得警覺的是17%的人反映視力遭到永久傷害,還有15%人發生必須緊急送醫治療的疼痛。
不要開那種什麼客製化香水唇膏的委託
麻煩了解一下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這是違法的!!違法的!!
每一年總會看到有開什麼客製化角色香水的委託
拜託千萬不要,收到罰金你的客人是不會幫忙你付錢的
另外角色香水也不可以販售分裝,一樣等同違法
不要嫌我囉嗦,國家法規這麼規定有問題請找衛生局
而且還有精油類的東西國家規定也是很囉唆(?),有機率也能被起訴
請大家擴散呼籲一下
委託 呼籲 香水 唇膏
可是被檢舉人姓名與地址,或公司、商號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這些資料也太難
法規有規定到就算是贈送也違法
只要非依規定在合格的製造場所製造、分裝並依法標示,供應、販賣、贈送都不行
另外手工皂是例外,可以辦理免工廠登記然後合法在家製造。
不過標示不可噴身上非人使用的話好像就可以
之前有的賣家會這樣標
雖然原裝轉售好像也可以偷偷開蓋子加東西(?)
就是這條法的立意之一
莫忘「清者自清」的養身罐大大
確實也很多課程的老師會那樣分給同學啦…基本上懂規避的會跟你說別用在身上…
至於你硬要拿去用在身上那是你自己的問題。
這就像紅燈右轉法規不允許但就很多人會這麼做反正以法來說NG。
你要堅持沒警察在可以紅燈右轉那是另一回事…
第一年用蝦皮看到9塊錢一根的口紅還有人敢買
嚇得我....
本身是coser 隱眼一直以來都是臉書社團買的…
身邊的朋友也都是耶……
但是只要是捐贈或是贈與就不會有事,買賣的話就看有沒有人檢舉你了。
這樣會有售後嗎
(想要去委託別人幫自己調想要氣味香水的人
查了法規都是寫業者,所以是朋友之間贈送也不行嗎?
但是不要賣給不特定的多數人,然後不要讓太多人知道
分裝不是不行,但要標示符合法規
公告:公告訂定「國內分裝之輸入化粧品,其外包裝或容器應加刊標示臺灣分裝之詞句」,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七月一日生...
要低調啦香水還是要在GMP認證工廠處理才行
但這種客製的很難達到MOQ(最小訂購量)
匿名的情況下你怎麼確認對方到底會不會解讀法條
請不要送會檢舉你的朋友當然實際上怎麼罰還是要看情節輕重吧⋯⋯
只能說台灣的藥品和化妝品法規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嚴格(
香水含大量酒精,揮發性很強,分裝來分裝去,香味早就變質了。
以上產品如果發生品質問題,很難說是原廠出問題還是分裝過程出問題,原廠很不樂意看到這樣的結果吧,所以法規的規範我覺得是合理的。
如果是國外公司就……比較罰不到,但國內代購很有可能被檢舉
保險套跟其餘醫療用品等也不能轉賣跟上網賣
理論上進口有進口的法規要走(
可以參考以前一些人會從日本買成藥回來轉賣的案例,那些都違法
化妝品這部分怎麼規定我就不太確定了,但我猜不會差太多⋯⋯
如果有疑慮其實都可直接問賣家在哪裡做、在哪裡分裝,有沒有工廠登記可以提供之類,如果支支吾吾通常就是⋯⋯有點問題⋯⋯
基本上規則大概如下
我是看到之前有環保業者效仿國外推出容器使用再直接補充重覆利用,遇到洗髮精之類的化妝品卡關,才知道化妝品相比國外嚴格(洗衣精洗碗精之類的就可以)
但我有看到有賣家直接標示二手XD 個人覺得若不是賣到大量應該不嚴重,這部分消費者要買完全是基於對賣家的信任吧。若是做到大量生產就會照法規走了,有點常識的賣家應該心知肚明😅
這種想當然爾的觀念希望能改一下,否則下次又遇到類似的事,仍然是會違法而不自知
真的別浪費錢了阿~~妹妹們
反正若做到大量那個營業額上來了,賣家有常識也會照法規走的
至於消費者要不要買單還是說基於一個信任啦
反正不接受的人就不會買
可以出清嗎?
給大家查詢,留意一下,香水香膏屬一般化妝品,可不用取得衛生福利部許可證(衛署粧製/輸第OOOOOO字號),但要進行產品登錄
1.交易分裝香水/隱眼有沒有違法?有
2.實務上會不會被抓?小量or沒有惹到人or沒這麼衰應該不會
但會怕就全都不要碰最安全,真的被抓了也不要出來靠盃說我只賣一罐為什麼要抓我不抓那些蝦皮上架的,很難看
https://www.google.com/...
而且那感覺是一個農場文……
這是英國驗光師協會網站的文章,說明網路購買來路不明隱形眼鏡的危害。他們對1000名驗光師進行問卷調查,發現一半以上的驗光師都遇過1個月內高達9位以上的客人訴說上網買的隱形眼鏡害他們眼睛不舒服、感染,或永久傷害視力。其中有80%的人反應眼睛紅腫不適,57%的人說鏡片不合(這可能永久傷害角膜),57%的人說害他們視力模糊,36%的人說害他們眼睛感染,12%的人說他們差點失明。(這些是複選)
直接訪問在網路購買隱形眼鏡的人,也有67%反應他們配戴後遭遇問題,佔比最高的是眼睛不適(18%)和鏡片不合(18%),值得警覺的是17%的人反映視力遭到永久傷害,還有15%人發生必須緊急送醫治療的疼痛。
對岸 2004 年就有查獲衛生用品回收再製,連上海、杭州這些一線城市都沒能倖免,有想過老一輩要是從地下電臺或者 XX 團購、‘ 愛心 ’ 分贈給小孩子隨便亂敷亂搽的嚴重性麼,對岸弄到最後截肢的案例可不是瞎掰,莫忘杜美心啊。
若有興趣不實精油產品危害,可以上批踢踢芳療板爬文:多特瑞,Google 關鍵字:Young Living 也有正式判例,購物宜多留意製造資訊,不要輕信平行輸入。
// 走進大陸的浙江義烏,整個村子家家戶戶幾乎都有個大水池,還沒走近看究竟,撲鼻而來的就是一股刺鼻惡臭,連老闆都說受不了。店主:「這個味道不好,喉嚨、鼻子這些地方都發炎。」
原來這池子裡泡的,全都是從各地廁所撿回來的用過衛生棉,工人先用石灰螢光劑漂洗,接著再用硫磺漂白,而完成後的回收衛生棉,最後就會被裝進仿冒包裝袋,搖身一變,變成新品販賣。 //
而這種黑心衛生棉,價格只有合格衛生棉的十分之一,一片只要台幣4毛錢,原本都專門賣到鄉下地方,近來被發現連上海、杭州這種大城市都有上架販售,因此要提醒常往返兩岸的女性朋友,買衛生棉在大型商店購買,多留意價格和品牌,以免染病上身。 //
很多法規實行起來的確綁手綁腳讓人氣悶,立意卻是為著保護際遇有別、未必幸運到能夠接受高等教育的弱勢群體,即使對方不見得會意識到這一點。
之前拒絕幾個找我代購的,代購香水不是代購未開就沒問題。除非是人肉託運幫忙帶回國。不然郵寄通常也是不行的。
真的不用太相信網路上的店家會多有常識多有耐心去幫你好好分裝....
基本上這種得比較有常識或有查過法規的
不會寫魔法香水,而是會寫魔法"噴霧"
因為噴霧在政府規範裡面就會歸屬於一般商品而非化妝品,且噴霧基本上也會是比較偏室內&衣物噴霧(非直接對皮膚)
基本上只要不直接說噴皮膚而是噴衣物應該就不違法
但如果是課程當下手作肥皂或香水的那不算在內
是這樣嗎?
不是呼籲大家要鑽法律漏洞吧
手工皂要拿去賣要有公司行號才行,但可以去申請免工廠登記
而且要鑽法律漏洞麻煩請低調並且要有心理準備
到時候被檢舉被罰真的不要哭說不知道
手續費?
也要確定他調出來的那些可以噴身上耶...
後來就刪噗了wwww
有看到代購這樣販售le labo的東京香
因為原裝定價太高了,這樣降低單價銷量好像很好
客製只要製作者取得相關憑證即可
如果分裝是找合格的廠商去用他們的機器做就可以吧 (但是一般來說應該沒有廠商會接這種啦除非有人脈
而且這樣就會有把別人的東西拿來再販售/散布的問題了 感覺會影響到商譽)
即使有營登,你賣分裝也是號稱是那個廠商的東西,安全是沒問題了,但這樣牽扯到賣盜版問題,你分裝的東西算二手還是再製?這種沒辦法維持原本包裝的分裝都會有這種爭議
結論就是別賣分裝…(蝦皮一堆規避法規的另計)
化妝品:抹的,食物:吃的,藥品:不但吃還有療效
雖然你說ok繃不能吃但很可惜它就是藥品,藥品規定是只能實體通路販售連網購都不行,甚至比食物嚴格,這個除非代購是有一定規模的廠商或者有實體店面不然應該都是不敢賣啦…
※補充底下frog532提供的新資訊,謝謝frog大大 :
「補充個:醫療器材離開藥事法了
現在有醫療器材管理法
結論還是要醫材商才能販售」
非醫療器材商,除另有規定外,不得為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所定之業務。
第十一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販賣業者,指經營醫療器材之批發、零售、輸入、輸出、租賃或維修之業者。
就七十條的內容來看,非為醫療器材商而為醫療器材商之業務,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以下為原文:
然後如果要製造、輸入醫療器材,要向主管機關申請,拿到醫療器材許可證才可以製造或輸入。而且許可證就五年,每五年期滿就需要再展延。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還是說如果對方屬於合法登記的營業人
代購完整沒拆封的還是可行?
這句的意思應該不是代購違法,是進來以後要有中文完整標示,沒有就違法
但自用不在限制內(當然自用有限額,轉贈好像也不行的樣子)
A:只要是政府所公告的化粧品種類及一定規模之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化粧品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都要完成產品登錄(參照「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4條),不過其實政府所公告的化粧品種類可以說全包了,所以基本上除了有免工廠登記資格的手工皂(固態)業者外,只要有想賣自己生產或從國外輸入一般化粧品的化粧品業者,縱使只是個人賣家,從今年(2021年)7月1日開始都要進行登錄,不過目前的登錄系統並沒有開放自然人登錄,也就是說如果是少量輸入化粧品的賣家,要記得先申請商號。另外,特定用途化粧品(修法前稱為「含藥化粧品」)113年7月1日開始非登不可。
下面留言區還有各種問答可以參考
但化妝品本身還是在該法的管理範圍,所以依然要遵守中文標籤的規定。
這樣看下來沒登錄應該就OUT了?
現在有醫療器材管理法
結論還是要醫材商才能販售
用過的整瓶賣二手OK
但全新的分裝販賣不行
是這樣嗎?
最保險的還是直接問主管機關。
[閒聊] 關於各國各種代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