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貝魯
@sibylsibyl2006
3 年前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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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sibylsibyl2006 - 針對先前的棉花糖回覆有錯誤的地方作修正 並鄭重致歉 且補充漏掉的部分
收到了一個很兇的棉花糖 因為想說的太長了所以我就把回應做成圖
超級老兔王Cinis
@cinis
3 年前
謠言四起真的會令人想直接訴諸法律了
夜風
@fire6037
說
3 年前
3 年前
一直以來 VT與繪師的分成都是內部在一開始就有契約,至於分成多少,不是營運/VT本人/繪師,誰會知道www 這種棉花糖真的是看一看就很好笑,有夠[雲]
夜風
@fire6037
說
3 年前
超級老兔王Cinis
: 這個棉花糖已經可以告了吧wwww
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的犯罪成立要件,共有三點如下:1.要有侮辱的行為、2.把這些減損他人聲譽的行為定位為「侮辱」、3.公然侮辱罪的被害客體是「人」。 侮辱無論是用粗鄙的言語、舉動,嘲弄謾罵或其他輕蔑人的意思,使人產生難堪狀態的行為都包括在內。
小異✧
@aerysky
3 年前
3 年前
這太扯了吧,這棉花糖在兇屁兇阿,以為匿名真的是匿名嗎?
鈴控@努力畫
@chiakikakoore
3 年前
也太兇
にゃん―
@nakuna
3 年前
夜風
: 欸......除非有明確證據抓到就是這個人發的
不然把別人帳號直接丟出來不太好吧?? (萬一不是這個人投棉花糖
yoyo幫尼
@satan_nero
3 年前
夜風
: 你沒證據在那邊亂曬人,這種行為很差勁...
ニートシボウカケル君
@sentencesaber
3 年前
夜風
: 其實你這個行為才叫公然侮辱喔...
東東
@s91130
3 年前
大家冷靜不要被小號仔歪噗啦
[Я]2025奮鬥中
@reisroom
3 年前
身為每天日夜擊掌的好朋友
只好轉了
原PO看起來就像茶碗蒸
@l91304400
3 年前
那個棉花糖是浮雲紛絲吧
K@I
@kai0614
3 年前
太難過了吧...轉起來
ルカ♪澈
@Shinatake
3 年前
老師辛苦了!
小樂 ~
@magic29
3 年前
樂子人到處都有
吳大 (風音)
@clesswu
3 年前
老師辛苦了
可愛妍妍ꪔ̤̮寿司食べたい
@dora_sandy
3 年前
老師辛苦了
露娜騎士Po哥
@Bro_Po
3 年前
結果雲際公告還扯什麼權益歸屬 從頭到尾都是借的啊
夜風
@fire6037
說
3 年前
にゃん―
: 我是指[這類] 並沒有說是他
yoyo幫尼
: 如果是指這則棉花糖,那的確是我不對。可如果是指這人,那我沒錯
ニートシボウカケル君
: 了解了,它的資訊我現在移除掉
思想ノ罪販
@BloodyMySoul
3 年前
這是通靈出來的棉花糖欸XD
曦莉亞
@masaga
3 年前
這個分潤數字有點可怕⋯
辛苦您了,也謝謝您讓緣分繼續
隨心所欲
@lerryz0621
3 年前
1人1%
🌸 杏花口味的小魚丸🌸
@cupneko
3 年前
Velken
: 非粉絲或對V不熟的人就可能不清楚啊~
Velken
@Velken
3 年前
🌸 杏花口味的小魚丸🌸
: 也是 我刪掉留言了 避免起爭執
神亞BOT說249夜好香快去看
@ssfet7600
3 年前
仗著匿名亂嘴 這時候事主就算看到這篇大概也安安靜靜地躲著
Velken
@Velken
3 年前
看到他們回歸應該是2022少數的好消息
霧小川
@MistCreek
3 年前
1人1%
看起來好像一隻可愛的兔子吖
宇軒勞倫斯
@lawrence19990417
3 年前
有些人就是不願意相信有人會無條件的付出
總是想著他這麼做一定是為了錢(or something)
載入新的回覆
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的犯罪成立要件,共有三點如下:1.要有侮辱的行為、2.把這些減損他人聲譽的行為定位為「侮辱」、3.公然侮辱罪的被害客體是「人」。 侮辱無論是用粗鄙的言語、舉動,嘲弄謾罵或其他輕蔑人的意思,使人產生難堪狀態的行為都包括在內。
不然把別人帳號直接丟出來不太好吧?? (萬一不是這個人投棉花糖
只好轉了
yoyo幫尼 : 如果是指這則棉花糖,那的確是我不對。可如果是指這人,那我沒錯
ニートシボウカケル君 : 了解了,它的資訊我現在移除掉
辛苦您了,也謝謝您讓緣分繼續
看起來好像一隻可愛的兔子吖
總是想著他這麼做一定是為了錢(or some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