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立院初審原能會組改草案 朝野激辯全案保留交協商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聯席會議今天初審通過原能會組改草案,但是否從現行的二級機關,改制為三級獨立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朝野立委激辯後無法達成共識,全數條文保留。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逐條審查時,在場立委與官員仍無法取得共識,因此全數條文均保留;至於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審查時,條文幾乎全數保留,僅初審通過法案名稱及2項條文。

初審條文規定,為促進核能安全、輻射防護、原子能和平用途的科技發展,特設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並制定本條例。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為行政法人;其監督機關為核能安全委員會。」

原能會完成核三廠除役審查 待環評通過核發除役許可 | 產經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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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今天表示,已完成核三廠除役計畫審查作業,後續待台電公司提出環保署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資料,經原能會確認符合核管法第23條規定,即會依法辦理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

自民國110年7月收到核三廠除役計畫後,即參考核一、二廠除役計畫審查經驗,妥善規劃審查與公眾參與事宜,並於110年8月完成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符合應備要件後,由外部專家學者與原能會組成專案審查團隊開始進行實質審查。

經嚴格審查,確認台電公司已就除役關鍵事項,進行適當評估及規劃,於112年4月完成審查作業。

為落實公眾參與及資訊公開,原能會指出,審查期間也將除役計畫函請地方政府及有關機關提供意見,並透過邀請地方公眾至核電廠實地查訪、舉辦地方說明會、拜訪地方代表等各種方式,聽取地方鄉親及公民團體的意見,納入除役計畫審查作業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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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指出,核能電廠除役是各界關切的議題,目前核一、二廠均已進入除役階段,核三廠兩部機運轉執照亦將分別於113年7月及114年5月屆期。原能會作為核能安全管制機關,除本於權責嚴格審查除役計畫外,並持續監督台電公司依除役計畫執行除役相關作業,為民眾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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