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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會愈槓愈兇!花蓮縣議會刊登尋找縣長廣告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自由時報:【府會愈槓愈兇! 花蓮縣議會刊登「尋人啟事」找縣長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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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會交惡持續擴大!花蓮縣議會今天在地方報及議會看子看板上刊登『尋人啟事』,請縣民協尋縣長徐榛蔚及副縣長顏新章,呼籲他們趕快和議會聯繫;議長張峻強調,『等著徐榛蔚縣長跟議會聯繫,縣議會隨時可以召開臨時大會,讓重大民生議案儘快通過審議』 ;縣府則回應,依地方制度法及內政部函釋,縣長、副縣長皆非屬應列席人員,延審非議事規則程序於法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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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檢舉佔國有地種檳榔 花蓮議長張峻:政治操作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花蓮縣政府與議會近來爭議不休,值此之際,議長張峻遭檢舉長期竊佔國有山坡地種植檳榔,昨遭法務部花蓮調查站約談。張峻解釋說,從祖父時代完全是合法向當時的國有財產局承租,不料近年竟被縣政府列為山坡地超限使用,並通報國產署撤銷租約,他認為政治操作明顯。

據了解,張峻被檢舉佔用的國有地位於光復鄉水廣段,總面積約22公頃,佔用人除張峻,還有陳姓農民等9人,這大片山坡地目前全部用於種植檳榔,由於檳榔屬淺耕植物,有水土保持疑慮,國產署2年前被要求進行山坡地超限利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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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確認佔用方式及土地面積後,多次協調包含議長張峻在內的10名佔用人返還土地未果,去年對張峻等10名佔用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們將佔用土地上的檳榔全部清除,並把土地騰空返還,目前還在法院民事庭審理中。

山坡地超限利用是指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查定為『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內,不實施造林而從事農、漁、牧業的墾殖、經營或使用者,稱為山坡地超限利用,地方政府針對超限利用者,通常以限期改正方式要求改正,改正方式有放棄經營使其恢復自然植生、砍除超限利用作物等。

超限利用作物目前主要有高冷蔬菜、果樹或檳榔樹等經濟作物,由於這些農作物的根都比較淺,所以不容易涵養水分、保護水土。如限期改正未完成,地方政府可依水土保持法規定對農民予以裁罰,並可通知有關機關終止或撤銷其承租、承領或耕作權,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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