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貓球(。`㉨´。)🌈
從興富發看台灣公司治理
為什麼公司真正的最高決策者不掛董事長,反而只是一般董事?

因為依公司法,董事長是一家公司的代表人,公司借款,董事長就是連帶擔保人,如果有人告公司,董事長就是當然被告

可是反過來講,老闆自己不當董事長,難道不怕公司被那個掛董事長整碗捧走嗎?

這時台灣神奇的法人董事制就發揮功效了,所以看到了嗎?

興富發的董事長不是自然人,而是”潤盈投資”這家公司的法人董事代表,而法人董事代表最大的特色─就是可以隨時更換

再再反過來講,如果一家公司真正的最高決策者,擁有至高權力卻不必承擔相對的責任,那這樣對嗎?
掰噗~
No good, Bob (nottalking)
silvie
有個姻親就是去當掛名董事長,真正的老闆海撈一大票,坐頭等艙跑去美國。
姻親只好去坐牢,他們家大兒子是調查局的(官位可能不夠大)
小貓球(。`㉨´。)🌈
負責人就是要負責啊
Iris
董事通常是一家人輪流當的阿 這很常見
ChongPoLiao
因為法人董事 承擔責任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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