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YU
【ジャニーズと児童虐待】(Johnny's child abuse)初代ジャニーズから岡本カウアン氏まで...
意外中田敦彥居然會採用傑尼斯的這個題材。裡面提到的日本關於性侵的法律真的是落後的超乎想像,從明治時代開始就沒改???
YUYU
法律部分解說為什麼曾經在裁判上認定喜多川不是清白的,但依然沒有遭受懲罰的部分。
1. 2017年才總算修了明治時期作的法律,把強姦罪原本定義受害者只侷限於女性的部分改成包含男性。所以在那之前的男性受害者都無法被認定成強姦受害者。
YUYU
2. 2017年更新的內容雖然不分男女了,但改成「強制性交罪」,定義變成「要包含被暴力威脅脅迫才能成立」,僅僅是「無法拒絕」是無法成立強制性交罪的。所以只要加害者沒有用明顯的暴力脅迫行為,或者有明顯證據證明加害者有實施暴力行為,就不會被認定。

而歐美的強制性交罪,主要是著重於是否有自主同意的問題上。
相較之下日本的強制性交罪要能成立非常困難。
YUYU
3. 「性同意年齡」所謂有知識能力判斷自己可以進行性行為的年齡,日本是「13歲」 (13歲是啥小啦)

基本上法律上低於這個認定年齡,就算有同意也會被認定有罪。但日本的情況綜合第二點來說,就是「你只要滿13歲,且無法有證據證明你被暴力脅迫,那就算被強制性交對方也不會有罪,且會認定你有同意能力你自己可以決定。」
YUYU
通常歐美定義可自主同意性行為的年齡在16-18歲之間,而日本的13歲是先進國家中最低的。這也是從明治開始就沒修過。

好笑的是日本學校的性教育卻在13歲之前沒有教,依照政府的限制,一年級中學生的健康教育課還沒有教懷孕的過程。
但法律上讓13歲的小孩,連懷孕是怎麼回事的正確知識都還沒學,就可以同意與他人性交。

基本上完全是一個很鼓勵變態去欺騙13歲後的孩子進行性交的環境,難怪之前我看yt上哪個比較有名的日本GAY說他13歲就被爸爸帶去賣春賣到最近,因為爸爸知道滿13之後要是沒有證據證明他是被暴力脅迫的,那就是自己兒子愛去賣而賣的吧。
YUYU
4. 除了暴力脅迫之外,還有可能被認定是強制性交的是「來自監護者的性交」,監護者是教育與保護兒童立場的人,而日本將「監護者」定義在親生父母、養父母、養育設施的人、親戚,範圍非常窄。

而歐美會把學校老師、校隊教練、工作上的上司等職種包含進去。只要類似這些關係的都可以被認定。
YUYU
所以綜合以上條件,而傑尼斯的事件在日本就不會被認定成是性犯罪。
因為受害者通常大於13歲,且在2017年前的話男性不會被定義成受害者,根據被害者講的過程中通常也沒有暴力脅迫,喜多川與小傑尼斯的關係也不是監護者。
YUYU
中田敦彥的這個頻道曾經有段時間我覺得就是YT版的懶人包,有時整理的還太淺,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沒看了。
這次看到他用一個小時的影片,且用很慢很嚴肅的口吻在講,開頭也花很多時間講他以一個曾經待過日本演藝圈、也和很多傑尼斯藝人共事相識的立場很難面對這件事,也很煩惱要不要提。
但最終確定不管他偉不偉大、藝人喜不喜歡他、他做的都是兒童性虐待,且媒體與大眾對這件事避而不談的現狀,導致受害者難以發聲選擇閉嘴,甚至選擇洗腦自己這是愛,產生了更多的兒童不斷自投羅網,所以決定要好好講解這件事並且不收益。

這件事我敬佩他給他一個讚。
YUYU
看完了這個好奇臺灣的法律,查了一下發現現在應該叫「妨礙性自主罪」
http://www.fhsh.tp.edu.tw/...
對象是14歲以上。(性自主年齡是16歲,所以和未滿16歲的人性交,即使對方同意也有罪)
喜多川的行為可以對上裡面的第 228 條「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 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zerohata
YUYU : 好像是伊藤詩織那個事情鬧大了之後才改的
YUYU
zerohata : 挖,那真的是很晚。而且當時看伊藤詩織的案例也很能瞭解在日本,女性受到性侵害想要報警、蒐證、告訴都是受到層層阻礙與找碴污辱。
男性受害者也更困難,基本上就算出來講了,一大堆人也認為「這沒什麼,你何必像女人那樣計較,忍忍就過去還能出名很棒不是嗎?」
YUYU
基本上日本社會的反應還是挺讓人不意外又失望。很常看到「這樣搞下去大家都不會有好處」的說法,要勸大家別碰這件事。
但就是因為「誰都不會有好處」這樣的心理存在於所有人(被害者、前輩、公司、媒體、粉絲)心裡,所以才讓喜多川從被寫書告發的第一代傑尼斯開始,持續性虐待少年到他死為止,可以說是爽了一輩子,無怨無悔沒有遺憾。
但受害者卻要承受他帶來的心理傷害與汙名,收拾爛攤子。

所以或許是時候思考不是有沒有好處的問題,而是不管有什麼理由或狀況都不該被容許的問題。
YUYU
關於喜多川有沒有看人品味,偉不偉大的問題,做唯一個青春本命在日本被全面封殺,單飛上MS還被找碴的粉絲來說,我表示尷尬微笑

有才華的話你讓你挑的團體跟別的公司堂堂正正競爭啊,都獨佔那麼多管道可以把自己的新團塞到各種節目、各種連續劇了,只要臉與個性不要太抱歉,隨便都可以有國民知名度。

有先天優勢還用很陰險且很記仇糾纏數十年的方法封殺類似風格的藝人,這樣他選的人就算大賣了也不能證明喜多川有什麼獨到眼光吧?因為日本人就是沒得選啊。

就是因為逃避競爭又獨佔所有管道頻道,所以韓流衝出來時才會毫無抵禦之力,日本國內還能靠媒體控制力稍稍贏過韓團,在海外亞洲圈真的是一瞬間就被韓流洗過去了。

還記得高中時大家還會追JPOP,到大學一瞬間全都變SJ與東方神起了,日文系有迷偶像的幾乎沒有迷傑尼斯的。
YUYU
然後對其他公司的偶像找碴到很機掰,看到風格類似的就要封殺,所以導致其他家出團都要盡量避開傑尼斯會有的風格來逃難,這個陰濕卑鄙的手段也能恐嚇到小傑尼斯與傑尼斯自己本身的藝人吧。
因為親眼見識到公司的力量有多大,那要是不聽話自己的星路就肯定沒了,要是退出的話就要被封殺了。所以也很能懂為什麼被害者這麼多年都沒辦法講。

還好現在自媒體環境越來越好,所以不合日本潛規則的人都還有地方可以去,不然真的是一個很封閉獨裁且無路可逃的環境。
YUYU
傑尼斯的事情雖然我很早就知道,也有聽過日本人聊天時講過,但這次真的好好去看很多資訊整理真的是讓人覺得很不OK。
然後日媒全體閉嘴不報的樣子簡直是台媒對侯侯作代誌的各種包庇再現,有時甚至好在新北出事件台媒還會寫,只是逃避掉新北且把話題轉向中央。

喜多川的事真的是即使被害者出來開國際記者會也能完全不報裝死耶,NHK這種最愛自認公正公平做一堆艱辛紀錄片追查的也不報耶,對天皇一家都沒護成這樣吧?太誇張了吧?

很多案件有時未必受害者就是講真的時日媒也是先報啊,至少要讓大家知道出事了啊,看見喜多川都死了還能封殺成這樣的日本媒體,更能理解這麼多年的上百位受害者有多絕望,也會覺得拒絕與反抗的是傻瓜吧。
Aloisia
小時候追韓團還沒追傑尼斯的時候就聽過他的事,現在身為粉絲看到粉絲圈普遍的反應更是絕望到不行,我和我朋友有在聊,完全沒看到其他有一定追蹤數的粉絲在討論(但也有可能是私底下有討論我不知道

不是沒辦法理解他們的態度,我也擔心外界會怎麼看待我的偶像,但我喜歡傑尼斯藝人跟我覺得喜多川是個戀童癖性侵犯完全沒有互斥
YUYU
Aloisia : 覺得粉絲們會為難於討論這件事會不會對偶像造成二次傷害或毀謗、導致工作上受影響出問題,但因為各種跡象太明顯,會辛勤追著偶像事情的粉絲看久了一定抓到比記者或一般大眾更多的蛛絲馬跡,所以都只限於私下稍微聊。

雖這樣也沒錯,很謹慎小心不想傷人。但從受害者角度來看就是「就算前面有人出來發聲、出書、文春報導了,粉絲都無動於衷」,就會更確定告發也不會有好事,沒人會站你這邊,連粉絲都會覺得你礙事,讓喜多川的惡行一直持續到他過世都沒被制止。

覺得粉絲可以不碰,但至少不要去責罵或勸說他人不要討論或關心,走到這步就是需要外界的白目人士進來才能破壞既有的封閉風氣。
Aloisia
YUYU : 對啊,而且其實兩者沒有衝突,譴責事務所和支持偶像完全可以並行,況且粉絲平時也很愛罵事務所,怎麼這種事情反而噤聲了。

這件事情十幾二十年來一直跟都市傳說一樣傳過一代又一代粉絲,雖然很難過是真的有那麼多人受害,但至少能成為一個開端,至於微博那種戲謔猜測檯面上誰是受害者,對受害者二次傷害的討論真的是免了。
shomasaki
ジャニーズ事務所、「性的行為問題」でタレントや社員らに聞き取り調査 - ライブドアニュース

週刊文春 on Twitter

現在傑尼斯事務所要做社內「相談」,負責相談的是社內的大前輩們……這樣是要怎麼相談?
YUYU
shomasaki : 真的阿,至今以來公司都封鎖情報,現在找大前輩來諮商,誰敢講自己有被弄過。
面對這樣龐大且需要細緻心裡照護的案子,保密度、建議、安撫能力根本不是素人的大前輩可以擔當的起的。
走到這步還想在內部搓湯圓解決,感覺崩毀也只是倒數而已。因為以往公司能維持,是要有優秀的新血不斷補入,現在醜聞從都市傳說變成國際大驚奇,願意投入的孩子與父母一定大減。
shomasaki
YUYU : 我從這個事務所逼SMAP在自己節目開始前在富士電視台攝影棚為了解散傳言生放送道歉那一刻起每天都在祈禱這個事務所崩壞XD 真的是活久見啊XD
zerohata
shomasaki : 那次簡直是屈辱,解散又不是他們的錯,為什麼要謝罪,連個告別演唱會都沒有,我當時真的很氣憤
shomasaki
zerohata : 真的很氣啊,把5個人當犯人一樣還利用公共電波斬首示眾,噁心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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