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peterArthur
Wed, May 31, 2023 12:15 PM
蔡崇立所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2本院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③
其他上訴駁回(即劉昆河部分)
。
貳、原審認定的犯罪事實概要:
一、
蔡崇立、劉昆河自民國103年12月間起分別擔任臺南市安南區溪頂里、安西里里長,均係依據法律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且受臺南市政府交辦協調受災戶共同做整體的地盤改良及房屋扶正等職務。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度上訴字第123號蔡崇立、劉昆河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新聞稿-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載入新的回覆
③其他上訴駁回(即劉昆河部分)。
貳、原審認定的犯罪事實概要:
一、蔡崇立、劉昆河自民國103年12月間起分別擔任臺南市安南區溪頂里、安西里里長,均係依據法律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且受臺南市政府交辦協調受災戶共同做整體的地盤改良及房屋扶正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