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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h8013
就有人覺得可以控制別人
hippo557
應該就是想看看大家的想法啊
看起來投票選項還算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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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日中韓偶像圈,至今都還是充斥著這樣的潛規定,以及拼命為規定辯護的粉絲......看過的是拿迪士尼玩偶扮演者頭套不能當場摘下來這樣的比喻去解釋,但覺得還是很不能理解
spider5050
中之人結婚沒關係,角色疑似有CP就該燒
whisky5599
我覺得這樣的規則是沒什麼,但是他要負責的對象是公司,跟粉絲無關

規則的核心就是你談戀愛→人氣下降→公司不再那麼栽培你,這些都很合理

但任何人因為你談戀愛做出過激舉動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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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貼的女粉絲自白也是,儘管不是那種戀愛幻想,但一口一個背叛團體欺騙粉絲,看了也是毛毛的......
spider5050
人氣下降就是背叛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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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剛剛冷靜想了下,演藝啊藝術創作(包括二次元)這些實質上就是感性的產品,粉絲很容易帶入自己的情緒、投入情感成本或產生移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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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der5050: 等等,這個是為什麼(認真求問
whisky5599
本來從一開始就商業行為,自己要信任再覺得被背叛XDDDD 我覺得就是賣人設賣幻想沒錯,今天人家就是不再繼續賣了,不爽不要消費啦
某些粉絲過激的行為根本是去商店逼人一定要賣已經下架的商品
rat5001
他想說的是人氣下降就是「因為」背叛粉絲吧⋯⋯
rat5001
whisky5599: 比較像是買了巧克力乳酪卷回家發現包的東西是大便不是巧克力
whisky5599
rat5001: 那除非是出道的時候就有聲明自己絕對不會談戀愛後來毀約,那才有這種問題
我跟你保證你說的這個噁心比喻絕對是可以退貨退錢甚至提告求償的
但潛規則之所以為成為潛規則,就是沒有這種規範力量啊
bun7470
覺得是工作契約有沒有簽,有就沒話好說。畢竟偶像嚴格來說不是賣才藝而是賣人氣,公司一開始包裝這個商品就把單身標籤算進去的話,確實該遵守。
說違反人權也不算,如果違反說好的禁愛令,該偶像大可離開原公司去別處發展,然後就是考驗他本身卸掉單身偶像這層濾鏡後要靠什麼吃飯這回事了
whisky5599
rat5001: 而且能不能接受偶像談戀愛根本是喜好問題,你至少也用加香菜這種實際上是符合食品法規、可以吃只是大家討厭的東西來比喻
不過這也讓我見識到原來某些粉絲是這樣看待這件事的,對啦只看你那個比喻憤怒到想砸店也超合理,但根本就不當類比啊XDDDDD
spider5050
我倒覺得很貼切wwww而且旁人還會說風涼話「店家本來就沒說裡面是巧克力」、「不要自以為是巧克力,失望了還去遷怒」
rat5001
裡面包什麼是店家的自由,愛吃就吃不吃就滾
whisky5599
rat5001: 的確是不吃就滾,但是包大便是可以檢舉的,你的偶像談戀愛,抱歉沒這個法律喔
ham7212
真是個吵沒完的議題w
個人是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要規範一個「你這輩子跟他的關係最多就是握過手」的人不要戀愛啦
whisky5599
ham7212: 如果只是自己內心有這個規範,所以對方不遵守規範自己就離開那其實也沒關係
但顯然有人覺得對方不遵守這個規範就等於餵他吃大便在那邊哭天搶地的
cream5783
包大便是什麼腦殘類比,根本腦袋裝屎
sesame3025
規則沒什麼,但要負責的對象是公司,跟粉絲無關+1
進公司時說好每天9點上班18點下班,後來自己改成12點上班21點下班,公司也會有意見吧
newt5984
重點並非戀愛或者能否跟偶像談戀愛,但若連迪士尼裡的扮演者為什麼不能拿下頭套或做出角色設定之外的反應這事都無法理解的話,怎麼解釋都不會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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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5984: 不是,我個人以為這種戀愛爆出來比較像是工作人員在非工作休息時間拿下玩偶頭套被拍到然後炎上……
newt5984
不一樣的,因為偶像那並非像迪士尼那樣有固定或實體的空間。
whisky5599
哇所以偶像的工作範圍就是全世界,然後工時就是24小時無休嗎?
這樣的話出門逛個街受傷可不可以報工傷?勞基法有保障嗎?(話說這種規範真的合勞基法嗎)
rat5001
藝人其實是承包制,不適用勞基法喔
rat5001
你至少也找個合法的例子吧
whisky5599
rat5001: 我的錯,直接說勞基法太隨便了,不過勞動契約還是要合法喔,而且也有可能該契約適用勞基法的狀況
https://www.1111.com.tw/...
sugar3905
這種東西大概就跟長輩覺得要是學生談戀愛/打電動,成績就會下滑一樣
粉絲&長輩都是養你的(粉絲花錢買周邊買專輯、長輩應該就不用說了),他們希望你好(工作部分/成績)所以會覺得失望憤怒
sugar3905
不過其實這些事情似乎沒什麼正相關,所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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