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下智久
有些事情即使取得個人或部分集體同意,也不能做或者說做了也不要公開。第一種比較好理解,就是違反法規的事,如老闆跟員工約定勞動條件低於勞基法。

另外一種比較隱晦,就是會助長壓迫/歧視的事。比方說某人跟個別原住民約定稱呼對方番仔,該位原住民也同意了。但身為現代人應該知道這個稱呼不得體,以及背後的歧視意義。

因此即使有個別(甚至整個部落)原住民同意某非原住民可以開口閉口番仔,那個人也不應該這麼做,甚至做了還是應該被譴責。
陽明山下智久
當然,原住民自稱或自己互稱番仔,又是不一樣的狀況。還要帶入更多情境。
陽明山下智久
今天基進的作法也是一樣的。不管吳醫師是否真的同意甚至樂意讓自己被物化,劉也不應該把她放上去,因為那會助長物化凝視。
陽明山下智久
比較可行的方法是吳醫師自己來
病理宅大叔
我有時候會把臭阿嘟掛在嘴邊,這狀況就比較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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