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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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Nov 13, 2022 8: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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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소수의견》 by 孫亞瀾
Ell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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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Nov 13, 2022 8:37 AM
「人民面對巨大法律機器的茫然與無助,以及法律與正義的錯位與其間產生的荒謬,只有親臨現場的當事人才能體會。」 (孫亞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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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Nov 13, 2022 8:38 AM
很難不去回想到我少少的台灣法庭證人經驗。
整個系統體制都在細節的紕漏中凸顯出極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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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Nov 15, 2022 6:05 PM
「只有當我們能正視『多數意見』中的偏見與自私時,才能體會。」
「只要你知道每個人都必須在人生中扮演過幾次『少數意見』,你就會了解,原來這戲裡的張力,就是你的同理心……」 (廖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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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 Nov 15, 2022 6:14 PM
每次也會想到,史諾登的話,「若你在網路上發言的時候感到一絲遲疑或恐懼,那些感覺都是真的。」
即使他指的是監視,不過整個社群的風向壓迫就是一般人最先能感受到的壓力。沉默的螺旋之大,一邊責備對方察覺風向的怯懦,卻無視自己站在同溫層多數方的理所當然。並不是只有政權的壓迫,才會讓人靜默。
「若你在發言的時候感到一絲遲疑或恐懼,」 當下,你即是少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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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Nov 16, 2022 2:36 AM
一邊看一邊想:現在誰還記得太陽花當眾毆打民眾的警察?
那張貼在台北街頭角落的猙獰照片,現在也都不再出現了。
國家、政府、系統、法律、公職界定、執法過當、責任歸屬。
調查(?)之後的不起訴。以及,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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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Nov 16, 2022 2:42 AM
「法律理論有時候也會像童話故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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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Nov 16, 2022 4:31 AM
法律 vs 法感情
https://digital.j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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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Nov 16, 2022 4:40 AM
在朋友間討論婚前契約時,有人認為離婚時的一切問題都可在事前由婚契解決。
但,「合約是在雙方願意履行之下才能執行。」
對方不甚理解。有了契約怎麼會有問題。
怎麼會沒有問題?結婚也是種契約,要離婚都需要雙方同意,不然只能上法庭。
婚前契約也是,簽署是一件事,履行是第二件事。若不同意或有疑慮,一樣還是需要第三方裁決。
並不是簽約就是保障。
更不用說人類情感和想法在其中的改變。
合約,也只是一個在合法、互信之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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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Nov 16, 2022 4:45 AM
另一件事是,判決和執行是兩回事。
並不是判決之後就解決問題,執行才是。由誰執行是一點,監督執行是另一點。即使有法源,依然會受到執行面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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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Dec 24, 2022 5:39 AM
韓國─ 國民陪審團制
對陪審團沒有具有約束力的指示
─ binding jury instruction (法官指示陪審團,如果他們基於證據優勢確認某一事實是真實的,他們還必須確定該事實是有利於原告還是有利於被告。)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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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Dec 25, 2022 9:29 AM
「他們的世界侵入一部份我們的世界,把我們的世界的證據銷聲滅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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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 Feb 20, 2023 7:32 AM
「法律執行者絕對不可以做出違法行為,若 (上級的) 命令毀損法律精神,是絕對不能以法律之名行正當化之手段。
群眾都有權利,若在法律之前出現不正當的行為時,實踐法律唯一的行為就是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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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un 1, 2023 5:39 AM
「就是因為當事人這樣楚楚可憐,法官才會感覺自己像神一般的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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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un 1, 2023 6:20 AM
「人不能柔弱,柔弱就會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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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 Jun 1, 2023 8:41 AM
「要是我的話,幾年也要耗下去,直到判決出爐為止。一審不行的話,就上訴高等法院,或是最高法院、憲法裁判所,要讓這個案件的判決變成法學院的教科書,要讓國家跟國家的代理人深深烙印這個印記百年才行。
如果敗訴的話,要記下那位法官的名字,當他們的子孫來唸法律系的時候,要告訴他們不可以像你們的父親一樣。這才是朴在浩先生對他們可以做的唯一懲罰。
請不要停止,直到有人粉身碎骨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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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소수의견》 by 孫亞瀾
整個系統體制都在細節的紕漏中凸顯出極大的問題。
「只要你知道每個人都必須在人生中扮演過幾次『少數意見』,你就會了解,原來這戲裡的張力,就是你的同理心……」 (廖義銘)
即使他指的是監視,不過整個社群的風向壓迫就是一般人最先能感受到的壓力。沉默的螺旋之大,一邊責備對方察覺風向的怯懦,卻無視自己站在同溫層多數方的理所當然。並不是只有政權的壓迫,才會讓人靜默。
「若你在發言的時候感到一絲遲疑或恐懼,」 當下,你即是少數意見。
那張貼在台北街頭角落的猙獰照片,現在也都不再出現了。
國家、政府、系統、法律、公職界定、執法過當、責任歸屬。
調查(?)之後的不起訴。以及,遺忘。
https://digital.jrf.org.tw/...
但,「合約是在雙方願意履行之下才能執行。」
對方不甚理解。有了契約怎麼會有問題。
怎麼會沒有問題?結婚也是種契約,要離婚都需要雙方同意,不然只能上法庭。
婚前契約也是,簽署是一件事,履行是第二件事。若不同意或有疑慮,一樣還是需要第三方裁決。
並不是簽約就是保障。
更不用說人類情感和想法在其中的改變。
合約,也只是一個在合法、互信之下的基礎。
並不是判決之後就解決問題,執行才是。由誰執行是一點,監督執行是另一點。即使有法源,依然會受到執行面的障礙。
對陪審團沒有具有約束力的指示
─ binding jury instruction (法官指示陪審團,如果他們基於證據優勢確認某一事實是真實的,他們還必須確定該事實是有利於原告還是有利於被告。) x
群眾都有權利,若在法律之前出現不正當的行為時,實踐法律唯一的行為就是不服從。」
如果敗訴的話,要記下那位法官的名字,當他們的子孫來唸法律系的時候,要告訴他們不可以像你們的父親一樣。這才是朴在浩先生對他們可以做的唯一懲罰。
請不要停止,直到有人粉身碎骨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