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我是英雄,我今天救了我朋友

是這樣的,我朋友去拍照找我當小精靈,
結果我到了後發現攝影是當年赫赫有名的色淫師啊! (怕爆

cosplay 軟妹 lolita 攝淫師
loquat2461
我愛你 泥好棒
ಠ_ಠ
ಠ_ಠ
這是他現在在用的IG跟臉書,姐姐我已經脫圈很久了,還麻煩圈內人推廣一下保護更多的女孩子啊 拜託大家了!
toro6530
好可怕
butter5871
你真棒
ginger8871
英雄
pear3926
為什麼沒抓去關..
bat8364
噗主好棒
goose2556
噗主GJ!
pisces7918
謝謝噗主分享
omelet9809
我一個不是C圈的人都看過的人耶他怎麼還在……
peach873
朋友後來應該沒有繼續拍吧o.o
whisky4974
英雄!!
pomelo4120
請問噗主發現攝影師是色淫師之後怎麼辦?
kitty1318
請問除了網名以外還有什麼可以辨識該色淫師嗎qqq
bison3576
好奇色淫師到底長怎樣
fox7363
pear3926: 他有被關唷~ 判字號: (Plurk Paste)
ಠ_ಠ
pomelo4120: 他是身高超高的大漢,我在不遠處不動聲色觀察她們外拍
kitty1318: bison3576: 估狗 前田軒子,有當年他接受蘋果日報的報導照片
hotdog5831
你是英雄
kitty1318
cobra9568
他最近活動的時候
聲稱自己身高187,喜歡戴帽子穿黑靴、開納智捷的車,還會很自豪可以停貨車位

因為沒在摳圈不知道這個人,最近也合作過,提供一些近期活動的特徵
cobra9568
言談之間很喜歡提到「前搭檔」三個字
例如他怎麼栽培對方,花了多少心血之類的
goose8717
他還在喔?
wasabi1968
你真棒
mussel961
是英雄!!
knight5926
噗主好棒,真的,這人還出來真的是......
oreo1407
給個傳送門讓大家警惕一下 用這個名字查了一下中間以為他GG的時間點其實都還在外面散播受害者的照片喔 還一直花錢請律師上訴
oreo1407
而且才關沒多久馬上就假釋了喔 其他通通都無罪 不自救真的是沒人救的了...
rice9737
台灣法官對於性侵犯真的都很友善耶
rice9737
北市混血女大生酒醒驚見身旁躺裸男 驗完DNA崩潰發現「先被好友撿屍」
法官指吳男2人犯行均不可取,但已有悔意也都沒前科,尚非極惡之人,應已記取教訓而無再犯之虞,若判處最低法定刑3年徒刑,仍有情輕法重之憾,因此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輕判吳男1年8月徒刑、緩刑2年,黃男判刑1年9月、緩刑3年
fly1176
原本想說是台灣法律的問題,但看到法官說尚非極惡之人……看來在這位法官眼裡或許沒前科,性侵都是小事啊
oreo1407
幫大家整理一下時間點:104年被炎上發文公審 106年汁未成年 107被吉 上訴兩次期間又被告了散布不雅照(無罪) 108年底進去 110年1月4日表現良好假釋
pamelo799
爛死了,這樣竟然才判一年多就又放出來,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再強暴人囉
mole7185
噁男怎麼又出關了,當年赫赫有名
kitty5261
噗主救眾生!
beer3615
噗主太強...本身臉盲+疫情戴口罩,根本看不出來是同一個人
ant7825
他怎麼還在啊嘔嘔嘔嘔嘔嘔嘔
wine8710
果然還是化學去勢比較好
coral4252
cobra9568: 他換車囉
以前不是wish?
我還坐過他的車幾次,那時他還超迷AKB
wine8710
ginger7663: 這樣算套?
human5826
wine8710: 沒套吧,只是這噗被拉去那噗噗主那邊講他自己沒人有興趣的事而已
wine8710
ginger7663: 你該不會以為那噗是這噗主發的吧?
wine8710
human5826: 可能ginger誤會說是這噗主發的
ಠ_ಠ
ginger7663: 那個不是我發的喔。
leek1579
所以發那個噗的人是這個瓜裡的什麼角色?
leek1579
還是只是借題發揮?
solar4438
應該是借這噗的關鍵字擴散,那噗都在說他自己
chick1754
ginger7663: 什麼支語==?
dove4119
來亂的吧
rice9737
leek1579: 借題發揮而已吧
udon8346
所以朋友還是被拍了?
magpie8334
他現在常常會帶妹子去棚拍,希望那麼小妹妹能看到這噗,早點離開這個渣男
banana2177
換了個名字又是一條好漢...真的很可怕....
milk2594
攝影師有點不好認,噗主真厲害
donut2403
這人怎麼還在
jaguar1046
哇 又出現了
donkey215
這人好噁,謝謝噗主發文提醒
newt3964
rice9737: fly1176: 故意少擷取前後一句下結論罵法官的你們也是跟中天新聞一樣優秀呢。

吳男2人在審理時認罪,各自允諾賠償40萬元與小琪和解取得原諒,法官指吳男2人犯行均不可取,但已有悔意也都沒前科,尚非極惡之人,應已記取教訓而無再犯之虞,若判處最低法定刑3年徒刑,仍有情輕法重之憾,因此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輕判吳男1年8月徒刑、緩刑2年,黃男判刑1年9月、緩刑3年,2人須分期付清賠款,否則會被撤銷緩刑,可上訴。
beer3615
newt3964: 原來是有和解...不太懂法律,刑事是可以和解減刑的嗎
beer3615
打完自己想到刑事有非告訴乃論
公民通通還給老師了
newt3964
beer3615: 沒有辦法倒轉時間就請用實際的舉動 展現悔意,跪跟哭不算。
pizza4586
和解+沒前科確實是量刑的參考,也是假釋准駁的參考條件之一

如果希望對方關久一點,任何刑事案件都不要和解也不要拿對方的賠償金(國家的被害人補償金可以拿,但如果犯罪人後來有向國庫支付這筆錢,也會被視為有補償但未和解)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