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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論文/著作權/台大國發所]
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官司---談余正煌自訴林智堅案的關鍵問題 - 蕭雄淋律師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林智堅真慘
以下摘錄片段
掰噗~
哇哩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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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法第22條規定:「廣播、電視節目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媒體不是法院,第四權不能干預司法權,這項規定的立法精神,貫穿著所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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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民調依目前法院實務通說是有著作權,余正煌沒有得到林智堅與民調單位雙重同意。而且余正煌在論文的謝誌早就說明,這是未公開的民調。基本上未公開的著作,依著作權法第52條,是無法主張引用的,如果沒有得完整的授權而利用,又不能主張引用,余正煌不是構成重製權的侵害,就是構成改作權的侵害。余正煌的律師說,借用民調資料寫論文,這是借醬油瀂豬腳,我卻認為這是借米在炒飯。沒有米,飯哪裏來?
fhrop450215
蕭淋雄還直接指責某咆哮公之偏頗
LKF
還好蕭律師頂得住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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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期間,有幾個教授偷偷打電話或用書面給我意見,這些教授對事情的分析能力,都遠超過我。也有不認識的年輕朋友會私下作一些爆料,告訴我余正煌所增加的註,哪裏有問題。但是除了像翁達瑞教授等極少數外,他們都不敢公然發表意見,這是小蝦米鄧克保的悲哀,也是大鯨魚余正煌在媒體操作和大量告網友,清除輿論反對聲音的成功。
你能告訴我有哪個小蝦米,有能力請律師告30個網友的?有哪個小蝦米,背後有立委和民代及大量媒體公然支持?
遊歌
https://images.plurk.com/3c9bDPOUg5jGVaprAxttoA.jpg 應該是這種等級的蝦米,可以輕鬆秒掉鯨魚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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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厲害了XD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這龍蝦吧,還成精了
好眼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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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name_chikamui -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別來引戰,我只想講出真相 林智堅的學位...

一稿兩用的原因
雖然我對翁達瑞評價微妙
不過還是要再說一次林智堅真慘
他退選真的是錯誤決策
你讓國民黨知道這招打你很有用,他就分分秒秒都用
fhrop450215
我對陳時奮只有厭惡而已,他號稱的義舉根本是加速林智堅被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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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陳時奮當隊友感覺很危險
fhrop450215
在我看來,他就是另一種的陳方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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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方隅超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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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覺得政治就是這樣
你不可能拒絕你不喜歡的人自以為跟你同一隊
虛構的認同
fhrop450215
所以民進黨沒辦法對雙陳說什麼呀,但其他民進黨的支持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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