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已搬家到海拉魯
之前跟老二先生吵架&吵婚內懷孕可不可以不告知男方就墮胎的時候自稱過女權納粹,也寫過胎兒生命權與已婚婦女身體自主權是否能用衡平原則權衡的課堂小論,以這種極端立場來看,我想我過去應該也不可能支持過代孕(是真的沒印象),但確實到開始講跨運以前都並不知道同運團體想推後面一系列大禮包,畢竟是因為知道民法條文存在法律漏洞導致侵害平等權跟自由權,所以支持同志婚姻平權餒
掰噗~
那ㄝ阿捏!? (p-d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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