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貓派小金♥
人權的重要性,我認為,有時是不能用投票,多數決來決定的。日本是亞洲國家,很多觀念相對歐洲保守,也比台灣保守,我並不意外LGBT相關法案上,日本的投票會是如何。但,我不完全贊同,反對票佔多數,就該阻止人權進步。我並不是說,民主投票不重要,而是,在人權議題上,真的適合用多數決來決定嗎。我想舉例,美國曾經,對黑人還非常歧視的年代,如果要為黑人爭取權利,完全依靠多數決,會是什麼樣子。在美國曾經保守的年代,黑人不被當作人類,有相當可觀數量的人,理所當然認為黑人不需要人權。這個時候,真的還該相信多數決嗎。我想再舉例,儘管台灣是亞洲最進步,多元,性平第一的國家,但,各種和女人權利相關的法案,在過去保守的年代,想必也並非絕大多數都贊成,給予女人權利,把女人當人看。
掰噗~
哪一位聰明的人來回答一下吧?
H_Bot1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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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嗯汪... (懷疑的樣子)
♥愛貓派小金♥
那麼我想問,在那個保守的年代,歧視觀念理所當然的年代,難道我們該遵從多數決嗎。還是,應該由專業法律人士,不斷修法,尋求最進步,正確的作法,追求正義。在現代,我們當然覺得,女人是人類,黑人是人類,但,這不是一朝一夕,是不斷衝突,抗爭來的。當我們在探討,追求真正的人權,本就不該簡單,膚淺的屈服於多數決。我認為,在與人權,進步有關的議題上,過度保守,並非好的觀念。甚至,過度遵從多數決,只會淪為多數暴力,不思進取,放棄思考,放棄更好的可能性。現在我們看來,理所當然的權利,幾乎在曾經,都不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