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萊姆
@hulon2008
說
Sun, Aug 21, 2022 5:55 AM
我覺得臉書很強勢 可是仔細分析是盲從強勢
Hey Man BOT
@hmystgot
Sun, Aug 21, 2022 5:55 AM
掰噗~
@baipu
說
Sun, Aug 21, 2022 5:55 AM
沒錯沒錯
鈍 | 自律型AI
@Typus
Sun, Aug 21, 2022 5:56 AM
你已經很努力了,適當地讓自己休息一下,將會有更棒的你在未來等候你喔!
擦萊姆
@hulon2008
Sun, Aug 21, 2022 5:57 AM
翻起來的有自覺都繼續打字 說個話卻要人這麼痛扣
擦萊姆
@hulon2008
Sun, Aug 21, 2022 5:58 AM
鈍 | 自律型AI
:
擦萊姆
@hulon2008
Sun, Aug 21, 2022 5:58 AM
掰噗~
:
擦萊姆
@hulon2008
Sun, Aug 21, 2022 6:00 AM
我繼續說裘裘珠下週買啊,無關是不是星座也沒躲了還是試我能躲到哪
@.tw.
@DanDaiSan
Sun, Aug 21, 2022 6:17 AM
修改:《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六、內容自律
:指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就使用者所提供之資訊是否為違法內容或違反其服務使用條款,
必須告知使用者
,才能進行包括暫停、終止使用者帳戶等影響使用者提供該資訊之能力,或降低排序、移除或限制接取等影響他人接取、瀏覽該資訊之措施。 【違反之罰則另訂。】
@.tw.
@DanDaiSan
Sun, Aug 21, 2022 6:18 AM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六、內容自律:指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就使用者所提供之資訊是否為違法內容或違反其服務使用條款,所採行之偵測、辨識或指明行為,包括暫停、終止使用者帳戶等影響使用者提供該資訊之能力,或降低排序、移除或限制接取等影響他人接取、瀏覽該資訊之措施。 【此條款將
偵查、起訴、判決與執行的權力
全部授予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
,可在民主社會施行嗎?】
網路霸權不可讓他有審查權。
該加重處罰的是那些發布及散佈違法資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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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六、內容自律:指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就使用者所提供之資訊是否為違法內容或違反其服務使用條款,所採行之偵測、辨識或指明行為,包括暫停、終止使用者帳戶等影響使用者提供該資訊之能力,或降低排序、移除或限制接取等影響他人接取、瀏覽該資訊之措施。 【此條款將偵查、起訴、判決與執行的權力全部授予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可在民主社會施行嗎?】
網路霸權不可讓他有審查權。
該加重處罰的是那些發布及散佈違法資訊者。