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ouo/
掰噗~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 我們請樓下來回答 (eyeroll)
機器狼🐺AI化測試中
(模仿表情)
櫻桃(=゚ω゚)
商品標示法
櫻桃(=゚ω゚)
第 13 條
販賣業者不得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未依本法規定標示之商品。
uu🌞\ouo/
sheniu: 對 但代購好微妙喔
uu🌞\ouo/
拆檢過就是2手嗎XD
櫻桃(=゚ω゚)
哦!去年公布的,所以昨天剛好滿一年,要開始實施了
櫻桃(=゚ω゚)
第 5 條
商品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或分裝商,應於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為商品標示。
櫻桃(=゚ω゚)
那串沒頭沒尾的,很像網路謠言
uu🌞\ouo/
彩虹社的官方商品有盲抽拍立得欸XD
uu🌞\ouo/
這代表要標示
我看會有人頭殼爆炸了
uu🌞\ouo/
真的沒頭沒尾 剛剛也去估狗法條
櫻桃(=゚ω゚)
代購應該很少有成立公司的吧 :-o
櫻桃(=゚ω゚)
感覺怪怪的
uu🌞\ouo/
KM好像有欸
櫻桃(=゚ω゚)
KM有,我有查過
櫻桃(=゚ω゚)
噗浪上還有一家也有~合夥的資本才5000 XD
櫻桃(=゚ω゚)
第 4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衡量消費者權益、交易習慣及商品特性,公告特定商品得免依本法標示。
uu🌞\ouo/
8萬對代購來說很多欸
櫻桃(=゚ω゚)
感覺商品標示法應該是要抓三無產品吧 XD
uu🌞\ouo/
要標製造年月欸
是要搞死代購嗎XD
還好你是買煤爐2手
櫻桃(=゚ω゚)
的確是二手xd 但都是完好包裝ㄝ
櫻桃(=゚ω゚)
難道我要先破壞原包裝,改成自己的包裝嗎XDDD
uu🌞\ouo/
不用吧 你就貼是煤爐的交易證明呀XD
櫻桃(=゚ω゚)
櫻桃(=゚ω゚)
好擾民
uu🌞\ouo/
因該商品已經銷售或使用過<煤爐不就是已經銷售了
櫻桃(=゚ω゚)
無良商品還是會沒標示ㄉ!
uu🌞\ouo/
這是擾民行為 守法公民覺得很煩的那種
櫻桃(=゚ω゚)
uu🌞\ouo/
不想守法的怎麼改法條都沒用啦
櫻桃(=゚ω゚)
好煩
uu🌞\ouo/
不會波及到你吧
你只賣你從煤爐和代購買的呀
都2手了
櫻桃(=゚ω゚)
我也會從官網買東西啦xd 但通常都是買自己要的
櫻桃(=゚ω゚)
但全部混再一起,要想一下才知道來源
uu🌞\ouo/
對啊 你官網不太會多買呀
煤爐綁來綁去打折你才會複數XD
櫻桃(=゚ω゚)
拜託不要檢舉我><
uu🌞\ouo/
上面那一噗再說政府才不會挑小代購抓 不要恐慌ww
ઇ瞳霏✿ଓ
拜託不要檢舉我+1
uu🌞\ouo/
我剛剛看進口商的定義是指有登記的公司行號欸(
小代購應該都不會有事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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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ω゚)
那就是一年沒到八萬的都沒事(ㄍ
櫻桃(=゚ω゚)
一年超過八萬的會逼迫商業登記
uu🌞\ouo/
那就是基本沒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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