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反正他等一下應該就會刪了
我想說的是
我覺得這種「的」放在奇怪地方的句法很支
看到好多次了
https://images.plurk.com/2FLwbY4XGvyjVFzzzzuWVN.png

類似的例子還有
我去年去的美國
我昨晚吃的餛飩→這個在台灣應該是當一個名詞(我昨晚吃的餛飩很便宜)但是支用法就是一個句子,台灣用法會說「我昨晚吃餛飩」
celery9821
余光中:
nori4384
ham2747
不太一樣吧
owl7474
說的好像中國人普遍中文比較差似得
falcon4099
prawn245
你在釣魚吧
kimchi2297
支支支
frog8521
已檢舉
tomato1377
我先問店名ㄉ
ಠ_ಠ
tomato1377: 沒錯!
rabbit9797
shabu3639
那 做一個上菜的動作呢? 這句也支嗎
coke562

覺得和後面例子不一樣
ಠ_ಠ
shabu3639: 這個例子不一樣
我說的是把「的」插入在動詞跟受詞中間
ಠ_ಠ
又想到一個「我在台北上的學」
chili6062
ㄜ 以前民國初期作家不是常常這樣寫嗎(?
ಠ_ಠ
chili6062: 舉個某本書的某個例子來看看?
frog1818
chili6062: 民國初期台灣人普遍還沒開始學中文
lime3683
台語不是會這樣說嗎
比如那個我昨晚吃餛飩
「我昨晚吃ㄟ餛飩」(請自己在腦內轉換
melon773
蛤 還好吧
lime3683
就是 動詞後面多一個「ㄟ」
如果換成中文就變成「的」
ಠ_ಠ
lime3683: 可能會說「我昨晚吃ㄟ餛飩金朽(我昨晚吃的餛飩很便宜)」
但是不會像你這樣當成一句話
soup6029
lime3683: 喔喔能理解
lime3683
我這邊是會這樣說啦,啊噗主那邊會不會就不知道了
bunny6921
懂但覺得講得不夠清楚
ibis357
不支,純粹打錯吧
「我先問得店名」應該是這樣才對
應該打「得」,他打成「的」

詳細可以去Google「的 得 地 用法」
ಠ_ಠ
ibis357: 根本沒有「我先問得店名」這種用法吧
除非是講成ㄉㄜˊ,那就是「我先問到店名」的意思,那根本跟原噗要表達的就不一樣啊,他是想說「是我先問店名的」
bunny6921
我自己看來是
原句「我去年去的美國。」(句子)
不講支不支,語意比較接近的應該是這樣
→「我去年去過/去了美國。」(句子)

而用到「的」的句子通常會是
→「我是去年去美國的。」(強調時間)/「我去年去的是美國。」(強調地點)

而噗主說的「當一個名詞」指的是像
「『(我昨晚吃的)餛飩』(n.)很便宜」這樣,
「(我昨晚吃的)餛飩」在這裡不是完整句子的意思,只是指定了特定範圍的餛飩。
但其實點不太能涵蓋噗主舉的其他例子(會變成「(我去年去的)美國」、「(我在台北上的)學」),所以我偏向這點不是句法結構不同,而是從語意上就是不同概念了,所以「當句子還是名詞來看」這點其實比較像是補充說明,不太會是用來比較句法或用詞差異的重點。
ಠ_ಠ
bunny6921: 謝謝你,當名詞那個的確是只針對餛飩那句的補充說明
因為我怕有人會說「我昨晚吃的餛飩」這個台灣也會用但明明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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