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懲戒法庭 111 年度再字第 9 號懲戒判決
Peterarthur
證人林坤木於100年5月23日於檢察官偵訊時,檢察官詢問:「99年離島造林標案有無賄賂時任林務局造林生產組徐政競?」林坤木答:「有。組長徐政競是核定1千萬至1千5百萬元的底價。……我將裝有20萬現金的牛皮紙袋放在餐廳,徐政競有看到我把牛皮紙袋放在那邊,我跟徐政競說我們工作會好好做,請他儘量照顧離島造林工作經費,他叫我要把離島造林工作做好,不會砍很多……」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