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步宗輝係現役軍人,服役於空軍防空砲兵部隊訓練中心,與代號AV00A108226之女子(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A女)係透過網路認識之朋友。甲○○於民國108年6月24日清晨,駕車搭載A女前往高雄市梓官區蚵仔寮海邊看日出聊天,事後載送A女返抵A女位於高雄市住處(地址詳卷)時,向A女表達疲勞無法駕車回屏東住處,A女遂同意陪同甲○○前往附近汽車旅館,甲即搭載A女於同日上午6時28分許(起訴書誤載為7時許,進入位於高雄市○區○○街000號之○○○精品旅店汽車旅館下稱本案汽車旅館237號房。詎A女在上開房內服用因憂鬱症取得之鎮定劑及安眠藥而睡眠時,甲竟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以身體壓制A女身體親吻A女嘴唇A女驚醒後大叫並掙扎反抗,卻因藥效而無力推開,甲仍持續壓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0 年度軍原侵訴字第 2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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