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
今天發公開噗回應 掛我的黑單噗
我列點回應:
前言:從一段話開始
第一部分:我失去我的名字和自己
第二部分:我在這件事發生後,做的努力
第三部分:沒有等到的道歉
結語:我想發這個噗的原因
聲明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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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從一段話開始
「你会为你所做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我昨晚给过你机会
给过你好几次
是你自己不珍惜
无所谓了
你还有一个说谎的的点你一直没承认
包括现在
不敢承认跑得倒是挺快」
這是A在噗主發掛我的噗前,傳給我的最後一段訊息。當天晚上,我接了exago電話,她焦急的說,有位我們都很喜愛的宇善繪師轉發了黑噗,被掛的對象,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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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開,看見我的line頭像,暴露在所有人可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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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我失去我的名字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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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黑噗之中,我成為怎麼樣的人呢?
我成為一個「表裡不一的騙子」、「很會做表面功夫」、「值得被黑單」、「好可怕」、「心虛的人」、「慣性說謊」、「推卸責任」、「避雷了」、「好恐怖」……。我的微博,跳出的評論通知是:「此人多次利用宇善同好、欺騙宇善同好、受害者不限國際,到現在她為了圓謊而抹黑plurk@ princeness40跑單」,並貼心地附上了「詳請請見:https://www.plurk.com/... 32 kkb」。

https://images.plurk.com/G4AzEOOckFzsOoXRDFc3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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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噗主掛上了宇善、鬼滅tag,搜尋「宇善」tag,可以看到吃瓜人的評論、過去曾與我有互動的部分人們的失望與不解。

我試圖為自己辯解,我編輯完,最後都會放骰表示我不再修改。這個行為被視為心虛,因此遭到嘲諷。噗主也編輯他自己的留言,不過大家並沒有針對他的編輯特別說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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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僥倖」,噗裡的人這樣形容我。從那件事以來,我就這樣質問我自己。
是的,這是我擁有的第一本日語小說。
是的,在與W太太告白的時候,我說出了我有書。
是的,在A逼問我書從哪裡來時,我說出了善推朋友跑單。
是的,我希望能平息她的逼問,我說了謊。
我僥倖嗎?對,我希望這個謊言能讓她不要對我生氣(因為她說她很氣我欺騙她喜歡的太太),我希望我們仍能是朋友。

我反省,如果她因為我承認我向W太太說謊而生氣,決定與我斷絕友情,那也是我自負的責任。我想跟她維持友誼,於是,我在她的逼問下,於既定事實以上,又說了一個謊。但友情應該是奠基在誠實,不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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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A和噗主如同心電感應般,各自批評我在噗浪和微博的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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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說:希望R女士以后如果做不到再犯错的话最好不要用cp的同音字在别的平台起圈名,因为当你犯错了被人发现,别人骂你的时候就像是在骂这个cp。
噗主說:妳給自己取名REAL,講一句真話是有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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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A說:
我没什么诉求,就是不想在我经常活动的平台再看到你,微博如果你主动注销,我还能给你留点面子说你是因为别的原因退掉的。(不到一小時,A已在微博對她的粉絲指路看這條掛我的噗)推特也麻烦注销或是跟相关人员接触所有的互fo关系。
(後來,她改動了要求:R的微博账户也留着,并在微博也写出同样的道歉内容作为置顶,如果自己不想继续用微博创作也请与粉丝解释好原因,然后评论里附上这个瓜条的链接或图片(要能清楚看到的那种)刚看了R的推特已经完全注销了,那边我就不多讲了。)
https://images.plurk.com/5VSRvvCOcofURSc6KuCUI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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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主說:
我不會要求妳刪噗浪帳號,妳噗浪帳號留下來給妳自己,也給其他人一個警醒
希望妳今後能用誠實的態度與人相處
至於其他平台的處置,就依照A的要求吧
REAL
這邊其實有個疑問:要求我註銷微博和推特的權力,是誰給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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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我在這件事發生後,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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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主和A掛了我之後,除了在黑噗下留言,我先做的第一件事,是告知我影響到的朋友,因為我不希望因為我被掛而波及到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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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告知與友人的群組,讓他們有心理準備
2.我頭像是一位繪師所繪,我怕波及他,撤了下來
3.我告知預計出書的封面設計、繪師,我犯了這個錯,如果他們評估後要終止與我的合作,我也完全能接受,而因為這是我的錯誤,我先前已匯款的設計費,請不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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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我道歉並置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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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事,向W太太說謊、倉促退群使W太太錯愕一事,我感到抱歉(附:噗主跟A都生氣於我讓W太太受傷了,黑單噗的網友也生氣我給日本太太造成困擾),於是我寫了一封英文的道歉訊息,用line傳給了W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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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W太太、A是有line群組的,A向我說過W太太「可能也是因为你看起来比较激动,她更乐意回你,我想中间插两句感觉她也不怎么理我,然后我就放弃,然后看你俩聊天。」我表示:「也不算聊,最後我被全體已讀」「大概就是告白完 原地解散的概念吧」
而A在黑單噗的說法則是「盡力不插足R與W的相處,只是偶爾去幫兩人翻譯」
https://images.plurk.com/1NGVKRLOxKW6QkE3d6i5q1.png
https://images.plurk.com/70r0e326DwDzpP47yi8pNf.png
https://images.plurk.com/3kxDxwXJlE76eT8oCWs6I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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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傳給W太太後的當天下午,W太太回訊息了,她回了四條英文訊息,以下節錄重點。對於我的抱歉,W太太表示” First of all, as for me, I'm not angry at all, so don't mind me at all! Rather, I honestly don't even know what the problem is so much for me... 💦 Is it a difference in national charac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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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她也提到她認知裡A與我的衝突:” I felt that A (A的網名,保護隱私,仍然代稱A) was more shocked that Real had given her feedback first than that Real had not bought my book.I think A felt as if Real had taken away the words she had prepared to tell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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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她說:"However, I don't think there is much I can do to intervene in this matter as long as there are people, including A, who are actually hurt. To me, A is still an important friend as well as 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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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有看到的話,希望A和噗主不要去打擾W太太,質問她跟我說的話。W太太已經表示她無能為力干預我和妳之間的事,而你在W太太的心中仍然跟我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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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沒有等到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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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道歉有傳到了W太太的眼前,但我沒有等到向我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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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ago發了一噗,以時間線的方式理清事情始末。噗內說明:「但6/6時R已經向A太太提及我,有將我的抱怨截圖提供給A太太,且有說是「另外一個」如圖。」
ಠ_ಠ - 我要求R在我澄清我的部分後再行道歉 回應千太太的溫柔,提及我的部分加以說明 先放上本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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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W太太講「朋友對小說內容苦手」,我的「朋友」指的是exago,噗主以為我在說他。
我說我向朋友買了這本書,A問我是那個善推朋友嗎,我說「另一個」。噗主以為我在說他。

總的來說,我跟W太太轉述他人的負面感想,捏造跑單「汙衊」的對象,都是exago,我要道歉的對象也是他。噗主全部都以為是自己,並且感到害怕與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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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噗主替A指控我擅自拿走她的心得來跟W太太告白,我真的很希望她有截圖,可以讓我用調色盤比對,我拿走了甚麼。
並且,A在原噗中對我的控訴,並未提到「我拿走她的心得來跟W太太告白」。
噗主與A各自的指控不同。
https://images.plurk.com/7u5SHBA7Kf35YenFaC7KpP.png
https://images.plurk.com/6EhQF0Da37GrPez0yyXQt6.png
REAL
A說:「至于她说的那个人不是噗主,是她今天才发出来我们才知道的。」
不是的。我當時(6/6)就有告訴你,「是另一個」。

有網友認為「A這種誤解難免的,誰會記得那麼清楚自己不認識的只從朋友口中聽聞的其他陌生人特色是什麼啦。」
噗主自己曾言:「但A說妳曾在三人群組裡提到過「朋友對小說內容苦手」這件事情,A說聽妳提過這位朋友而妳並沒有反駁,所以在A的視角中妳對作者提到的人就是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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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在我的視角中,6/6後我的「苦手朋友/善推朋友」都是在講Exago,我又怎麼知道,A和B和噗主都以為我在講噗主?

噗主與A持續以「不當預設」攻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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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說:「刚刚回顾上面的内容才发现盲点,虽然我与B与噗主都误会了R所说的跑单的人指的是哪一个,但是实际上R后来提到的所谓的另有其人的友人,也并没有跑单是吗,也就是说,R确确实实在与我的聊天中,有污蔑别人是吗。那我觉得噗主挂人所说的内容,也没有什么本质需要更改的地方,只是对象搞错了而已。」 https://images.plurk.com/4ocCal77zL2ZVehzvp7RP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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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什么本质需要更改的地方,只是對象搞錯了而已。
只是對象搞錯了而已。
只是對象搞錯了而已。
只是對象搞錯了而已。
只是對象搞錯了而已。
只是對象搞錯了而已。
只是對象搞錯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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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覆的咀嚼這句話。
REAL
A在誤解的狀況下,決定和噗主一起將我掛出來,最後振振有詞的說,「只是對象搞錯了而已。」
REAL
他們以正義之名要求大家避雷我,替W太太生氣,當他們發現「對象搞錯」,他們改為替Exago覺得生氣,也就是說,他們以第三人的身分,在替「當事人」生氣,且不修改他們的原始論述。

如果只是替當事人生氣,那麼,誰給了A和噗主開噗審判我的資格呢?
REAL
真正的當事人exago發完這個時間軸噗後,為她生氣的噗主,反而沒有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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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貼我的道歉文在那個噗裡,離開前,印象最深的一個留言是一個匿名噗友好心的貼「慣性撒謊的心態與解方」的ptt連結,勉勵我誠實面對。謝謝他的勉勵,我點開來看,發現有趣的是,大部分的解方其實是在對方身上,不在說謊者身上。我無意推卸我說謊的責任,但就文章主題來說,反而是A要看。
批踢踢實業坊 -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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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我想發這個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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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世界的特點在於,當我按下送出,我永遠都不知道觀看者有誰,影響力會擴大到哪裡,而回應者會立刻衝到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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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噗主看得到這篇,或許,串起噗主和A的那位B也在看著,那些認為我慣性說謊的網友們,以正義之名,準備將我再打回所謂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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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那個說「但实际上是,我已经认识B将近半年,用噗浪也有5个多月了,你的账号,我早就熟悉到看到你的名字都会觉得生理厌恶的程度了」的A,也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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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跟我說過,「我以为我们两个是相互坦诚,到头来只有我一人坦诚是吗 因为你没有对我说实话,所以你觉得我也没有对你说实话 但是因为我对你一直都在说实话,我理所当然以为你说过的所有话都是可以相信的」
https://images.plurk.com/3aEw4mE1yRwbeWJBhfa8ip.png
(軟體指的是噗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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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呀,我現在想想,你所謂的「實話」和「相互坦誠」的定義是什麼呢?
REAL
我會害怕那個掛我的噗再捲土重來嗎?我會害怕那些指責嘲諷我的話再追上來嗎?我當然害怕。

這件事過後,我無數次的心想,如果我沒有用噗主的截圖就好了,如果一開始沒有跟W太太說謊就好了,如果我沒有因為害怕A的質問、沒有因為希望維持這段友情而說謊就好了,如果A和噗主和B哪怕確認一句我說的是誰,而不是立刻當自己是受害者,那就好了。
REAL
但這種「如果」,都是僥倖的想法,於是我向W太太道歉,向Exago道歉,向我影響到的朋友道歉,向辜負A的信任道歉,向噗主對截圖他的發言而道歉,就如同噗主要我做到的:「希望妳今後能用誠實的態度與人相處」。
REAL
我繼續寫文,繼續和朋友相處,繼續看著電影和書籍,我以為我已經往前走,已經度過這件事。
REAL
但我發現,一部分的我仍困在A那句「你会为你所做的行为付出代价的」。
我反覆地自問,A和B和噗主搞錯了之後,然後呢?你們需要為這個行為付出什麼呢?
你說要我誠實過活,而你又誠實的清楚自己的問題了嗎?
REAL
我知道,有一部分的我一直都沒有走出來,除了道歉外,我有需要說出的,自己的話語和聲音。這就是我今天發這個噗的原因,也是我從12月以來的心路歷程,這是我的宣告跟與這件事的了斷。謝謝大家的觀看。
REAL
補充朋友提供A在微博指路的截圖。
噗浪顯示11:33,A留言:微博如果你主动注销,我还能给你留点面子说你是因为别的原因退掉的。
微博顯示4:31(為英國時間,台灣時間+7,為11:31),即在微博暗示她的粉絲,並在05:16(為英國時間,台灣為12:16)留網址指路了,那時我還正在註銷微博中。我想,A真的很等不及讓她的粉絲來吃這口瓜吧。
https://images.plurk.com/70ddyfWZCjrPcTMVV6TAzt.jpg https://images.plurk.com/VRvZlLSuZowo4QFTPZ0lh.jpg https://images.plurk.com/2Zl8N9DDE5ldheDdLWE0Dw.jpg
REAL
補充2:
我對千(噗主)的總結:
噗主知道exago是真正的當事人後,始終沒有修改「自己是受害者的論述」,而是:
1.不編輯噗首,且繼續保持噗主是受害者的論調。這是在抹黑我。
2.承認是誤會,卻未將審判權轉交給真正的當事人。

@REAL_TYP - 以正義之名,開黑單噗來討伐我的噗主,成了你討伐對象那樣的惡人。以下訴說我的想法,...
REAL
給可能會看到的千(噗主)、A、B等人:
「快半年了還想翻盤啊」、「果然很會避重就輕」,「明明道歉了還在說什麼」如果你們有這類的想法,請別用這想法侮辱我。
我這幾日的聲明,都是此事發生以後,我對「責任釐清」的思考結果。兩個不是當事人的人,掛出我,而後你們承認「我抹黑噗主」是誤會,但繼續要我道歉,繼續放任錯誤的論述。按照你們的邏輯,這個行為既惡意又僥倖。
我該負的,我負起了,你們該負的責任,還給你們。
你們用你們的視角思考整件事,輔以對我行為動機的負面猜測,得出自洽的邏輯及結論。
中間,真正的當事人出現,你們卻仍死握著審判權,堅持錯誤的論述,這就是抹黑我。
當時,我被你們的視角捲入。現在換我來說我的視角,我引用的都是你們在原噗裡說過的話。
REAL
我面對我的錯誤,反省並向當事人及影響的相關人士道歉。
1.A指控我欺騙W太太。噗主指控我污衊同好跑單。A與噗主都不是真正當事人,我各自聯絡了真正當事人道歉。兩個不是當事人的人(A&噗主)指著我罵,而真正的當事人都覺得「沒什麼」。
2.未經噗主同意,截圖噗主公開噗的心得給A,我已在12/7的道歉文中,向噗主道歉。
3.至於噗主指控我擅自拿A的心得告白,請噗主拿出截圖證據。
REAL
事實上,真正的噗首應該是:
1.噗主:我的公開發言被截圖傳到私人群組了!exago被R抹黑跑單、被拿心得跟W太太講了!我替exago掛黑單噗罵R,我覺得R很邪惡!
2.A:W太太被騙!exago被R抹黑跑單!我覺得R很邪惡!虧我還把R當朋友!
REAL
1.氣勢洶洶的以受害者之姿掛我
2.發現我說的是真正當事人,你們立刻替他生氣,並替A找理由,堅持是我故意讓A誤會是噗主,所以我還是汙衊噗主了
3.替當事人生氣,而當事人出來以自己的立場回應並製作時間軸後,你們並沒有回應

整個掛我的理由噗,沒有W太太和exago的聲音,而充斥著A和噗主委屈的嚷嚷。

另外,如果A和噗主這麼替W太太生氣,為何不是要我去向她道歉,而是要我向兩位道歉?
REAL
換你們以誠實的態度,面對你們自己該負的責任。
你們不是主要控訴事件的當事人,你們做出了越權的行為,傷害到我的名譽。
這是我的聲明與回應。
Silvergreen
REAL : “避重就轻”这个词,贴在噗主和A的脑门上我觉得刚刚好。
Silvergreen
噗主本来就是「公开」的心得被截图引用都要如临大敌,那私人聊天记录被截图挂满屏的R呢?在聊天的时候就心存恶念,反复逼问,意图找到破绽矛盾和制造有利于自己的截图的人,竟然反而站在道德的顶端审判他人,真令人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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