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o
Hey Man BOT
掰噗~
不要問, 很恐怖 (p-wave)
John Smith
酒駕肇事應該吊銷駕照5-10年,期限內不得再考。
一庸人
John Smith : 先關10年再說,撞死人再加倍.
wugordon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這是法律系的教條。這應該拿來套用在這事件上。
John Smith
wugordon : 罪加一等,我是贊成。
John Smith
一庸人 : 怎麼說呢?法律總是希望教化人啊
John Smith
猜是高額理賠和解緩刑就這樣了
John Smith
彌諷查證改良-聖了
檢測酒駕 直接 上課跟勞動服務,未到者強制拘役一個禮拜。
罰錢沒有用,要佔用遊戲時間才會痛。
卡塔納
家住文山區 周末夜還去信義區徹夜Happy,是甚麼樣台北公子哥大家可以猜猜看
lmjkhw
卡塔納 : 百分百高官藍教徒,花大錢和解就沒事
John Smith
lmjkhw : 花大錢-不見得
一庸人
John Smith : 關起來也是一種教化.最省的方式是讓酒駕致人重傷甚至死亡者終身癱瘓,家人自理.這樣就符合廢死...
撲浪阿勳
實在...
kkkk001
miro : 這個真的超扯 我經過的時候已經掃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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