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公車上面的中國人廣告是小兒科 純種CHINESE郭氏章萬安為了配合純種CHINESE為主的【仇恨台灣退休將領】,演講要「CHINA國」國軍起義推翻民進黨政權,成立「CHINESE」們的軍政府,期待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解放軍幫忙 無論是李登輝、陳水扁如何照顧這一票純種CHINESE為主的「中國人蔣介石它的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的恨台灣退休將領,那些仇恨台灣退休將領依然仇恨繳稅養牠們的台灣的人民。鄉愿沒真改革的蔡英文,推動「中國人的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REPUBLIC OF CHINA」這類共識根本無法讓仇恨台灣退休將領放下仇恨,牠們永遠不想把台灣當成唯一故鄉 寄生在台灣的中國人是不屑與繳稅台灣人民共創台灣的未來
如果這個模式能成功,以後台灣滿街都可以出現中國人在台灣打上 「中国欢迎你」的廣告!
補充重點:廣告商是大紅統派蘇玉麟的『漁歌廣告』,這次『蘇恆』會出來選台北市議員。
⬇️两岸和平统一让我们这一代来完成宣言
更新:
昨天因為抗議電話暴增,客運公司口風有轉變
今日廣告仍然有上路,但已拿掉中國,感謝關注的大家🙏🏻
可聯絡抗議的資訊(搬自噗首保留於此)
另一個是議員跟立委,催促他們去關切,客運會感到壓力更大
然後指定想要的車號。
公車公司不會直接知道會貼上怎樣的廣告內容。
更不要說主管機關了
臺北市現行法規--臺北市公共汽車設置遊動廣告注意事項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公共汽車設置遊動廣告之文字、圖畫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二)虛偽或誇大不實者。
(三)廣告菸品者。
(四)其他違反法令規定者。
廣告物之管理,其主管機關如下:
一、招牌廣告及透視膜廣告: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建管處)
。
二、張貼廣告:張貼廣告上緣距地面未達三公尺者為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公尺以上者為建管處。
三、旗幟廣告、樹立廣告及氣球廣告:為廣告物定著物之管理機關,其設
置於建築基地者為建管處;設置於人行道、人行陸橋為市政府工務局
;設置於路燈桿者為市政府環境護局。
四、公車站牌、候車亭廣告及遊動廣告:市政府交通局。
媽的噁爛牆國一天到晚噁心人
不過只是外患罪第104條還算有可能
看看台北市長對五星旗飄揚的態度
剛剛問客服,實際如何可能看看有沒有旅人在該區可以拍照回報了。
大概被拆下了,不知道多久沒看過素車體,但另一側無法確認希望用上題外話了正統華國美學為了錢連自尊都出賣
比想像的便宜XDa
感覺同一招, 真的可以全球運用. 很靠當地商家自我約束, 別輕易為錢跪下 (這也太難!), 也靠民眾注意告發.
這樣反而太像中國的作風了
拿掉中國兩字還是不能原諒
如果以後出現用繁體字宣傳習近平思想的大型廣告,那該怎麼辦?
中國人在台灣可享言論自由,但台灣人去中國只能享有一次言論自由,而且就算什麼也不說,中國政府要安個間諜帽子給你戴,就是得戴上去。
人人皆有生命權,但是當你不尊重他人的生命權的時候,你就不再有資格享有生命權的保障。
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賦予的權利,但當你支持一個獨裁共產政體,反對民主時,你就不尊重民主也不尊重他人的權利,自然就不該享有言論自由。
幫他們找到回家的路,祝各位追星順利
那個主糾下面的我基本上都發一輪了,可能還是有遺漏,還請大家不要手下留情
國家都要侵略的這麼嚴重了,還要奢想言論自由嗎?
我的意思是說
拉這個底線出來通常光討論到能用的
沒個兩年應該看不見底吧...
光是正體跟殘體就很有問題了
如果他不是政治內容 單純就藝術
而且只有一兩個字是殘體
你要不要禁他?
如果立法要走內容審查可能還比較有機會
至少統派言論還算明顯的
立法太慢了 不是不可行
只是慢到你會忘記他
還不如直接叫立委找交通部去施壓還比較快
它也管不到我的錢!
以上三種人加一加很多.....
順便向噗主道歉,我離題了。
現在是專門來惡心就對了⋯⋯
更新一下關於這個信義區投放的中國粉絲團LED應援的狀況。昨天的勇士有去聯繫相關單位:
『目前還沒發文是因為還沒辦法完整確認影片內容,業務那邊僅願意提供影片內大致之內容轉述(沒辦法給非業主看影片),正在尋求議員向廣告業者了解完整影片內容。如果裡面沒有吃豆腐的文字,應該會照常投放廣告。』
不要以為有言論自由當擋箭牌就沒事蛤謝謝中國網友對中華民國稅務的貢獻比較好奇如果是個人代付款的話,表示台灣粉絲們也同意廣告內容囉?廣告上刊前其實都會需要打樣和委託方確認內容無誤欸
有些根本專發罐頭回應
如有機會經過這些應援,再請互相注意一下內容是否有問題🙏🏻
純種CHINESE郭氏章萬安為了配合純種CHINESE為主的【仇恨台灣退休將領】,演講要「CHINA國」國軍起義推翻民進黨政權,成立「CHINESE」們的軍政府,期待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解放軍幫忙
無論是李登輝、陳水扁如何照顧這一票純種CHINESE為主的「中國人蔣介石它的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的恨台灣退休將領,那些仇恨台灣退休將領依然仇恨繳稅養牠們的台灣的人民。鄉愿沒真改革的蔡英文,推動「中國人的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REPUBLIC OF CHINA」這類共識根本無法讓仇恨台灣退休將領放下仇恨,牠們永遠不想把台灣當成唯一故鄉
寄生在台灣的中國人是不屑與繳稅台灣人民共創台灣的未來
但這種想法有個盲點是1.今天老子我去南韓用中文買一堆廣告,韓國人不會覺得這廣告莫名奇妙嗎?給誰看的?2.同理,某如果某天習為尼訪問南韓,北韓來南韓買廣告,寫北韓歡迎你,南韓人民會爽嗎?
我們自己的身分認同憑什麼要讓別人來代言
不過對方是中國人就不適用我國法律了,感覺她就是在講屁話...外國人乾我國總統屁事喔。
她這招很巧妙,挪用看似相同的概念,但仔細想想根本不一樣,首先我們台灣人有一天到晚吃南韓豆腐,說南韓自古以來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嗎?也沒在國際上打壓南韓吧?當我們的人民周子瑜到南韓揮中華民國國旗卻要道歉?
而中国則是處處打壓我們,官方和人民個個是戰狼居多,所以兩件事看似相同,但基本不同。如此還要我們遵重中国人來台表達她的「國家認同」?
那台灣人能去中國表達「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國家認同嗎?一定不行的啊!可以這樣只有單方面遵重嗎?
這就是「某些人」慣用技倆,喜歡用兩種毫無相干或程度上有所不同的事物相提並論。
外國人母國不承認同婚,卻要台灣單方面讓你們結婚?大開方便之門?他們只想著:這是我的權利,沒想過萬一外國人來台騙婚騙到身份和錢之後逃回母國,大可找個異性重婚,而台灣人一點辦法也沒有。
還有財產繼承,外國人可輕鬆接收台灣配偶財產,反之外國人若先死,在母國若有留財產,台灣配偶一毛都拿不到,這樣公平嗎?
某些人爲了自己,後續所衍生出的問題通通都不管了.....
不敢要求外國人的母國開放同婚,只會ㄧ味要求台灣修法ㄧ讓再讓,軟土深掘嗎?
一些中國人,只敢投放廣告來台灣,卻不敢在中國投放同樣廣告?
支持中國人在台也享有表達「國家認同」的權利,卻不敢幫台灣人爭取在中國不必填「中國台灣」的同等國家認同?
開了無痕看一下
要求他道歉的是公司好嗎
那時候公司本來要開拓中國市場
原來蔡英文是能跨國管到韓國公司去?
蔡英文是說不用為自己的國籍道歉
外商公司要求你道歉
請問你要聽公司的還是蔡英文的?
原本只是針對應援內容有疑慮發噗,目前已經全部確認無其他問題,此事可以宣告結案,我關留言、轉噗囉!
非常感謝一路關心與幫忙出力的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