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和
尋人 委託

SlanterCannibal: 您好,由於私下聯繫您的時候您都沒有給予相關回應,不太清楚您現在是什麼情況,在迫不得已之下只好公開在噗首@您,請您見諒。
公開@您不為別的,只為了想請問委託您繪製的稿件在四月底前是否有辦法完成,麻煩您看到訊息後請在四月十號晚上八點前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一點前回覆。
若您未給予回應的話這邊就視同您可能無法於四月底前完成稿件,那麼我這邊會選擇取消委託。
另外,由於這邊收到您曾有拖欠他人款項的相關紀錄提醒,因此原定四月二十號下午五點前必須退款給我,屆時未回應也未退款才走法律途徑的部分,更改為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一點後若未收到回應會直接走法律途徑,望您知悉。
靜和
噗浪上若有親友在線、可以聯絡上該名繪師的煩請幫我轉達,感激不盡。

隨文附上委託已付全款之相關證明:https://images.plurk.com/1YoKzJlZZrNcde7toXko3l.png
當事者今日上線登入噗浪證明: https://images.plurk.com/4VS2sJ8841J2d02qFt0TS2.png
靜和
預告:四月十日晚上八點時若未收到回應的話將從尋人轉為黑單,目前所有對話紀錄皆已截圖備份完畢
靜和
SlanterCannibal: 一天一@,免得到時說沒看到通知
靜和
https://images.plurk.com/27QC8tKJWCFcZVBbPJgBQn.png
SlanterCannibal: 請問上線了卻不給回應是怎樣^^?
靜和
SlanterCannibal:本人從3/28中午12:15時多次@你,你明明有上線卻裝死不回應,加上有人提供你曾經拖欠他人款項不還,因此在此宣佈:如果您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一點前還不回應的話,我會立刻到派出所報警,請你好自為之。
靜和
https://images.plurk.com/2YYXNz3okgfam4RDeeIyar.png
今天六點四十一分時收到對方私訊,意圖延後到十二號退款,在此宣佈本人不願意再浪費五天的時間,麻煩噗首當事人 SlanterCannibal: 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五點前將稿費退還給我,逾時直接報警,後續我們法院談 https://images.plurk.com/6GS0gGjgrP3FMhLwj3gETq.png
靜和
https://images.plurk.com/62HsRJKYNQ6BfnlYUcARNY.png
SlanterCannibal: 因為有登入噗浪的紀錄,不管是你本人還是你口中宣稱的女朋友登入的,這邊都視同你有看到我@你的通知,因此,再重申一次:請你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下午五點前將稿費退還給我,逾時我會直接報警
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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