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大四的時候因為生病所以直接回家住,租屋處沒有退宿,東西也都還留在那邊
大概過一個月後回去搬東西+辦理退租時,被管理員告知有警察打電話來找過我,因為有人提告我公然侮辱
當時蠻困惑的,因為我很少在網路上留言,也很少罵人,加上我那段時間生病哪有空
後來才想到我罵過一個人噁心、癡漢,因為他在網路上放大量的路人偷拍腿照、胸部照
ಠ_ಠ
我管理員說他們未經租客同意無法隨意提供租客資料,所以跑來問我的意思
我說可以啊⋯⋯但後面就沒下文了
現在想來還是滿頭問號
ಠ_ಠ
沒了,沒瓜
soba4052
陳述事實被告是不會被起訴的啦
ಠ_ಠ
soba4052: 我知道,我哥就被告過,但他們判斷是雙方吵架而已,所以還沒上法院就被擋回去,也不必賠錢給對方
只是看我哥也跑了幾趟警察局,說真的遇到也很麻煩⋯⋯
ಠ_ಠ
不過那時如果警察真的找到我,我也真的是因為那句癡漢被告的話,感覺也有點危險
soba4052
ಠ_ಠ: 那就只好把他網路上那些偷拍照送給警察給他一條妨害秘密罪囉
lynx3819
soba4052: 這條有要知悉起半年內才能告嗎
ಠ_ಠ
我記得是不行耶,因為沒有拍到臉或私密的地方
當時我記得還蠻流行的,最有名的是ptt那個偷拍王,也有其他人跟風
我忘記我是罵哪個了,但因為我沒有ptt帳號,應該是噗浪還是FB有人也在放那種照片被我罵吧
soba4052
ಠ_ಠ
soba4052: 原來胸部算嗎!我可能被他們誤導了⋯⋯
ಠ_ಠ
欸等等,這可能是當事人才能告?我也不是當事人,只是看到有人放偷拍照跟著罵的路人而已
soba4052
ಠ_ಠ: 那就幫他高調,順便科普法律讓每個當事人看到都可以直接送給他一份禮包,既然你都說是大量了,想必受害者很多,一罪一罰加起來他就得賠很多+關很久,就沒有心力告罵他的網友們囉
ಠ_ಠ
已經過很久囉,起碼有四年前了
也謝謝你的建議,當下真的有被嚇到,能躲過就很開心了XD
soba4052
ಠ_ಠ: 我會去記法律就是為了在遇上鳥事的時候,可以合理合法的把那些G8人送進去關,然後拿民事賠償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