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橘🍊文字雜貨商人
雜談
我發現「大眾喜歡的東西」跟「圈內人/設計師喜歡的東西」差蠻多的
我之前有個A作品給會設計的朋友看都覺得不太妙,我一個學長還以為那是我剛學作字的時候做的,結果發出去人氣超高;也有一組熱度不太高的字被至少三個設計相關人士稱讚空間處理,一個前輩跟我說「一直做一樣的東西果然進步很快」

設計太難就比較難理解他的好,可是做設計久了偏偏又會追求「厲害」這件事

因為最近我也面臨一些思考上的轉型,我希望在明年可以釐清自己想要呈現的作品樣貌,不過我可以很篤定的說作品再粗糙,有「傳達性」(也就是視覺傳達的核心)這件事真的很重要。看懂很多設計以後我知道我還不算厲害的,可是這幾年我應該蠻重視傳達性的,雖然技術面還沒有完全跟上
積橘🍊文字雜貨商人
我最近追蹤了一個年輕設計師
他的作品真的非常強,可是我沒有get到因為太抽象
我當下的感覺是「他是很厲害的藝術家/設計師可是他應該不適合做商業設計」
積橘🍊文字雜貨商人
總之這件事真的是兩難(要追求設計面的好還是面向大眾),姑且慢慢掌握平衡吧!不過做商業案一般來說都蠻直白的啦!很少業主的需求很抽象(就我的經驗
南國超市 / Oo!PaBu
我剛開始工作的時候前輩設計是就有一直告誡「藝術跟設計不同,藝術是0→1、但是設計是1→2」。設計因為要讓大眾的看得懂,所以必須改造現有的東西⋯以前還不太懂,但滾了這麼多年終於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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