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標準變嚴 免服兵役須身高低於155、BMI超過35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國防部去年預告修正『兵役體位區分標準』,已於5月30日正式通過並實施,免役體位的身高與BMI值門檻趨嚴,身高需低於155公分,BMI值需超過35或低於15才能免役。

依現行規定,身高需低於157公分,BMI值超過31或低於17(替代役BMI值超過31.5或低於16.5)可免服兵役。

國防部去年8月18日預告修正《兵役體位區分標準》第2條附件,並於5月30日正式通過實施。

根據內容,修正案中調整最多的指標,是衡量是否過胖、過瘦的BMI值(身體質量指數),其計算方法是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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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役』體位徵集對象新版規定徵集對象BMI值擴大至『16.5到32』;『替代役』新版將標準放寬到BMI值介於『15到16.5』與『32到35』。無論常備役、替代役,BMI值超過35或低於15免役。

在身高標準部分,現行規定157公分以下為免役體位,新版修正案增列『155到157公分』者需服替代役,身高低於155公分者免役。

此外,針對冠狀動脈疾病、甲狀腺機能過低、貧血或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膝關節損傷、椎間盤突出症、視力、杜瑞氏症等,均有更嚴謹的檢驗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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