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Lin_eleven - #求轉 更目前金額已到,謝謝各位的幫助跟意見給予 我是這則偷偷說的噗主本人 ...
不是…不管你是什麼理由
在噗浪上向不特定多數人募資/借錢是三小
…感覺法條翻一翻就會翻到禁止這樣做的法條
蕭三咪@不需要建議
中華民國銀行法
第 29 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收受公眾財產。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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