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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曾獻瑩貼文刪除了 https://images.plurk.com/4IySD3pg3DqoL0bSyzfKxn.png (備份)
知道講話惹爭議才轉彎說無論同性戀跟異性戀都會有
https://images.plurk.com/3z6ViEePi6Rl9B96ApaOzO.png https://images.plurk.com/3riCvPVXE2FEW7WPDuqS0K.png
補一個同志收養的奇文留言
https://images.plurk.com/2u5XCU95LFnb9uHyiZf1N7.png
crane2435
同性戀異性戀都會有假結婚真謀財的隱憂沒錯,但跨國同婚現在已經靠著官司案例累積著比異性戀婚姻更方便的後門了不是。我贊成這個漏洞該設法補起來,但同運又正把跨國同婚拿來當勝利的里程碑來宣揚。一面開同婚後門特權一面把異性戀扯下水講平等,同運真給我好處要搶壞處要平均的德性。

至於收養的問題,從兒童認識社會角色來說,一父一母的雙親對子女塑立的成人楷模來說,確實通常比單一性別的雙親來得完整,當然單一性別雙親以及單親家庭,也是可以靠【額外】的輔助來彌補,但那也是基於承認需要彌補的認知前題,單純男校的孩子都會有與異性相處的困擾了,更何況處於非雙親家庭下成長的孩子需要協助,需要協助也不是問題,但把需要協助當成一種歧視,就不過重是同性雙親的平等感受更甚於被收養子女的教育問題而已。
crane2435
在收養議題上,我認為兒童的教育健全福祇比同婚的平等權更重要,因性別、收入、社會地位、犯罪紀錄等審核收養人的資格並不為過,從教育心理學來看,在其它同等條件下,雙親家庭比起同性伴侶與單親家庭,也是對兒同身心發展較好的選擇。至少在兒童福祇上,那就不該是被同志拿來證明自己爭取到【平等】的證明書。
(不過政治人物縮了也不意外,現在已經到了講兒童福利會擴到兒童被性交也是福利的進步氛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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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ne2435: 看來你說服我,雖然我自己是男同性戀,不過我家鄉瑞芳就有非洲小孩收養悲劇案例,這點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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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ne2435: 現在專法的問題,台灣會像歐美一樣搞到後面修同婚民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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