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u0312
有點沈重的話題,但好想找個地方抒發....
lulu0312
其實就是前社長的事情,之前因為我覺得自己不是當事人,對這種調查中的事情沒有評論的資格,所以幾乎避開了所有討論,但今天跟朋友話題還是跑到了那邊去。
lulu0312
我朋友覺得這件事如果真的有發生,一定不可能沒有其他人知道,包含被害者,這些人都是沈默的共犯,因為這些人的沈默所以才會讓惡行持續這麼久。
lulu0312
他覺得傑尼斯就該直接解散,我們都要抵制傑尼斯的商品,現在的傑尼斯就像國民黨跟味全一樣,雖然有強大的資本,但不管你跟案件有沒有關係,只要待在裡面就要背負歷史的罪孽。
lulu0312
但我覺得現在狀況就是在調查中,傑尼斯說他們也在全力配合調查(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我當然希望如果真的有做壞事的人死了也要贖罪,知情者不報也要抓出來。但我繼續追的原因是不想在什麼事都沒調查出來前就用有色眼光去看我的偶像們。
lulu0312
如果他們也是受害者,願意站出來真的很有勇氣,即使他們不願意站出來我也不在乎,畢竟要再次面對傷害+未來都會被異樣眼光看待,都被害了還要被說是沈默的共犯也太痛苦。
lulu0312
更不用說一堆人搞不好真的什麼都不知道,辛辛苦苦工作一輩子,突然前社長犯罪就要他放棄大好的前途、放棄退休金,還要背負歷史的罪孽,也太不公平。
lulu0312
老實說性侵案調查那麼久沒結果,我猜就是沒有證據,畢竟性侵案比較特殊,涉及整個文化、制度與權力的問題。所以傑尼斯現在只在討論一堆防範制度+找心理醫師,看起來與真相無關,這也是他們現在的唯一解了。
lulu0312
至於退不退社,我還是希望傑尼斯能把毒瘤清一清,防禦制度面再加強。只能說傑尼斯真的是相對自由、不用擔心偶像餓死或是談戀愛就得退社,還能掌握大量人脈跟資源的公司了。
lulu0312
雖然這樣講很自私,我就希望我的偶像能在大量人脈跟資源下完成夢想,未來能安心養老,大家都不用受罪。
lulu0312
傑尼斯的事情也只能靜觀其變,到底前社長有做沒做我們再怎麼吵也不知道。
lulu0312
但我朋友覺得生氣的點是我覺得未來好就好(其實我的意思不是這樣)那他的偶像呢?其他人的偶像呢?或許自己的偶像沒事,但他的資源、自己得到的瞬間快樂幸福有可能是構築在受害者的痛苦之上。
lulu0312
他覺得如果傑尼斯公司因此事件被削弱,那你我偶像的資源被剝奪、名譽被影響,是該跟公司求償吧(或者說,這家公司不配有那些資源)。而且只為了自己的偶像過得好,漠視這種事情,造就了傑尼斯長期以來壓新聞,不知情的小傑尼斯加入、暴露在風險之中。
lulu0312
說到這其實我有點無力了,我很清楚自己的立場就是偏叵,我沒有想漠視這件事,也有持續在關注調查。但對於追10年傑尼斯的人來說,要我放棄生命的救贖真的很痛苦。
YAMABO
如果是一個朋友被性侵,然後他沒有勇氣告發,或是覺得寧可藏在心裡,然後我們罵他:你被性侵為什麼不說,你根本就是共犯。←這樣你朋友會不會比較理解
YAMABO
還有一個點是,大家都說叫藝人出來說話,抨擊不說話是逃避、包庇,但事實上是不說就已經被貼一堆標籤了,假設說出來這些人會用公平的眼光看待他們嗎?
YAMABO
而且老實說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告發的人也沒有很確實的證據,更不用說要證明”沒有”是更不可能的事情....
YAMABO
好啦說這麼多我立場也是不中立但還是很想說一下抱歉佔很多版面
lulu0312
YAMABO : 謝謝你的回覆 河道上都沒看到有人討論,其實我一直很想知道大家的想法身邊的朋友都是罵傑尼斯居多
lulu0312
的確現在問題就是卡在沒有證據什麼的,性侵案要拿出證據實在困難,受害者無法獲得正義長久以來都是很大的問題,但也不能就這樣判定前社長就是有犯罪,所以我之前都不做任何評論
YAMABO
我其實覺得法律層面的解決的事情就照著法律走 至於其他制度或機制就只能看事務所願意做到什麼程度了
YAMABO
有個題外話是 某種程度上可能因為告發者的態度跟處理方式讓人很反感 所以反而稍微抑制了那種一定要逞奸除惡的態度
YAMABO
不過最想說的是 追究加害者(或包庇的人)責任當然是絕對必要 但誰來保護受害者呢? 更何況是沒有受害但被貼上標籤的人...
lulu0312
我其實沒有特別關注告發人,畢竟如果真的是受害者檢討受害者真的不太妥....
lulu0312
這大概是我跟朋友思考事情最根本的不同?畢竟他覺得沈默是共犯,我覺得偶像們都是受害者(不管是否實際受性侵還是被言論波及)
lulu0312
我現在也是差不多的想法,一切交給法律定奪,該出來贖罪的就該出來,真的沒事就還給人家一個清白。制度面能改成怎樣就看公司的誠意了
lulu0312
更新一下進度,我朋友覺得司法不是很值得信任,公司方面應該要更積極作為,而不是辦什麼jr演唱會,風頭過了可能又會不了了之,總之他不會再花錢給有疑慮的公司。
lulu0312
晚上睡不著一直在想這件事,其實我朋友講的也不是沒道理,公司看起來就很消極的處理這件事,因為結構的問題要查出來或是判罪都非常困難,光是想像就覺得可怕.....但也如同上面我說的直接定罪也很不ok
lulu0312
說到這越來越無力了,只是想開心追星,就被冠上追星追到腦子壞掉、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上的批評
lulu0312
理智上來說,如果要公司積極處理,就只能靠粉絲們的態度,逼公司快點查清真相。情感上卻很難,我的偶像不是加害者不希望被事件影響賺不到錢,所以還是會繼續支持。但這態度也讓公司覺得無所謂,甚至其他公司也覺得可以這樣,就某方面來說是共犯也沒錯。
YAMABO
你朋友的說法雖然沒錯 但某種程度上是建立在他就已經認定公司裡的藝人全部都是受害者 公司的職員全部都是幫兇 ←但我就是對這件事有所保留:①沒有受害的人為什麼要承受這些 ②即使真的是受害人是是否真的把快樂建築在他人痛苦上也是本人的感受 不是旁觀者可以決定的 ③我覺得受害者有自己決定怎麼處理的權利 在他們沒有做或說什麼之前 我還是傾向支持他們這個人
YAMABO
當然要說我是助長公司消極的態度我也沒辦法 我不想當一個每天對疑似受害者的人說你趕快說清楚自己是不是有受害的旁人
lulu0312
這問題真的涉及太多面相了我覺得我的腦袋要爆炸,的確朋友的說法站在正義的使者上聽起來沒錯,但我就只希望我的偶像們不管發生甚麼事都好好的...。現在大部分的討論都是建立在一個尚在調查中且每個人有不同的預設立場上逼迫偶像或粉絲們都要站出來就某方面來說就是情緒勒索
YAMABO
這件事真的不管誰做了什麼動作都會牽扯到太多的人事 我覺得也沒有哪種說法一定對 哪種作法一定好 只能說希望制度會社會都能越改越好 嗯然後真的很討厭情緒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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