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給你安樂死可以嗎?

申請個人助理服務每月七四四小時(即每月卅一日、每日廿四小時)…
首例!爭個人助理服務時數 重障者勝訴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欣迪~
可以理解當事人的困境,但問題是找不到人力。真的找不到。
John Smith
~欣迪~ : 根本不想理解,有本事自己花錢去聘僱。
John Smith
國家要照顧他24小時加上輪休,起碼4-5個人力
~欣迪~
這個啥個人助理,她本人要花錢嗎?
風無豔
政府補助的上限, 個人仍覺不足的應該自付吧!
不然支應 "您" 每天24小時, 24小時受到社會服務的 "您" 對社會有幾小時的貢獻呢???
~欣迪~
這種情況在歐洲好比丹麥那種萬萬稅的國家,興許可以由國家負擔全天候24小時護理,但台灣??我蠻懷疑的。
ChongPoLiao
這種人可以申請外勞吧.... ㄇㄉ 這種錢都不想花 憑啥政府要給你安排
John Smith
最好是推輪椅常失手…
ChongPoLiao
這種人就是不想花錢 想凹政府阿
一庸人
什麼?身障者也有小助理?快來看看是什麼服務!-文章總覽-i-fare 福利好幫手

似乎沒有額度限制?如果沒有額度限制那可是大洞喔...
John Smith
一庸人 : 不管啦,身心障礙者就要福利國家啦,活該5-8個人要全心全意照顧她啦!
ChongPoLiao
一庸人 : 有預算限制阿,預算用光了 就是你慢慢等吧
John Smith
ChongPoLiao : 哪天就有議員、立委陪同,xxx的命不是命,然後就個案通過了,罕病已經示範很多次了。
ChongPoLiao
健保給付罕見疾病 我認為是可以的,但這案例根本跟救命無關阿
ChongPoLiao
不要把他混為一談
John Smith
ChongPoLiao : 法官判他勝訴啊,要不要法官照顧他24小時看看,看看沒有24小時照料是不是會死 ?
ChongPoLiao
John Smith : 只能算是贏一半喔,法官撤銷60小時限制,但是他要的744小時 沒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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